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律師碎碎念
關於近期【Andy老師&家寧】事件,許多大律師們已經就Andy老師可能要怎麼在法律層面做主張,才有機會拿回屬於他的利益。大部分的風向都是Andy老師理應拿回屬於他的利益,但是上法院之後,要拿回屬於Andy老師的利益,恐怕很難。
令我覺得有趣的部份是【一般民眾的想法】和【民眾想像的法院判決結果】顯然很衝突這件事情,更凸顯出了人民對於司法的不信賴,似乎已經到放棄司法的地步了。
追根究柢,我認為是立意良善的法之續造,卻造就了不健康的制度循環:
(1)既存的社會行為或是交易模式中,出現了不合理、反於法律的行為(先不論法規立的有沒有道理),但卻又廣泛存在。
(2)法院實務見解透過解釋來合理化本來就不合理的事實或行為,解釋本身經過累積,上級審採用,變成通案標準,法院便並因此自認為成功解決了社會問題。
(3)通案標準有沒有道理,還真不一定,但個案要挑戰通案標準,請做好打到憲法訴訟的準備。
(4)時間越長,過往判決就越強,也越來越不能期待有勇氣的法官站在歷史共業的對立面
(5)人性考量,也難以期待身為地方法院的法官,在個案中站在歷屆學長姊的對立面。
(6)長久下來,在通案標準中,難以就個案中,尋求調整標準。人民就越不信任司法。
除了andy老師的例子外,又如被詐諞集團騙取金融帳戶的社會小白人頭,除了可能也是被騙錢的受害人以外,還要吃上一條詐欺洗錢幫助,然後民事上繼續被其他被害人求償,被詐騙集團弄到麻木癱瘓的檢察官法官,一句【從客觀犯行推論詐欺洗錢故意】,社會小白的人生就毀了,這就是法院實務所尋求的正義,推被騙取人頭帳戶的被害人,做為詐騙集團的替罪羔羊,也是扭曲的法院實務所帶來的結果。
碎念太多了,司法改革什麼時候會成功,我不知道,但如果要在扭曲的司法還竟爭取屬於自己的正義,彼得律師會陪你走到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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