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严飞《穿透:像社会学家一样思考》:反思、批判并承担责任「2020-12-28 17:54」
群学何 用科学之律令 察民群之变端 以明既往测方来也; 肄言何 发专科之旨趣 究功用之所施 而示之以所以治之方也。
在“群学肄言”中,“群学”意味着社会学以实证主义(科学之律令)为原则,观察、审视社会整体的变端,且由个体(民)构成的集体形态(群)是其基本结构。社会学的目的,在于理解过往的结构性变迁过程,并据此生成对将来的预见,正如孔德所说的“科学产生预见,预见产生行动”。“肄言”表明严复如何理解自己所作的The Study of Sociology(Spencer)中文译著的价值:阐发社会学的要义大旨与有启发的地方,考量社会学所施予的解决思路的现实功用。
上海三联书店·理想国于2020年11月出版的《穿透:像社会学家一样思考》一书,某种程度上契合了这一学术旨趣和知识追求。
一、社会学的核心命题
在作者看来,社会学的一个核心命题是对人性与社会秩序的研究,借此理解世界。“在我看来,社会学既是帮助我们认识世界、思考问题的分析工具,又是我们分析某些问题时的出发点,特别是那些与我们每一个人都切身相关的问题,无论是结构性的,还是个体性的,都让我们回归到社会秩序的本源去窥探人性的幽暗与良善。”
在欲望驱使下的人性,与社会客观秩序之间存在相互作用,且都呈现出复杂莫测的面貌。有别于经济学所认为的“利益性的理性追求为社会生活领域中的秩序奠定理性的基础”(理性利己的经济人相互交易形成秩序),社会学的分析框架中以“嵌入”(embeddedness)论述了人的行为所受到的社会因素的制约性。行动来自预期,而这一预期的对象不应只是个体自身,而是有他人、家庭、共同体、社会规范(非正式制度)、整个社会所共享的价值等等在内。人的选择基于人性,所导向的行动作用于秩序(维护抑或对抗),指向社会秩序的“排列”。
二、社会学的想象力
在历史变迁与制度矛盾的视角下界定个人的困扰,个体的悲欢与顺逆归因于所处社会的起落,发觉日常生活模式与世界历史进程间存在的错综复杂的关联,在个人遭遇与更广大的历史场景以及社会机制之间,架构出某种连接的能力(也是一种特定的心智品质)即“社会学的想象力”。
Sociological Imagination是一种能力,若具备这种能力,我们得以“在理解更大的历史景观时,思考它对于形形色色的个体的内在生命与外在生涯的意义。”“个体若想理解自己的体验,估测自己的命运,就必须将自己定位到所处的时代;他要想知晓自己的生活机会,就必须搞清楚所有与自己境遇相同的个体的生活机会。”
三、社会学人的价值感与历史感
I have tried to be objective, but I do not claim to be detached. (米尔斯:我力求客观,但绝不冷漠。)
“社会学家都是说故事的人,他们常常期待在社会转型的大潮中遭遇到一些未预期的故事,这就需要他们既遵循一种理性的思维原则,又同时需要切入场景之中,用经验质感去感受那深入肌理的切肤之痛。”
“(社会学的)批判不是愤青式的批判,而是有理有据的批判。这种批判的思维会深入到他的骨髓里面,会帮助他们一针见血地穿透社会运作的基本逻辑、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从而用新的目光去审视我们生活于其中自以为非常熟悉的世界。”
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思想之业是危险的。”
马克斯·韦伯:“国民大众蒙受的巨大苦难沉重地压迫着我们这一代的社会良心,但我们必须恳切表明:我们感到更加沉重的是我们在历史面前的责任。”(《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8,第118页)
