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疤疤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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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圣经

疤疤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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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审视一对同居情侣的生活细节,除了怪异竟没有什么别的感觉,仿佛这只是些逼真却虚假的塑料缩微景观,仿佛我轻轻一抬手能把它们打个七零八落。

第一次和她说话是在公司内部的即时通上。那时我刚进公司没多久,一天吃过午饭正休息,电脑屏幕上弹出这个陌生人的对话框,第一句就问我是不是喜欢蓝色。

“今天早上我看见你了,”她说,“三天前你也穿蓝色上衣,所以我猜你喜欢蓝色。”

“你知道我?”

“当然。但你还不知道我是谁吧?”

“当然。”

“往你两点钟方向看。”

我直起身子,目光越过办公桌之间的挡板,只见一个身着粉色衬衫的男人正回头冲我微笑。他戴一副黑框眼镜,虽然是坐着,但看得出来身材高大魁梧。衬衫绷住宽阔的双肩,是质地上好的纯棉。

我的脸一热,原来“她”是个男人,却有个女人似的名字。

笑起来的他,嘴角自以为是地挑起,就像在说:看吧,我很帅吧?

没错,是个英俊得可以去演偶像剧的男人,姑且称他为“D”。

一星期后D主动提出要在下班后送我回家。他把一辆银灰色汽车缓缓开到我面前停住,在公司门卫的余光里下车,为我拉开副驾驶的门。

“不用了,”我说,“我坐在后排就行。”

他有些不快,却调侃道:“干嘛呀?你不会以为是在打车吧?我是你的出租车师傅?”

我被逗笑了,施施然坐进副驾,系上安全带。

一路上我们什么都没说。他突然很温柔地握住我放在膝上的左手,一股淡雅怡人的香气随之飘散开来,令人想起黑色的远山或风吹过绿竹。握了一阵子,他的手机响了。他松开我,娴熟地单手关车窗,接电话,说自己正在加班。

“我知道了,会去订票的,你放心好了。”他说。

挂掉电话,他又把车窗打开,若无其事地说道:“是我女朋友。她下个月想去广州玩,我们在广州有几个好朋友。”

于是这个故事从一开始就很不地道。更不地道的是,那时我也有男朋友。

过了几天,他没有直接送我回家,而是开车载着我去西单吃寿司,然后再到宣武门SOGO新建的广场上散步。“呵,好像在东京啊!真好!”他一面由衷地赞叹着夜色,一面牵起我的手,凝视着我说:“哎,能一直这样下去就再好不过了,对吧?”

我不懂他所说的“一直这样下去”有多久,但那瞬间是有些怦然心动的。为他不像是假装的快乐,也为他好像真的去过东京。为清澈深情的黑夜,也为我们真的仿佛一对热恋的情侣,旁若无人地又那么珍惜地舔舐着心头的花火。

我们隔三岔五就一起吃饭,上班时会单开窗口聊巴赫赋格曲和村上春树。他最喜欢村上的《国境以南,太阳以西》。他问我看没看过,我答说没有。

“我喜欢《奇鸟行状录》。”我说。

“我推荐你一定要读读《国境以南,太阳以西》哟。”他说。

一天下班回家后,我的男朋友铁青着脸,一言不发地戳在灶台前做鸡翅。

正当我心怀愧疚走过他身后时,男友突然说:“我早就知道你会找个有车的。”

他见我没答话,又说:“我早就知道。”

“什么?车?”我只觉莫名其妙,“我还真没想过这一点呢!”

男友没再作声,我却被他的揣测激怒了。于是我反推出我和D之间应该的确存在着某种情愫,而我的行为也被赋予了某种正当性——去证明我和D的感情是纯粹的,起码与物质无关。

终于到了去他家过夜的晚上。

那晚下着冷雨。他家是个大一居,一张双人床摆在房间正中央,铺着砖红色床罩。我在床前站了半晌,心想:村上春树恐怕不会喜欢这么奇怪的红色。

D仿佛看出了我的念头,说:“是女朋友非要这么铺的。”

“她人呢?”

“回她爸妈家住一段时间。”

“哦。”

我在床头书柜里发现了摆在《挪威的森林》旁边的《国境以南,太阳以西》,又在洗手间里发现了卸妆油、女用剃须刀和私处洗液。一瓶用了大半的阿迪达斯男士古龙水孤零零地放在靠近镜子的地方。啊,我想,D身上好闻的香气原来就是这个,紧接着想起的却是刚进门时房门一侧随意扔着的几双目测37码的高跟鞋,黑色的,绿色的。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审视一对同居情侣的生活细节,除了怪异竟没有什么别的感觉,仿佛这只是些逼真却虚假的塑料缩微景观,仿佛我轻轻一抬手能把它们打个七零八落。

从洗手间出来,D已经摘了眼镜,换了一套宽松的家居服坐在沙发上,似冷静又暧昧地看着我笑。我这才发现他是为了造型才戴的黑框眼镜,他不近视。

“看电影吗?”他问,然后就兀自关了灯。

“《猜火车》,看过么?”

