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夫一妻」議案重溫:當恐同成為制度語言,我們要讀懂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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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2日,立法會就何君堯議員提出的「守護本港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議案進行了約一個半小時的討論。該討論一共有17位議員發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亦代表政府作出開場白及總結演說,最後議案以69票贊成,10人棄權通過。藉著分析各議員反對同婚、同性伴侶權利,甚至單純訴諸情緒的恐同論點,我們能一窺立法會內部的政治暗湧,為替代框架出台時議員有可能端出甚麼論述應對,提前作好準備。

撰文:墨墨
文字編輯:Mo、Cindy

2025年2月12日,立法會就何君堯議員提出的「守護本港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議案進行了約一個半小時的討論。該討論一共有17位議員發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亦代表政府作出開場白及總結演說,最後議案以69票贊成,10人棄權通過。

何君堯開宗明義地說,他的議案是回應2023年9月終審法院岑子杰案的判詞(終院裁定香港政府須在兩年內訂立替代法律框架,承認同性伴侶關係及相關權利)。他提出的「一夫一妻」議案並無立法效力,屬純粹「表態」的動議。雖然單看立法會如何組成和各議員的政治光譜,大家都能預料議案能順利通過,但這畢竟是議會「完善」後難得的同志議題議案,更是政府立法期限將至、即將要「交功課」的關鍵時間,立法會上的一舉一動勢必牽動政府的神經。藉著分析各議員反對同婚、同性伴侶權利,甚至單純訴諸情緒的恐同論點,我們能一窺立法會內部的政治暗湧,為替代框架出台時議員有可能端出甚麼論述應對,提前作好準備。

議案最終以69票贊成,10人棄權通過。

一、擁護《基本法》就要守護「一男一女」婚姻制度?


何君堯也承認議案並無法律效力,純粹表態;圖為「一夫一妻」議案措辭的全文。

多名建制派議員發言時引用香港或中國法律條文,藉以強調異性婚姻之唯一合法性,乍聽之下言之鑿鑿。然而,《中國憲法》 和《香港基本法》其實未有任何條文清晰列明香港和內地的婚姻制度爲「一男一女」的異性婚姻。何君堯引用的是《中國民法典》第1041條「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但他發言時也自認《中國民法典》對香港不具約束力。至於議案措辭中的「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防範和抵制不良文化的影響」,其實是來自《中國國家安全法》第23條。翻查條文的上文下理,不難發現這條文根本與婚姻制度毫無關係,因此何引用《國安法》來證明同性婚姻違憲實是斷章取義。

其實,岑子杰案的終審判決證明政府有法律責任承認同性伴侶關係和權利,訂立替代框架只是讓政府有機會糾正目前違憲的現狀。然而,另一名建制派議員梁美芬將之扭曲為「司法強逼立法要在兩年之內制訂」的法律;何君堯更明言案件是「一個更大的憲制問題」,終審判決只是「少數的大多數」(註1)的決定,更揚言「有必要嘅時候,本會應該取締有關的判決」。將個別的司法覆核案勝訴結果升級至憲制問題,稱法院判決超越三權分立界線,是相當危險的說法,意味建制派議員正質疑司法制度的獨立性,未來進一步倡議剝奪司法覆核的權利亦不無可能。

*註1:何君堯「少數的大多數」意思是僅僅三位法官可以凌駕立法會和一般市民民意,但在立法會會議過程正式紀錄,這句記錄爲「輕微大多數的決定」。可能是記錄員也搞不清楚何君堯說什麼,所以修飾發言記錄。

延伸閱讀:同性婚權的一場硬仗 岑子杰案判詞分析|Christine

二、「一夫一妻」是「傳統家庭觀念」?同性戀是西方文化入侵?

