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要替一些丑陋的男性为女性说几句话 || 由“N号房”事件引发的思考
写这个文章之前,做了不少心理建设,自诘吾身。思来想去觉得这么做的确是需要勇气的。而这里的勇气倒不是说与世俗对抗需要的气力,以及与充斥在身边乃至整个人类文化细胞里的男权主义为敌,抑或是需要与身边的绝大多数熟人割席,以上几类与我而言并不构成需要勇气的充分条件,这几样事情我压根是没有放在心里也丝毫不在乎的。
而这里谈到的勇气,是自我德性的不自洽,身为雄性物种,难以免除对异性(针对本人性取向而言)的天然渴求欲望。在此间过程中,无可避免地--或许也从未做过这样的努力去试图压制--展现出一种油腻或者粗俗的言行。在这样的考量下,我始终对自己是否能有足够道德的立场,换句话说讨论这样的问题之前,我认为自己的屁股不正。诚然,对抗上述的自我反省并且顶着这样的拷问写下这篇文章是需要勇气的。可以有所预见的是,此文无疑会在将来成为一种锁链和鞭子,在某些时刻想起此文会让自己更加痛苦;或许也有可能变成一篇西西弗的文章,永恒的缭绕心头,却也不足以压制住雄性的本能。也罢,事已至此,哪怕将来会自己骂自己,此时此刻,主要矛盾不在于自我讨伐,更重要的是需要站出来。如果这个时候还龟缩在自我道德拷问的龟壳里,那就无异于沦为强奸犯们的帮凶。不过,比起真正受到伤害的女性而言,我一定是无法感同身受的,我所感受到的点充其量也只是一个站在男性视角上连女性所受不公的亿万分之一的都没有承受过,而只能纯粹从观察和思考的角度来进行讨论。基于此,我也只好强行克服傲慢给自己带来的不安,写下我的真实思考。
此文,我将尽量站在中性,甚至尝试换到女性视角来看待一下本次事件以及写一写最近几年来对女权问题的观察和探究。
事起于“N号房”事件,虽然此事发生在韩国,但是我却不愿意强调韩国,因为看到有些明明是战友的男性朋友,在立论的时候把事件的部分重点放在韩国上,甚觉有些主次不分,分散了火力,不妥也。
不了解此事的朋友,或者压根没有听闻过这件事的朋友们,我想是时候检查一下自己的同温层了。不得不提醒各位,尤其是男性同胞们,意见趋同,是一件很不健康的事情,还记不不记得有一位李医生曾经说过的话?是不是很耳熟?而为什么不了解此事呢,最大的肇因是我发现,在微信的朋友圈里,分享关于此事,谈及此事的人(就我个人观察,除了上述那位强调韩国观点的朋友)几乎是没有的,不论男女。而这件事的主战场在豆瓣与微博,当然此话题在微博喜闻乐见的被限流了,在豆瓣上发酵引发的讨论非常厉害。解读这一现象的观点我认可,此处借用一下,微信朋友圈由于熟人社交,很多同事和朋友的圈子混杂,以此造成男性惧怕同类的排斥,女性担心领导的偏见。因此观察到的现象是集体噤声。当然也是意料之中的,诸如此类对女性的犯罪问题,且不论更高维度的女权问题,在我们的公共讨论环境下的生存条件是极其险恶的。
关于这个问题,引起我兴趣的一个说法是关于讨论男性原罪的话题。站在女性视角下,我非常认同一些豆油的发言。这里我想再从另一个角度来谈谈我的看法,有关既得利益的权利与权力。这里的既得利益是其实与原罪说有师出同门的味道,即:男性天生自带的那话儿。那就是生物性赋予一类物种的天生权利,当然这样的天生权利在人类这个物种霸占地球的这些年里随着社会这个组织的发展,到目前演化成了男权社会的既得利益。原本,如若守住权利的底线,男性群体似乎是可以坐下来谈谈的。无奈,当权利没有足够制约的时候,变异成了权力,变成了一种性别的集体压制。由此带来的社会环境就造成男性对女性好像很自然的心理优势。这种心理优势夹杂着那话儿的不老实,进而诡变出各种令人作呕的男权理论,更进一步,就是对女性的犯罪。且不论欧美对于女性犯罪的问题,也确实没有太多了解。但是在东亚三国的社会语境下,这件事情的确非常令人感到可怕。有人要说强奸要判刑的话,这样的认知无异于说盗窃是犯罪,如果去查一查东亚三国性侵犯罪的报案率,立案率,定罪率,量刑程度,有正常逻辑解读能力的人大概都会认为这方面的法律和环境保护法在我们这里的作用差不多。意思就是该吃吃该喝喝,该拉屎拉屎,该放屁放屁。