以上所言及的包括了社会学应当秉持的一种价值、一种接近社会的方法:在理性、实证、价值无涉的规范下保持对问题的热切,以经验、个案、理解的质性方法感受“人”的真实境遇。
唯深沉能引发追索,社会学的观察将引向批判。批判不是批斗,不是人上人日常出警,批判力求主动而独立地运用理智与逻辑进行再思考。
在定量或应用社会学占主流的今天,实则很多所谓“社会学的视角”并没有真正得到什么新的洞见,其结论并不需要任何专业理论的知识就能从日常经验中得来,对于学术概念的运用也近似无效,主要表现在:概念本来的语境与所要描述的场景并不适配;概念背后的理论并不包含指导性的知识,即在这一理论下的行动不具有特殊性或并不具体,“解释”之后一无所有。Data Mining在一个平庸的论点之基上是徒劳的,其作用只在于证伪,而无进步与创见,所得的结论同样平庸并对现实的改进无有增益。
以上的尴尬境地若要摆脱,需要的是理论社会学的批判思想力,就像海德格尔所指出的危险的思想之业,之所以危险,是因为这一“反躬自省”的过程所求的就是与旧有知识、固有话语体系冲突矛盾之处,本质上是反常识或与常识相异的,因而才能构建社会学自己的话语体系与阐释逻辑。在韦伯的意义上,这种话语本身就意味着对整部历史的责任。
四、经典社会学家概述(原文摘录为主)
(I)韦伯与资本主义精神
资本主义精神是现代理性经济的体现,是一套理性的、有系统的追求利润,但同时又保持自制节俭的生活态度与价值观。韦伯如此写道:“这种精神必定是来自某种地方,不会是来自单独的个人,而是来自整个团体的生活方式。”
韦伯提出,经济理性主义的形成必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宗教因素的影响。宗教改革之后,人们深深陷入关于自己来世得救问题的恐慌中。天主教所倡导的“赎罪”论所带来的人的道德善恶轮回被路德教的“天职观”(Calling)所取代,人们的得救状态不再能够自主地通过赎罪而获得,而是要努力做好在人世间的本职工作才能得到上帝的青睐,成为上帝的选民,最终得到救赎。
与此同时,在新教的教义里,提倡禁欲和节俭,反对骄奢和浪费。任何懒惰、享乐的行为都是对上帝的违背,也是对自己得救状态的否定。在这种伦理指导下,确信得救的选民们的生活方式更加理性与道德、节俭而自制。
而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的后半部分,韦伯也明确指出,随着财富的不断增加以及由于科学进步停滞所导致的宗教的逐渐萎靡,财富的世俗化越来越使人们将对来世的狂热寄托放眼于现世,功利主义重现。韦伯就说:“大获全胜的资本主义,因其以机器为自己赖以生存的基础,已经不再需要新教禁欲主义的支持了。
由新教伦理所影响的经济理性主义,在机器生产技术与经济制度出现后,固化为现代资本主义的经济秩序。在这个秩序下的每一个人,不再以来世得救的信念履行天职,而逐渐陷套在无法逃脱的“人性的铁笼”之中。
但作者也提及了对韦伯“新教伦理”的再思考——
韦伯关注到社会现象背后的精神动因,从宗教的角度挖掘资本主义产生背后的观念力量。而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之间是否还存在中间因素?贝克尔和沃斯曼因(发展经济学家)在一篇《韦伯错了吗》的论文里指出,无论是在19世纪的普鲁士还是如今的德国,新教徒越多的地区,就越需要提升教众们阅读《圣经》的能力。结果是当地学校的数量显著增加,从而直接导致新教徒较多的地区的人均教育水平普遍更高。教育水平提高带动地方经济的蓬勃发展。
(II)齐美尔与货币上帝
齐美尔进入成年时,是俾斯麦掌权的德意志帝国早期。随着柏林在1870年普法战争胜利后经济迅速发展,齐美尔展开对现代性这一命题的思考。