我摇头。

“唔,我很喜欢这片子。”

我靠着他坐下,脑袋斜斜地枕着他的腹部。荧幕上光怪陆离的蓝紫光线在我们脸上闪动着。我对这英国片没兴趣,常常走神听着窗外的声响。雨不知何时已经停了。

看完电影,两人都躺到床上,手背碰着手背。

“你是除我女朋友之外第一个躺在这张床上的女人。”D望着天花板说。

“这一点我可以跟你保证。”他扭头看我。

我没接话,对他这邀功请赏的举动生出一丝反感。过了会儿我小声说:“我感觉有点儿不对。”

他支起身子问我怎么了,我一溜烟进了卫生间,走出来半是尴尬半是好笑地说:“我来例假了。”

他一呆,失笑道:“这么巧。”

“啊。”我暗暗松了口气。

“没关系,我去给你买包卫生巾吧。苏菲夜用型?我女朋友一直用那个。”

他很快就出门了,很快就回来了。苏菲夜用型,穿37码高跟鞋的她也一直用这个。在黑暗中,我听着他微弱的鼾声,大为不解。一个英俊至此的人睡觉也会打鼾?我有些疑惑,有些扫兴,睁着眼反复掂量自己的行为究竟过分到何种地步,然后就关掉了手机。

到底睡不踏实。半夜醒来,刚刚三点半,开机一看,四十多个未接电话赫然显示在屏幕上,全是男友一人打来的。

正当我在震惊中犹豫着要不要再次关机时,电话又打进来了。D很快就醒了,问我怎么回事。

“是谁?”

我没吭声。

“哈?”他扫一眼我的手机,尖酸地笑道:“你怎么可以这样?”

“什么?”

“你怎么可以这样?打电话给你的到底是谁?”

他不愿面对现实似的,没等我回答就抢白道:“算了算了,别说了!既然他在找你,那我就送你回家!”

D脑后的头发胡乱翘着。他从衣橱里翻出一件白色T恤愤懑地套上,又如无头苍蝇般在屋内搜寻了一阵车钥匙,然后就带我下楼。

凌晨四点的街道空无一人,路面仍有头天夜里下过大雨的痕迹。车驶过一座天桥底下时,两个交警拦住了我们。D板着脸下了车,出示驾照,回答交警的盘问。

“这么晚出来干什么?”

“送人回家。”他没好气地说。

“这车车主是谁?”

“D。”

我从后视镜里看着D的背影。他的背微微躬着,双手叉在腰间,凌晨的风一阵又一阵鼓动着他的白T恤,也把他的话送进我耳朵里。这是个多么英俊帅气的人,即便是如此狼狈的此刻,他的背影都迷人得足以在偶像剧里寻得一个角色。这么迷人,这么帅气,却这么可怜!我呢,我比他更可怜,我居然在凌晨四点出现在北京的立交桥下,坐在一辆与我无关的汽车里。交警接下来肯定会让我也下车。要是他们问我,我该怎么说呢?说我和D既不是情侣也不是朋友?说我们只是认识?说我们各自都有恋人?说我们正在对一场败露的越轨作最后的补救?……不,就说他送我回家,就这么简单,就这么说。

但交警没有让我下车,也没有上前盘问我,或许他们看到了我脸上可怕的凄凉。我以为都结束了,可哪有这么简单,一周后D又要我去他家。一进门,我们连衣服都没脱就抱作一团躺倒在那张俗不可耐的大床上,叹息着,抚摩着,仿佛我们深爱着对方,仿佛深爱着的两个人遇到了无法逾越的世俗的阻碍,仿佛这是一场前所未有的真挚热烈的爱情。但我们分明无情,我们只是极具表演性的人类。想到这一点时我感到一阵恶心,推开他坐起来,说我该回家了。

“是不是有谁在等你?是不是上次那个给你打电话的人?”D也坐起来,靠近地逼问我。

“对,有人在等我回家。你没等过谁回家么?”

“没有。”

“那是你的幸运还是不幸呢?”

“是你男朋友对吧?”

“对。”

“你怎么可以这样?你明明有男朋友!”

我哑然失笑道:“那你呢?你跟你女朋友去广州的机票订好了吗?”

“但这事儿我从一开始就告诉你了,我没有瞒着你!”

