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包包們(竟然沒發成功😂)
總覺得大肆宣揚自己的包不太好,但是我實則就是個很愛奢侈品的勢利眼,還是要坦然面對自己。我收藏過很多東西,但都不太堅持。小的時候可能是一些文具,包括各式各樣的筆和本子。後來也收集過很多旅遊的玩意兒,像是捷克的木質玩偶,巴黎香水博物館號稱能保存十年的香精——當時覺得十年很遙遠啊,現在已經過去十四年了。
除了包包,我的生活其實還挺實用主義的。我們家的所有家具都只具備功能性,不具備觀賞性。不是宜家,就是實惠。盤子經常碎了一點點,筷子都是磨損的。幾乎所有物件上都留下了兒子們的破壞痕跡,而且這些物件,似乎只是為了滿足我們的生存需要,和我自身,沒有什麼關係。
消耗品很多,牙刷牙膏,不同的護膚品、化妝品。我也沒有什麼好看的化妝包,都是拿贈送的化妝包胡亂裝在一起。
書是很多,但書不足以拿去博物館,畢竟圖書館和書店都有了。
這麼列一圈,家裡最有我的“味道”的東西,只剩衣服鞋子包包首飾了。雖然它們仍然只是身外之物,但卻是所有身外之物中,最有我的獨特性的了——博物館就是展示身外之物的,不是嗎?
因為要搬家,我經常會在腦子裡思考,要不要賣掉點包。照理說,包是越早買越“保值”。眼看就要2025年了,舊包的報價又會降低。思前想後,我甚至都拍過錢包的照片給買手店,但還是沒有下決心去賣。也許,我也能justify一下,這些包對我來說,還是有意義的吧。
在所有的皮包裡,歷史最悠久的,應該是我在歐洲買的uterque。這個包是那種適合通勤的駝色皮包,非常軟,裡面是麂皮的。包是磁鐵扣,但是包的中間有一個老式板扣式樣的內袋,又因為這個內袋,包被分為了兩個部分,所以整體有三個空間。肩帶長度也正好,背上肩膀,包包正好可以卡在腋下。我還記得當時這只包是一百還是兩百歐,我覺得很貴,但最後還是買了。唯一的遺憾是我這個髒亂差的人,不知道怎麼在包包底下抹到了汽油,留下了黑色的痕跡。就算如此,我仍然不捨得扔掉這只包。
其他一些舊包我都分給菲傭了,但是我還留著Proenza Schouler的最經典的電光藍斜背包,這是當年時尚界的一匹黑馬,出現在各種名人照片裡。我好像是2015或者16年買的那只包,當時我也買了我現在正在用的小MacBook。我下定決心買這只包的原因,是11吋的Mac正好可以塞進這個包的中號,顯得特別小。這個包當時對我來說是巨款了,要一千多美金,不過我還是買了,一直去哥大唸書的路上背電腦和充電器,非常實用。這只包本來就是做舊的款式,所以用了這麼多年都不顯舊,大小也非常實用,我現在還是會偶爾背一下。
沒想到包有這麼多東西想寫,看來我包的故事可以連載了,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