齐美尔指出,金钱是一种纯粹的交换方式,人们在社会里将金钱本身当成目的,人际互动变得更加工具化,更易于计算,获得金钱货币成为人际交往的直接目标。人们相信金钱万能,如同信赖上帝全能。“金钱使个体完全满足自己愿望的机会近在咫尺,更加充满诱惑。金钱在人和他的愿望之间插入一个中介阶段,一种缓和机制。”
在金钱的异化功能之下,齐美尔进一步明确指出:“货币同样导致利益、关系、理解的平均化、无差异化,这种平等是‘一种夷平的过程’——所有高贵的东西向低俗因素看齐。”
与马克思不同,齐美尔没有仅视货币存在为一种交换媒介、价值手段,认为货币拜物教完全剥夺人们欲望的自主性,而是对货币背后的现代精神进行了深入剖析,在货币经济的分化中,齐美尔依旧看到了人的个性发展的希望。齐美尔强调,金钱虽然可以帮助我们实现很多“想要的”,但金钱并不是我们每个人灵魂的最终归宿。哪怕外部世界在现代化进程中分崩离析,人们依旧可以通过对心灵分化,在适应社会变化的同时,保有主体灵魂的高雅和独立。
(III)涂尔干与社会整合
“在卢梭的社会契约观中, 契约是共同体各个成员之间自愿的约定,先有契约,再形成社会和国家。社会中的成员让渡了一部分自然的状态,在集体契约中以联合的形式生活。在这种构想下,人民是主权者和立法者:“人类由于社会契约而丧失的乃是它的天然的自由……而他所获得的乃是社会的自由以及他所拥有的一切东西的所有权。”
而在涂尔干的分析框架中,是先有了团结机制,然后再谈建立契约。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团结机制又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涂尔干区分了两种团结:机械团结与有机团结。
在涂尔干看来,一个成熟社会的每个人都有共同的道德意识。道德意识是一种社会心理形式,每个人的身上都内化了这种社会价值,通过日常的社会交往与互动,我们能发现哪些意识是大家共有的,这种文化传承下来加固了团体内部的连接性,加强了社会整合。
如果把社会想象成一辆高速前行的火车,我们不难发现长久以来我们太重视经济的发展而忽视价值观的重构,不断进行的制度、法律建设,并没有真正考虑制度与法律的设计应当体现怎样的道德精神;我们懂得如何对社会组织进行运作分析,懂得如何对社会结构与社会关系进行量化衡量,却并没有意识到这些制度与结构其实都只是社会内在道德精神的外在体现;我们能将社会像动物肢体一样进行解剖,但却忽视了社会的灵魂。”
(IV)滕尼斯与共同体
在《共同体与社会》这本书中,滕尼斯提出了和涂尔干的社会分工理论截然相反的观点,滕尼斯认为:社会发展带来的是人们彼此之间社会关系的分离,而非因为社会分工而导致人们彼此之间互相依赖而高度整合。
滕尼斯的“共同体”概念,是指“一切亲密的、秘密的、单纯的共同生活”。共同体以自然情感为联结基础,通过爱、友情、归宿感等结合,表现为整体取向、整体本位,在共同体中的个人意志有机地融合在整体意志之中,并自觉地维护整体的利益和统一。
滕尼斯的“社会”概念是与“共同体”相对的范畴。在社会中,个人因为意识到共同行动能为自己带来个人利益,为了某个特定目标而机械地聚合在一起。在地理位置上人与人之间距离缩小,而个体之间缺乏情感、价值上的联系,个人的意志和利益成为支配行动的力量,人与人之间冷漠而疏离,个体分散在人海之中。现代大都市就是社会的典型代表,人与人之间签订合约是通过合作实现互利共赢,邻里之间漠不关心,面对的是与传统迥然不同的人际关系。现代科技带来了地理空间上的临近,却无法拉近人们的心理距离,无法产生共同的价值与认同。
“在共同体里,尽管有种种的分离,仍然保持着结合;在社会里,尽管有种种的结合,仍然保持着分离。”社会出现于共同体之后,工业革命后的大规模生产、市场竞争是其基本的生产经营方式,人们追求交换的公正而非分配的公正,自给自足的共同体逐渐被取代和瓦解。
为何人在共同体中的关系呈现结合性,而在社会中的关系呈现分离性?
