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論“表演性自由派女權”是如何阻礙真正性別弱勢的發言權的(1)
我在四年前還有跟台灣主流女權的網友交流的時候,我有加入一個討論胖女身體意識的臉書群組。其中讓我印象最為深刻的是,其中有個網紅她本身就有讀性別所,並且研究胖女的肥胖歧視,所以我大概看了一下她的論文。
我發現這個網紅所找的胖女案例,有很多都是人生勝利組,或者至少成年以後人生就過得比較順遂,所以我當時就很生氣的說“我覺得這個研究不公正”,結果被這個群裡的其他成員找其他話題把我從這個研究拉出去了。
過了幾個月後,這個群裡的一些網紅出了自己的書,有些網紅以“Freaking Hot”為主體拍了一些裸露性感性質的照片,然後寫了一些文章,引起了台灣性別圈的狂歡。
至於圈外人究竟怎麼看這些運動?我想在性別圈的同溫層裡,似乎也不存在所謂的圈外之人了。
再舉一個生活上的例子。我曾經在我們當地的性少數群組裡有提到肥胖女性在社會上所遭遇到底不公正,而其中也有跟我一樣體重破百的女人說“我覺得所謂的不公正只不過是自己沒有足夠努力罷了”。
而事實上無論是我在網路上還是現實中所遇到的性別圈胖女,好像都會刻意讓自己表現得像人生勝利組,好像從來都沒有經歷過挫折一樣。所以我一直認為我在這些所謂的胖女圈子裡,我的位置似乎一直被忽略,更甚者只要我提出肥胖女性平日遭受到的歧視以及暴力,還會被自稱女權的女人說我們在“自怨自哀”;“拉位置給自己坐”。
看到這裡,我不禁覺得有點黑色幽默了。因為男人在看待女權的時候,也是有同樣的想法的。但是肥胖女性提出自己遭遇到的困難時,連其他肥胖女性都會極盡全力的否定,並認為這些人只是不努力,並且用一切讓人覺得好像很歡快的氣氛——例如快樂的出席性別運動;快樂的展現性感;快樂的希望男人覺得胖女很性感;以及快樂的把自己打扮成人生勝利組,來掩蓋肥胖女性長期以來所遭遇到的不公平待遇。
於是我不禁在想,假如女權在面對其他真正受到社會暴力的肥胖女性,都還會用“不夠努力”和“自怨自哀”去評價這些需要幫助的肥胖女性,那麼這種女權究竟幫助了誰呢?
這讓我想到之前在外站有人評價這種女權是“表演性自由派女權”。這是什麼?這指得是目前檯面上的一些自稱女權的人,他們常常是意識到自己好看或者是有精英氣質時,才會去倡議“女權”這個東西;但是他們倡議的內容,卻又往往是在目前社會裡早就被視為政治正確的內容,而在私底下遇到更沒有話語權的群體,反而會明目張膽的表達他們的歧視,並且覺得這一切都是被他們歧視的人的問題。
看到這裡,我不禁覺得荒謬,因為在目前的台灣社會,一直以來被歧視的,難道不就是胖子、矮子、身材不好的人、不夠有錢的人、不夠精英氣質的人、穿著不夠精緻的人、動漫宅、價值觀跟他們相反、不小心做出一些蠢事,以及顏值不足的人嗎?但是目前這些自稱女權或人權的人卻同時一面倡議人權但是又一面做出歧視別人的言行,這難道不是很耐人尋味嗎?
然而更有意思的事情是,即使這些人他們明目張膽的歧視上述所說的這些群體,但是他們依然還是希望自己看起來很精緻;自己看起來很成功;自己看起來很得男人認同;自己看起來好像很快樂,並且希望自己即使瞧不起比他們稍微次等一點的群體,還能夠享有“正義感”以及“反霸凌”的好名聲。我想全世界再也沒有比這種現象更讓人覺得厚顏的事情了。
我其實也很明白為什麼這些人會對於我直面提出肥胖女性平日所遭遇的暴力和歧視會這麼憤怒,因為這種人終究也是認同適者生存這種道理的人,所以他們即使也同樣是胖女,但是他們未必會意識到自己需要爭取什麼,甚至覺得提出問題只是在抱怨生活的比比皆是。
但不幸的是,這世界上包括胖女在內也沒有人認真思考到這些問題,甚至稍微得志一點後,連自己要爭取什麼都不知道,就覺得一切都是這麼美好了。
誠然,這顯示出其實這個社會並不在意真正需要幫助的人的聲音,甚至自稱自己在爭取社會正義的人也不在乎真正需要幫助的人的想法。因此在目前這個“舉世潮流的社會正義”下,有那麼一大群人每天倡議著社會正義,但同時又不允許更需要幫助的人出聲,導致沒人意識到,除了那麼一團意識形態外,其實還存在著被世界漏接的人。
於是這個社會就是這麼天下太平歲月靜好,我們只要快快樂樂的出席社會運動現場,並且在網路上一邊展現性感或展示精英形象,寫著那些比廢話還廢話的廢話,然後全世界的美名都在我們腳底下俯首稱臣,我們每日的生活就是這麼和平正義又快樂。
至於這世界上是否存在著在自我了斷間與死神拔河的人?他們不在乎,因為這一切都只是不夠努力的結果,而壓根不想了解到底這些人是如何透過極盡全身的努力,抵抗這個全身上下都不認同他們的社會,只差有人認同他們的臨門一腳。
於是今天我們談“表演性自由派女權”時,我們談得是什麼呢?我們談得是,究竟目前所謂的“社會運動”,是真正意義的社會運動?還是只是一個塑膠花擺在那裡讓人覺得這世界已經沒有問題了?假如這個社會運動沒有意識到自己運動中需要爭取的問題,甚至還拒絕承認這世界上明顯存在已久的問題,那麼這個社會運動究竟是爭取人權還是只是一場表演,難道不是已經很明顯了嗎?
所謂“人多不足以依賴,要生存只有靠自己”。對於那些隱藏在社會話語權下的人,我們是時候應該要思考我們需要什麼,並且靠自己的力量讓自己能夠在社會上爭取一口氣。因為當社會正義也只是一場表演的時候,倚靠任何目前的社運團體為自己爭取尊嚴是沒意義的。只有我們能夠用超越各種“人權秀”的勇氣和毅力為自己爭取尊嚴,我們才能真正得到自己的尊嚴。因為當一切的社會正義只是一場虛榮的遊戲時,如果不提起勇氣為自己爭取什麼,“正義”這兩個字永遠只會被人利用。而正義在這種情境下,也成為了“虛偽”的代名詞,而自此之後再也沒有人敢膽提出“正義”這兩個字。言盡於此,這難道不荒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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