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書|DAY 4: 無須滅火
主動爭取,主動改善,這些在工作場合受到褒獎的行為模式,卻常常導致我的愛情中的不浪漫。甚至還會委屈,為什麼只有我一個人在努力。
“你這麼努力搞得我們的關係變得好累。”
“可是不應該遇到問題就積極解決它嗎?就是因為有這個問題我們才會吵架,那麼把問題解決掉不就能夠更快樂更輕鬆的相處了嗎?”
“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解決的。”
“我想解決,你也想解決的話,我們一起努力,不就能夠一起解決了嗎?”
“Let it go.”
這句話像一個火星子,引燃了內心的情緒的煙花。以前,很久以前,在原生家庭的缺少氧氣的浴缸里,也曾經和母親發生過類似的對話,母親也說,孩子,不是所有的話都能講的,有些事情,是解決不了的。
我受不了這樣的態度,哪有什麼不能解決的事!擺在面前的情況就是,再不解決我都快被缺氧逼瘋了!
跳出魚缸,不管怎麼樣,先跳出魚缸去尋找氧氣。
一開始跳出魚缸是只能新的空間里是奄奄一息的。魚缸有水,而魚缸之外是乾涸的“陸地”。那時候的魚不知道腮是需要水的滋潤才能自如的開合,而離開了水,身體上的原本的功能也都無法發揮作用。
於是目標又更新了,尋找帶水的氧氣。
帶水的氧氣,要找到之前,還得先學會行走的能力。
這邊講的不是芝麻開門的天方夜譚,所以也不是想什麼就能來什麼。行走的代價是和魔鬼交換天真。那是天真太多,不覺得稀奇,換掉一點也沒有什麼所謂。
於是水來了,氧氣也來了。魚自由了!
成功的經驗讓獲取成功的行為方式成為特定模式。碰到什麼問題,用自己的付出去換來所求,理所當然的解決辦法,卻在親密關係里成為了bug。
為什麼不願意溝通呢?為什麼就放任自流呢?我的一個人的主動反而將事態陷入被動的局面。理想中的主觀能動性的主動是現實一對一中主動的被動。放手,放下,讓它去,這些在我的程式里被界定為弱者才會做的事,反而成了別人口中,解決問題的辦法。
友人在我去交付文件的那個夜晚,突然邀請我去屋裡坐坐。疫情期間,只和男友兩人24小時相處的空間,需要換氣。我被邀請起同她傾嘢。她講起男友每次都很想知道她在想什麼,可當時的她生氣到滿腦子只有生氣的情緒,根本只想一個人呆著。其實等我情緒冷靜下來事情都可以解決,但他總是在矛盾發生的那一刻就想滅火。怎麼可能說了一句就能生氣,再說一句又能不生氣呢?做不到啊。
原來著急是不分性別的,我對應了友人的男友,友人對應了我的愛人。而這不同的行為模式,成為了矛盾激化的導火線。誰都不曾想發生矛盾的,卻也避免不了吵架和互相傷害。
某一任室友說,他們老家會去山上掃墓,要燒很多紙錢,有時候那個火苗會躥到別的樹上,不止紙錢燒成了灰,周圍更是燒出一個火圈。
“啊?都沒有人去撲火的嗎?那多危險啊。”
“沒有,每年都這麼燒,隔年樹還是會長出來。滿山都是樹,可能就無所謂了。或許滅火的危險更大吧,也不一定滅的掉,燒一會可能自己就停了。”
矛盾,吵架,瓶頸,看似與火災相似的充滿危機感的情形,對於不同的人確實完全不一樣的狀態。放手,放棄,我的行為程式里鮮少執行這樣的指令。卻成了一種看似被動的主動。
Let it go,儘管學會了這個新的行為模式,適用於和你的關係的模式,但你也不會回來了。或許,我想要挽回,可不去挽回是不是更掌握一種主動權?真正放手好難,但也不能不放手。
2024.7.4 昼前11_書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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