建制派的第二類主要論點是硬將「一夫一妻」和「傳統家庭觀念」扯上關係,將「同性戀」說成外來異類的風氣。但一夫一妻真的是傳統觀念嗎?各議員及局長的發言都不能引述具體歷史記載來證明一夫一妻是傳統中國文化一部份。例如,陳曼琪短短五分鐘的發言一共10次重複「家庭家教家風」,這組詞來自於2022年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報告第8章的第3點,其報告內容更隻字未有提及婚姻制度。局長的開場發言道:「中華民族歷來重視家庭、尊老愛幼、妻賢夫安、母慈子孝、兄友弟恭等傳統家庭美德」,此句其實是來自習近平2016年的講話,講話內容同樣未有提及婚姻制度。從此可見,議員和政府嘗試引述習近平的講話內容來增強說服力,但實是強詞奪理。事實上,新民黨各成員也在會內澄清,「一夫多妻」或「多妾」的婚姻制度更接近中國歷史現實。

而為了鞏固「傳統家庭觀念」之說,何君堯進一步指稱,「『平權』、『反對歧視』、『多元』等美言為口號的案件,逐漸衝擊和侵蝕我們的傳統價值觀」,特別指出岑子杰藉着海外註冊婚姻「回來攻擊我們本身的制度」。吳秋北亦表達他對USAID(即美國國際開發署)及NED(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資助國際性/別小眾運動的反對。梁美芬甚至準備了卡板道具恥笑英國某中學不讓女學生穿裙子

梁美芬舉牌恥笑英國雷威斯區的中學推出中性校服規例

儘管在全球一體化下,作為國際大都會的香港不能避免受西方文化影響,「一男一女」也的確是香港家庭主流的呈現形式;但我們也不能無視本地性/別小眾社群及平權倡議的豐富脈絡。筆者認爲,若要回應這類「傳統家庭價值」、「西方思潮入侵」 的論點,行動者宜善加運用本地同志社群的歷史背景和故事作倡議,讓公眾看見縱使同志社群和文化不是主流,但在香港歷史上從未缺席。

延伸閱讀:同運火紅十年序言:05七一大遊行同志領頭|韋少力、陳文慧

三、視同性戀為「不良行爲」,籲從小學到大學推動「倫理道德」教育維護一夫妻制

建制派的第三類論點屢見不鮮,就是將「同性戀」歸納爲淫褻行爲,督促政府及親建制團體保護青少年,防範他們被不正當行爲影響。梁美芬聲稱,面對着疑似同性戀的同事,「大家最希望唔講唔問」(註二)。試問爲何性傾向是禁忌,要遮遮掩掩?她不就赤裸裸地承認她的恐同偏見嗎?何君堯更宣稱,「若不守護傳統價值…最終將會朝向甚麼結局?兩個字:墮落」。陳曼琪甚至離題促請政府檢討《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其實揭露出她對同性戀的嚴重偏見。可見,建制派議員認爲「同性戀」是兒童不宜的不雅行爲,促請政府譴責和嚇阻。

註二:在立法會會議過程正式紀錄,這句記錄爲「他們最希望的是不說也不問」,扭曲了梁美芬的意思。

2025年2月油麻地地鐵站內,家庭議會推廣「傳承好家風」的宣傳剛好放置在杜蕾斯潤滑劑廣告旁邊,相當諷刺。

爲達到上述目的,建制派亦不忘要求政府增加宣揚傳統婚姻的撥款。梁毓偉建議應向小學一年級學生加強「正向」的家庭和婚姻價值觀念,德育及公民教育課程延伸至高小及中學。陳曼琪在會上具體列出政府或地區組織正在進行及計劃的活動,例如建議在家庭議會和婦女事務委員會兩個平台,加入建設「良好家庭家教家風」的目標和措施,插手地區婦女事務;在學校推廣四維八德和中華傳統文化等講座和興趣班,以「傳承優秀的家庭文化」之名插手學校活動等。謝偉銓更建議將「正確」的男女關係及倫理道德觀念推展至大學校園,並主張打壓校園內的性/別多元活動,「不應該縱容、鼓吹,甚至資助有違該等原則的活動」。

