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书杂感
昨天帮朋友卖了两百来本书,见多抓鱼涨价收,今早便把自己的书也理了一下。
去年卖过一波,剩下的其实不多。大概分成三类;一是还未看的,二是看过想珍藏的,三是别人送的书(有些真的没兴趣,但不好意思弃掉)。
今天把那些买了几年,却还没看完的书全部卖掉了。明日复明日,以前不看,以后也不会看,何况阅读口味已经改变。
过去喜欢买书,向往着坐拥书城的感觉。后来渐渐觉得,这只是一种无谓的占有欲。买书如山倒,读书如抽丝,有点本末倒置。享受阅读的过程,这已经足够好了,不一定要时时刻刻据为己有(人际关系同理)。如今轻型纸在网上被口诛笔伐,一大罪状就是收久了容易发黄。但我却特别喜欢,用了轻型纸的书,拿在手里有空气感,易翻,易携带,不累人。这就够了。
朋友感叹,以前觉得要拥有很多书,才像是个文化人。这让我想起昨天看徐皓峰,他说年轻时写影评,要拉名家的话来作支撑,到了快五十岁,才好意思说自身体验。我过去也有这种包袱,不确信自己的感觉,现在心性成熟,就不再需要外借东西来证明自己了。
最后,留了一本陈乐民的文存,因为最后一句话。
自娱自乐的人,可爱,可贵,可一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