這個家,香港
日前看見朋友用「系統排列」(Systemic Constellation)角度看香港現況 (原文連結),很有意思,我也寫幾句。
O,家庭/ 系統排列 (Family / Systemic Constellation)
話說,當年德國神父海靈格 (Bert Hellinger) 於南非做傳道工作時,學習了當地人化解衝突的方法,後形成了他的家庭系統排列 ,可用於處理個個人的疾病痛苦不幸、家庭失諧及失序、企業發展併購、社群衝突等等,目的在看透問題表像的背後動力,包括家庭、祖先、社會系統中架構性因素和被隱藏的事件,主張要直視、感受、然後深層接納。實際的家庭系統排列的操作,在此不贅,有興趣的讀者,建議詳細閱讀相關典籍、觀看課程錄影、親身參加體驗,方知其奧妙。筆者多年前曾跟不同老師的工作坊和研究,自知其所需心量及修煉之高,不是一般凡人可作,故絕不敢罔稱此門深澳學問之專家,此也非筆者之專業,本文只是嘗試用其架構胡扯幾句。
一,認祖歸宗
「系統排列」中,第一大問題,認清誰是生父母。人必需要承認、尊敬自己的祖宗 (root / origin)。
個人及家庭的生物層面,人必先要承認自己的父母,瞭解、尊重、接納其命運。”Yes, this is my father, this is my mother.” 企業層面,要知道初創資金的來源、初創人的的目標、方向、標值,也要承認、瞭解、尊重、接納,企業才能拙壯發展、健康承傳下去。 從系統排列角度,一個族群的內外矛盾,也先要知道自己的祖宗是誰。 生物學的父母,容易界定,但「香港人」的祖宗的是甚麼? 是一八四一年開埠時的英國? 一九九七年後的聲稱擁有香港主權的中共国? 秦朝時被納入的中國?英治前的滿清? 怎樣界定?這是我們第一個要思考的問題。
二,生父母、養父母、繼父母
系統排列處理個人問題時,我們又會先分清楚,誰是生父母、養父母、繼父母。在族群上的,就要看族群中大部份人的血緣源頭、文化和價值觀的源頭。如果有過同父異母的兄弟姊妹,或是父母離異後的再娶再嫁,也要按先後序位而恰當安放。
「香港人」作為一個體,最常見的分析和父母配置,「香港」作孩子,「中國」作原生母,「英國」作養父,是最容易的「系統排列」分析,但此架構明顯不足。第一,香港人不論老中華青,對「中華文化」的認同,是沒有疑問的,但對於以「中共政權」作為原生母,就出現嚴重障礙。
我記得,某次在臺灣參加系統排列訓練時,一位個案主在釐清其生命志業的方向的排列中,發現是跟「中國」有關,個案主感到莫名其妙,因為他是甚少踏足中國大陸的,後來,我們按「系統排列」的方法,將「中國」概念分柝成「中國文化」、「中國政權」,結果真相大白,因為案主的父親,是真正熱愛中華文化和國家而熱心投入,卻深受文革和政權所害者,心中鬱悶多年,此案主頓然體悟,自己的生命志業,是華人世界中弘揚未必容於中國政權的的現代文明的思想,當時全場人震撼無比。
系統排列中,領養子的課題,具有很深刻重大的生命意義,我們發現,領養子常會感到生命的漂泊無根,知道生父母離棄的傷痛和憤怒,對養父母的養育有恩也格格不入,這種無根、惘然,到和解之時,通常是終於可以理解、明白生父母的離棄,也總有其生活和命運的難處,然後,油然產生對兩個家庭都懷感恩之情,並知道可以向自己子女和社會將愛傳下去,作為回饋,內心得到愛的平衡。
如果,系統排列中要設定香港的父母系統,在傳統倫理中,較近似的做法,可能是會是華夏文化的生父母,英國的養父母,以及現在中港共政權的繼父母。嘗試盡量不對任何一方帶眨義、偏見,我猜是「家庭系統」的最近配置。
三,系統中的成員,皆有其位置和權利
