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事務社|修橋補路無屍骸!蘭新鐵路列車撞人,草草整改學習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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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哀悼者
6月4日發生的蘭新鐵路列車撞人致死意外至今已超過一個星期,最新消息指,交通運輸部已經就事故發出警示通報,讓各地方交通運輸局、各中央鐵路集團和分公司「學習反思」。換句話說,事情已經被蓋棺定論,然而調查過程是怎麼樣?沒有人知道。誰應該負責?被一遍「整改學習」淡化。
01.
犧牲了的9條生命會「安息」嗎?
蘭新鐵路列車撞人意外發生於6月4日的清晨,當天4時06分到7時06分是維修時間,蘭新鐵路玉石至金昌區下行線被封閉,讓武威工務段的工人維修大機,同一時間上行線保持正常運行。但到了5時18分,從烏魯木齊開往杭州的K596次列車在上行線撞到施工人員,導致9人遇難。
為什麼施工人員會出現在正常運行的上行線?從事發到目前為止,資訊極為不透明。一開始輿論普遍進入了瞎猜,有報導認為是作業人員安全意識不足,闖入了正常運行的上行線,導致意外,到現在已經越來越少人關注。為什麼我們都「自然地」覺得是工人的問題?就沒有人問鐵路集團(用人單位)的安全措施、培訓、監察到位了嗎?就拿最簡單的說,據報導,當天應該有59人參與作業,當中一定(需要)包括負責監督安全的人員,他們當時都在做什麼?為什麼可以讓9個人「脫隊」?
02.
從正式工到派遣工到外包工,修橋補路無屍骸
這次意外中還有一點被忽略:9名意外的逝者全部為工務段的外包人員。為什麼都是外包勞務工?
打從2013年鐵道部「政企分離」開始,到2019年正式整合為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我們見證的是一個中國鐵路的公司化進程,中鐵集團的盈利成為了鐵路運行的首要邏輯。在這之下,受最大影響的是鐵路用工方面——不論是乘務、建造、維護都以節省用工成本來助長盈利。
在2008年《勞動合同法》實施前後,鐵路部門早早刮起了裁員潮、強迫「合同工」員工改簽勞務派遣潮。被迫成為「派遣工」的鐵路工人們,得忍受著比正式工人少起碼三分之一,又沒有休假、住房公積金未按標準比例繳納等一系列的福利。後來,因這過於剝削性的制度被濫用和引起工人們的反抗,2012年新法出臺,對勞務派遣的使用比例和崗位性質等都加以限制。經過4年的整改,鐵路集團所使用的勞務派遣工比例被控制在了不超過用工總量的10%,可這都是靠要麼將勞務派遣工裁員,要麼將大量勞務工再降級轉為待遇和保障更為惡劣的外包工所實現的。不管是這次事故發生的工務段維修工作大量轉向外包,貨運系統的一線裝卸工作也外包,就連後勤服務也早早轉勞務外包。簽訂合同的勞務派遣工,作為用人單位的鐵路集團還需要為其購買社保。但這勞務外包工,不管是合同還是社會保障,都不再與鐵路集團掛鉤了,也不會有像派遣工那般享有為數不多的轉正指標,名副其實是被「用完即棄」的電池。死了,不就死了。
早在2019年鐵路集團成立時,原各大鐵路局在2017年完成公司制改革的第一步更名後,就立馬推進人事、用工、分配三大制度的改革。如擁有員工數量超過15萬人的上海鐵路集團就計畫在三年內將員工人數精簡近三分之一。比方說,「此前車站內一個班會按照1個車站值班員+2個助理值班員的人員數量進行配置;但是在改革之後,將會朝著1+1(一個值班員+一個助理值班員)或者1+0的模式推進,這意味著一個班會精簡1-2名助理值班員」。可一線崗位的鐵路工人早陷於超時勞動、超量勞動的苦,如一名火車司機所言,「295公里的單線,單趟平均13個小時以上,還沒有含上下班的時間。領導說等死了人再說吧」。以人員精簡作為重點,正式員工在鐵路職工中所佔的比例越來越少,勞務派遣工、勞務外包工作為勞動力補充的比例必然會越來越大。在這一波波的改革浪潮中,從原是與鐵路部門直接簽訂合約的正式工,到與派遣公司簽訂合同的派遣工,再發展到現在被外包後已經與鐵路部門沒有任何「勞動關係」的外包工,鐵路工人的保障和福利被一層層奪去,只為滿足鐵總集團「降低成本,提高利潤」的目標。
利潤最大化的運營模式也直接導致了「責任都在工人」的典型安全甩鍋套路。一方面縮減人手導致留下的工人工作量大增,而過勞本來就對安全有害;另一方面,本應是臨時性、輔助性的派遣工被廣泛的當作正式工人使用,安全培訓、安全工作環境也被節省掉了。在正常合法的工作環境中,用人單位應該為工人提供職業安全的培訓、保護工人的必要器具,要有人負責監督職安落實等等,這些必要措施都是為了把意外的可能性減到最低。這是所有用工單位,不論是國企還是私人企業都要付的責任。沒有了制度性的保護,出事了就把成因歸咎給個別派遣工和外包工,這還算是安全的鐵路嗎?建的是工人、犧牲的是工人、背鍋的也是工人——就像線民說:「現在說是工人的全責了!唉,農民工太難啦!」
回到這次蘭新鐵路列車撞人,更可笑的是,交通運輸部的教導下來,各地鐵路分公司學到的竟然是「是勞務工的所有作業內容,現場必須要有帶班人員」、「各專案立即組織員工及勞務工進行安全培訓,提高安全意識,時刻緊繃安全弦」、「勞務工的安全意識相對比較薄弱,要求組織勞務工進行安全培訓增強安全意識。現場防護員及施工負責人要盯緊現場所有人員的即時位置,保證施工安全」!
看來看去,這不都是安全施工基本嗎?這些要不就是敷衍的話,根本沒有打算認真執行,等事情過了就過了;要不就是一開始沒有重視施工安全,意外發生後再補「鍋」!但無論事實是什麼,我們要求的都是嚴查、公開、整改,否則只證明一件事——鐵路事故從來不是意外,只會有更多的工人為不顧安全、只為利潤的鐵路集團犧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