去年看了一部关于日本女记者伊藤诗织小姐历经千辛万苦状告知名御用记者山口敬之性侵的纪录片《日本之耻》以及对应的纪实自传《黑箱》。真切的感受到了女性在强奸案里深切的无力与折磨。且不论被社会理念禁锢而选择沉默的受害女性,诚如诗织小姐这样有勇有谋的知性女性,吃尽了苦头与磨难,从2015年事发至2019年底,历经4年多的时间才将将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打赢了官司。这其中透露出牢固的男权架构于社会方方面面深刻地渗透,令人不寒而栗。
Freedom is not free. 同时,自由和平等是有丰富的细节的,如果认为女性追求自由平等是低于我们张口闭口的皿煮平等的,是要靠后站的。那么这就是彻头彻尾的逻辑谬误,除非你认为女性拥有自由平等是一件与人类大自由平等无关的事,如果这样想,那么你的出生或许也是一个谬误,多年前的那一滩液体的归宿不应该是卵巢,而是墙壁。
至此讨论的其实都是事关一个人的基本权利与法律问题,甚至与道德的关系都很小,在这片战场上已经一片狼藉,我都不好意思再谈到进一步的女权问题了。
至于看到很多激进女权主义者的言论,其实早几年我也是很不能理解甚至曾经非常厌恶的。而后续的观察,让我逐渐认识到,她们所言寄希望于男性与她们共情并且为她们发声无异于痴人说梦的观点,的确和与虎谋皮是一个道理。因为一旦扒掉底裤,有些人会被发现自己的短小与无知。因此,是万万不能妥协的,发声的都担心会被同类踢出群聊。当事情发展到这一步的时候,我觉得战斗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所有的历史都告诉我们,胜利者才有谈判的筹码。尤其是要去颠覆既得利益团体,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那便是自欺欺人。所以站在这个角度,我来分饰两角自问自答几个思考过的问题。
问:我们无法改变目前的社会男权语境,只能选择适应。
答:次之大谬也,战斗到底是唯一的出路,争取能争取的对立群体,剩下的只能刚到底。原因上述一段便是。
问:关于本国女性境况相对日韩比较好的问题。
答:由此错觉大概是当下愿意当舔狗的男人比较多,这类似乎是男权科目下的一类亚种,舔狗不可能舔一辈子,得到以后报复性打压也不是不可能。另外,如果觉得本国的女性境况比较好,大抵是其一:日常没有可供观察的事件,本次“N号门”就是一个很好的观察样本,有多少身边的男性为此发声?同温层固化,信息不自由也许是背后的原因,但是这点主观能动性都没有,说到底就是男权思维的傀儡。其二:本国近现代女权思想的发源可以从五四运动开始追溯,为女性权力所发出的声音是归拢于整个社会的自由追求之下的,而且大都是由智识广博的文化精英男士所挥舞旗帜,从社会底层架构来看,从来没有形成过关于女权的普遍认知。这点是之前从某位作家的文章里看到的观点,结合本次事件,感觉尤深。对比日韩,前者有《日本之耻》纪录片带来的立法改变动力,后者在文化自由的环境下对女权问题的探路也产出了不少文化作品,去年一部由小说改编的韩国电影《82年生的金智英》就迎着从西方的Me Too运动吹来的东风而引起了韩国女性的强烈反响,当然这部片子不出意外遭到韩国男性的普遍抵制。所以啊,这点来看,人家至少已经有资格去考试了,我们连课文都没学完啊,作业来不及做的话,可以考虑抄一下同班同学啊,欧美这些高年级同学的作业,怕是我们连题目都看不懂啊。
问:关于缪斯问题
答:这个问题曾经和Erno兄讨论过一二,所谓女神一说,其实也是男权社会的产物,是所谓话语权的收编,即:关于女神的标准是由男性来定义的,缪斯是男性视觉审美进化的产物,也许对男性而言是一种进化,但是对女性而言毫无意义。因此,如果有女生被男生称为女神,也没啥可骄傲的。
问:关于男生沉默问题
答:有人认为面对对于女性的犯罪,选择不支持,沉默的男性是做的很好的。
这里不得不向令堂说一声抱歉。有句话说重了叫做:面对犯罪,沉默就是共犯。艾希曼对犹太人的恶意也许并不比一位男性对女性的敌意多,但是事实就是缺乏智性与德性思考导致了犯罪的事实。平庸之恶告诉我,面对罪恶的时候沉默本身亦是一种犯罪。
最后一个低智问题,同时也是难倒许多下半身思考动物的问题。
问:女生穿着暴露就是一种勾引。
答:黄浦江没加盖子,想跳随便跳。
Yes is Yes. No is No.
老子今天就是要为女性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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