滕尼斯进一步探究了深层次的原因,认为人的两种意志——本质意志和选择意志对社会关系的构成起到了塑造的作用。本质意志产生了共同体,而选择意志则导致社会的出现。
本质意志是一种由人性深处自然生发出的意志,是生命统一的原则,包含着思维、习惯,并与人的情感、欲望、冲动自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选择意志是思维的产物,有意识地指导人的行为,是人的外在目的得到实现的前提。选择意志是理性的,脱离了许多人性内在特点而存在的,受到人类思维的支配,在理智衡量现实的选择后设计出行动的蓝图,指导个体为达到理想的目标而做出行动。
人的意志是媒介,把社会关系形成的客观条件,譬如血缘、地缘、精神结合,和社会形态呈现的功能(譬如共同生活或利益交换)连贯起来。人们有意识地摆脱共同体所赋予人的本质意志,而理性地为利益的最大化进行社会交换的时候,人就从共同体中走出,成了社会的一分子,从深厚的情感牵连中进入到理性的利益计算。
在滕尼斯看来,对于秩序的追求,关键在于如何使人们脱离社会生活的异化,使置身于“社会”之中的每一个人重建“共同体”时期极具自然性、默契性、和睦性及道德性的情感和文化联系。在操作层面,滕尼斯也给予了指导:“将选择意志重新锻造为本质意志,要把人为的、抽象地设计出来的行为的理性模式自然化。”
在构建社会秩序时,可以从三个层次出发,去理解社会秩序建设的基本方向。
一,在微观的个体层面,秩序的构造需要个体自发地参与到社会公共事务中,建立起互信互助的关系机制。在1931年出版的《社会学引论》中,滕尼斯进一步指出,关系机制的形成是人们在相同时空下以同样的方式感知和生活,并相互关联、感受、思考和推动生活,形成相互支持和交融的愿望,形成可以视为共同的生命。
二,在中观的社群层面,秩序的构造需要社区、组织内不同群体在协作关系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滕尼斯就曾指出:“各个行业、同业公会和职位,可以理解为城市的组织和器官。”这些自组织、小团体由于是人们自发建立的,有着相似的情感和共同的目标,因此会在成员间产生一种与其他人同属于某个共同体的感觉。每一位成员都会觉得自己有道德义务去按照共同体的要求行事,帮助整个社区实现自我治理,解决社区内部的问题。一方面,社区自组织可以培育社区成员的公共精神。另一方面,社区自组织具有自我监督性,可以形成很多非正式的社区规范和惯习,约束人们的行为。在小团体的声誉机制及监督机制下,在自治社群内的日常生活里,人们相互监督、相互激励,道德原则才能转化成不同群体的非正式规范,现代生活的伦理才能落地。
三,在宏观的社会层面,秩序的构造需要社会的有机整合,特别是在社会转型时期,更加需要关注社会的公平正义,构建起道德共同体。
附滕尼斯对自治、自组织的进一步论述:
自组织是一个多数人相互认识或间接认识的圈子,因为共同的利益而自愿结合起来,被赋予一定的自治权限,自定规章与规范,相互监督,从而自我形成小团体内的秩序。在自组织中,人们是依靠情感性的纽带,包括亲情、友情、爱情,以及认同性的关系,包括共同理想、共同记忆、共同背景,而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有着共同目标的合作共同体。每一位成员都会为了实现共同的目标而采取集体行动。
“自治”本质上属于伦理学的概念,源于启蒙时期基于对“理性”的彰显。正如康德(Immanuel Kant)所言,人从不成熟向成熟迈进的根本标志在于“有勇气运用自己的理智”,迈向“自主”(self autonomy)状态——“启蒙运动就是人类脱离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不成熟状态,不成熟状态就是不经别人的引导,就对运用自己的理智无能为力”。
五、结语:批判理解世界
德国思想家马克斯·舍勒(Max Scheler)曾指出,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不仅是环境和制度的转化,而且是人自身的转化,这是一种发生在人的“身体、内躯、灵魂和精神中的内在结构的本质性转化”。
社会学应当对中国社会的真问题、对中国的新鲜经验进行社会学的概念化建构,成为社会科学的共享知识。所谓“对中国社会的真问题”,是说社会学的研究问题,不应来自依据经典大师的语录而对社会生活的直接剪裁,也不应来自权力机构的“长官意志”的提示,而应来自社会学者作为一个掌握了社会学知识的社会行动者,在这个社会里经由积年累月地探索和体验而提出的问题,并且这些问题必定是靠近这个社会的实际运作逻辑的。同时,在研究中国社会的真问题的时候,不应该仅仅只是囿于本土范围,而是必须要超越本土,尝试着与西方社会学的前沿理论对话,以期丰富甚至推动整个社会学学科的发展。
秩序的背后是人性,是我们作为个人在现代世界中的处境和命运、抉择与改变。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单独存在,作为社会人的我们,按照米尔斯所言,应该成为理性的人、自由的人、公共的人、道德的人,因为只有“所有人都成为具有实质理性的人,他们的独立理性将对他们置身的社会、对历史和他们自身的命运产生结构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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