“哦,您的意思是……此时此刻出现在这里是我自愿的?”

“不是吗?”

“……我倒觉得您比我更清楚自己是个有女朋友的人,您该更清楚自己和她的感情。您所无法忍受的,只不过是有人背叛您。但您却可以随心所欲地背叛别人!……您只允许自己出轨却不能忍受您的出轨对象背叛您,您,就连出轨对象都要独占。您让别人当第三者毫无压力,您却受不了到头来原来自己也是个第三者——!”

D翻身下床,一屁股坐到沙发上,说:

“别‘您’‘您’‘您’的,行么?”

“你。你是个自私到极点的人。”

“你也好不到哪儿去。”

房间里沉寂了。D起身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递到我手里——正是《国境以南,太阳以西》。

“不想看。”我说。

他摆出一副“你看着办”的表情,把胳膊懒洋洋地枕在脑后。

过了会儿他开腔道:“村上的书我最喜欢这本。”

“我知道,你说过了。”

“但你不知道为什么我最喜欢这本。”

我站起来,一直走到门口,回头对他说:“我得回家了。”

“你是除我女朋友之外第一个躺在我这张床上的人!这儿没别人来过!”他发狠。

“是么?我该感到光荣么?”我顿了顿,说:“麻烦给我开门。”

第二天男友执意要送我上班。他给我带了他做的鸡翅,陪我一起坐地铁。到站后他跟在我身后走出很远,最后挣扎着说:“今天你别再理那个人了,好吗?”

我很想告诉男友他的担心已属多余,但只说了句“我知道了”就走出了地铁站。

这天,D换了副无框眼镜,穿着件慵懒的暗灰色长袖卫衣,和同事大声说笑着。似乎因为我在场,他便更要表现出无所谓的快乐。

“嘿!”他仿佛刚刚看见我似的,问道:“你中午去哪儿吃啊?”

“我带饭了。”

“哦,肯定是男朋友做的吧?”

“你怎么知道?”我微微一笑。

“我跟你们说,”D转向其他几个同事,眉飞色舞地说:“她可厉害了,我特别崇拜她,她是我的偶像。”

我保持着缄默。此刻的D像时尚杂志里最精致有型的男模特,却那么卑劣。我厌恶地别过头去,暗自庆幸自己不必穿37码高跟鞋,不必去广州,不必夜夜躺在一张俗不可耐的铺着砖红色床罩的大床上,也不必让我的任何私人物品被另一个陌生女人检视。庆幸我只是他一小段连动情都算不上的意外,而不必和他之后的漫长人生再有任何纠缠。

没多久,D调去了别的部门。一年后,他离开了公司。离职前他约我在大厅见面。我们并排坐在环形沙发上,他简单说了几句未来的职业规划,又问了问我的近况,跟我说,公司里哪些人还行,哪些人得防着。我听着。他说完了,也低头微笑。淡黄色的阳光从天窗一直洒下来,正好洒在脚边,是偶像剧中带有柔光的恋爱场景。是秋天了,他身上好闻的香气变稀薄了,我们爱过吗?

据说,人们之所以会天然地被长相优越的人吸引,是因为漫长进化所形成的生物本能会让人下意识地将美貌等同于美德。一个美丽或英俊的人,会让人不由自主就联想到纯洁,或勇敢,或担当,或忠贞……然而事实上并不。

D从没解释那天为什么会找我,为什么问我是不是喜欢蓝色。当时他说:三天前你也穿蓝色——所以他已经观察我好一阵子了?难道真应了那句“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只是找到一个同类,我也只是一个徒有其表的女人?或者,是他想当然地以为我新进公司,无知天真好掌控,却没料到我有一颗比他更善变无情更坚硬的心。

又过了三年。一天D突然出现在网上,对我说:“我还记得你。”

“谢谢。”我说。

我关掉了对话框。

这才是最后一句:我还记得你。

但他记得的是哪部分的我呢。是顺从地被他牵起左手的我,还是不屑一顾反唇相讥的我?是坐在车上不动声色听他撒谎的我,还是在沉默中泄漏了厌恶和轻蔑的我?当时的男友也有了自己的家庭,也做了父亲,他妻子是个漂亮的女人,我们在最不可思议的情况下偶遇过。那么他,又记得哪部分的我呢?是凌晨四点终于拖着脚步回家的我?还是在他痛哭流涕苦苦挽回时不仅无动于衷甚至觉得有点好笑的我?或者他早已不再记得我。在他之后我又交往了数目可观的男人。总是这样,在和一个交往的同时发现了另一个更爱的。一开始也并非不是真心实意,却迅速滑到自鄙与自恨那边去。在自我厌弃的终局里,如愿以偿地毁掉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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