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雲迪事件輿論反轉 官媒口誅筆伐遭翻車
公眾人物的桃色醜聞,自然是吃瓜群眾最為津津樂道的,然而此次官媒竟也紛紛親自下場,加入推波助瀾的行列,當晚「平安北京朝陽」發佈通報,儘管將李雲迪的名字打碼成「李X迪」,隨後另一則貼文則配上鋼琴鍵的照片暗示,人民日報、央視新聞等官方微博更是直接點名,以#李云迪嫖娼被拘#為題轉發平安北京朝陽的微博。《人民日報》海外版旗下賬號「俠客島」亦發文,稱「琴鍵彈錯了可以重來,人生道路可得認準黑白」。
按內地法律,嫖娼屬於違法行為但並非犯罪,至多遭行政拘留15天。而《法制日報》也拿李雲迪開刀,再申「娛樂圈不是法外之地,無論是誰,違法必懲。」官媒大張旗鼓的批判,已經將其釘死在劣跡藝人的恥辱柱上,更宣示著官方強硬的態度,各代言品牌火速跟上與李雲迪割席,綜藝打碼下架,音樂協會取消其資格,演出從業協會甚至要求對李雲迪進行行業抵制,意味著他在內地的演藝事業宣告終結,更要賠付天價違約金。
內地近期輪番整頓演藝圈,繼鄭爽偷稅案、吳亦凡強姦案之後,李雲迪此際顯然又撞上槍口。央視網評論其挑戰國法和公德,是「自作孽不可活」,並稱事件「再次給某些視國法為無物的明星大腕敲響警鐘」,官方意圖昭然若揭。
然而官媒對此事顯現出來的強硬與「積極」,看來引發了反效果,輿論場上開始湧現為李雲迪「辯護」的聲音:是否一個有國際影響力的藝術家因私德有虧令社會失望,就得付出斷送職業生涯的代價?與更多社會案件相比,官媒對於一樁行政治安案件的大力著墨,更惹來輿論對公權力邊界的不安及選擇性公示的質疑。
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韓旭就發文質疑官方是否應該向社會通報此行政違法事件。他表示,遍查相關法規,無一處規定公安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有權向社會進行通報。並稱此做法是變相剝奪公民的人格權。就連《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錫進都跳出來降火,直言李雲迪非吳亦凡,不該被「掛着牌子在互聯網上遊街」。
李雲迪一直以來是個頗受官方歡迎的人物。2000年,18歲的李雲迪代表中國參加在波蘭華沙舉行的第14屆蕭邦國際鋼琴比賽拿下金獎,成為開賽73年來首位獲得金獎的中國人,也是最年輕的金獎得主。翌年他首次登上內地央視春晚,並成為春晚常客,2021年的春晚上,他還演奏一曲《我愛你中國》,形象正面,曾擔任過重慶政協常委、全國青聯常委、香港青聯副主席等官方職務,曾傳緋聞,至今單身。
一夕之間,聲譽名利一鋪清袋,縱然是李雲迪自作自受,他所遭遇的「被割席」、「被封殺」,在內地自然也不是什麼稀奇之事。但顯然,由於他的「劣跡」不涉政治問題,也不屬嚴重犯罪,才令這一波對官媒反感的聲浪湧現。
原刊香港經濟日報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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