Everyone in the family has the same right to belong. 這是「系統排列」的一大原則。 完整的家庭系統,包括自己、兄弟姊妹、父、母,祖父母、同父或同母的兄弟姊妹,包括外送、領養、病逝、老死、小產、墮胎、流亡、傷亡等等,也起碼包括上兩代。
例如,被墮胎的孩子,沒有被恰當地尊重,會在父母心中形成一個黑洞 (這常已是兩人關係破裂的伏線),到父母一起或分開後再生孩子時,這孩子也會帶著此黑洞,成為兒子的創傷,並可能形成心靈或身體的疾病或行為問題,而解決的方法,是父母和後來的子女去承認此被墮胎者在家庭系統之位置。
另一例子,祖輩曾經離鄉別井越洋求生而失縱,或是在戰亂流徒、政治壓逼喪命而被家人遺忘者,也會在家庭系統中形成黑洞。 容易引起家族系統中的下一代、兩代、三代出現某種精神、行為狀態的,在系統排列的療癒中,我們會為用特別的方法和儀式,去發現曾被遺忘的個別祖先輩,並珍視、記念,如此,當下的家庭系統方得健康的平衡。
在此法則下,香港社會的「症狀」,例如是那些「青年人的暴力和破壞」,「不執法、濫權、對市民施暴的警察」、「不作為的特首、施暴的政府和制度」。背後被遺忘、被拒絕的是系統內的甚麼事件、被隱藏的甚麼真相?
日前,特首談年青人的「no stake」(沒持份),很清晰漏了嘴,透露出這個政權的潛意識。你愈去拒絕某些成員,系統中就會製造出反作用力,使得被排斥者有激烈的行為反應和「症狀」。在更大的系統的,中共政權欲保留香港這個城市的經濟功能,卻拒絕香港人的價值和意義、拒絕承認舊香港人的貢獻,也是必然引發反彈的。
四,年青的叛逆
家庭系統排列中,年青人(adolescence) 到成年(adult) 的分別,是不再期待完美父母的愛和關懷,學會了自己做自己的父母,學會自愛,然後會愛人,為自己的人生負責。
香港作為一個個體,有一八四二開始英殖歷史,有一九九七後的的中治歷史,香港是否處於「年青的反叛」?英國人沒有在香港戕害華夏文化,沒有血腥的欺壓香港人,香港只有出色的公務員和商人,卻沒有成熟領導人才和政治制度,似乎確是未有成為自己的父母的能力;至九七年後,中共國不太放心香港人立即高度自治,怕這孩子反抗中央,還更一再干預香港人的成長。 甚者,此刻在這個家,年青人被家庭暴力所傷、獨裁父母所壓逼,年青人的反應或回應,視乎其所受的創傷,視乎自己的精神、肉體、金錢、智慧的力量(resources) ,先是表達、溝通,如果和平手段無效,或面對更大的鎮壓,就只有升級的抗爭或是逃避 (隱閉「家」中、流徙海外、自殺或任何自毀行為),都是可理解。
叛逆,是憤怒,更深層的卻總是憂傷。年青人的蠻動、對抗,家庭裡往往是對父母的失望。社會上,叛逆是年青人對公義、仁愛、文明的社會的嚮往,而引致的失落的傷痛。叛逆的前因,是憤怒、憂傷。
父母或政權,看到異見即條件反射地鎮壓,只會窒礙年青人的成長,使年青人也停留在反射式的對抗意識中。父母或政權給年青人去成長的真祝福,不是讉責、恐嚇、抓捕,也不是「排毒」(懲處、制裁、監禁、滅聲) 去切割掉犯法的年青人。父母或政權需要做的,是聆聽、諒解 (如彭定康當年重組北愛警隊,他召開了四十場聽證會),給予自由,給予陪伴。 而年青人在這自由下,在自己的空間中,正視、療癒自己的創傷,學習做自己的父母的角色去愛護自己,看見(創傷的)內在小孩(inner child) ,契合自己的靈魂 (Soul),到成熟時,就不再對抗,自然會愛護朋友、父母、師長、愛社群、愛國家。
(本文原貼於 2019-09-02 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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