除此之外,我們亦需注意議員這些論述已悄悄將所謂「受保護範圍」由青少年上升至成年的大學生,並且已經對學術自由、高等院校自治的打擊。同志羣體要警惕,這類論述可能會無限延伸,美國的反性平教育運動就是前車之鑑。例如,在美國有組織以保護兒童的理由反對25歲以下人士接受性別肯定治療,但後來承認針對25歲以下人士只是一個政治策略,他們最終目標是禁止所有年齡層的人得到性別肯定治療。正如有香港議員在會上主動呼籲政府「不應縱容和資助有違道德倫理的活動」,不禁令人擔心當一些議員對性/別小眾抱持那麼強烈的恐同偏見,爲了壓制同志運動,他們會否動用公權力,在未來利用任何原因或藉口阻止性/別小眾宣傳及資助,令公共政策向恐同和歧視更傾斜,性/別小眾的生存和倡議空間被進一步壓縮。

四、同志搶公屋 、浪費公共資源的謬誤;「基層同志」之內部反思

建制派議員的第四類論點,是在同志與基層人士之間設置一個「假兩難」的局面,顯得訂立替代框架浪費公帑,同志得到更多社會福利等同爭奪公共資源。梁文廣在會上質疑,公屋是珍貴資源,「婚姻定義在此時被擴大,會否導致…進一步加劇資源緊張?」,已婚同志可申請公屋的話,可能會使「公屋輪候冊的申請人數上升,輪候時間亦會被進一步拉高,而資助房屋的競爭也會更加激烈」,影響「現有輪候家庭的權益」及「打亂政府對未來公營房屋供應的規劃」。

首先,梁文廣議員的質疑幾乎直接複述房委會在公屋居屋案的論點,但這些論點已經在終審法院的判詞中,被五名法官逐點詳細駁斥,梁文廣可以多做點功課。終院指出,異性戀夫婦的輪候隊伍歸在「一般家庭」類別,其他家庭關係如親子、祖孫、單身的兄弟姐妹等亦在這類別中,循此途徑申請公屋並非異性戀夫婦的特權。此外,房委會沒有提供任何實質證據、研究或推測,說明同性配偶申請公共房屋會如何影響公共房屋輪候時間。最終,終院判房委會敗訴,可見「已婚同志分薄社會資源」這個論點空泛亦沒有任何證據基礎。

延伸閱讀:同性配偶申請公屋、入住居屋、遺產繼承案 歷經逾五年終極勝訴|季安森、Cindy、Henry

其次,我們不應該假設「同志」與「基層」是兩組沒有重疊的羣體,沒有基層的同志,沒有同志有公屋需求。全港五分之一人活在貧窮線下,他們不可能全都是異性戀者。上述Nick Infinger v 香港房屋委員會之同性配偶申請公屋案就是一宗活生生的例子,顯然同志是有申請公屋和其他社會福利的需求的;再者,即使替代框架的訂立過程以及實行必須動用到不少公帑,對香港的社會福利制度,包括公屋申請、財產繼承、子女監護和領養、稅收優惠等等帶來重大改變,甚至動搖現今制度的資源分配模式,令既得利益者受影響。但這就是平等和社會公義的代價,這是該耗的資源,以將之前不公平的制度撥亂反正。

撇除立法會上的討論,「搶公屋」這個論述衍生一些我認爲同志倡議者亦值得反思的問題。近年的同志運動的確未有將焦點放在基層或勞工階級,以致於反對同性伴侶平權的論述中,不時會有反對者把同志和基層需求放在互相爭奪資源的對立面,而公眾對這些論述的抵抗力亦比較弱,有時就會被說服。即使過去曾有學聯自治八樓成立的「直人撐基層同志」為這個議題帶來一點關注,直至今天「基層同志」仍然僅停留於一個學術性課題,在大學傾莊時會經常討論到,但沒有組織持久關注或進行深入研究,「基層同志」的確是同志運動的盲點,希望替代框架的討論將帶來更多同志社群與其他相對弱勢社群的交織性(intersectionality)的討論。

延伸閱讀:【同志遊行2021】彩虹市集外的行動者:Free Queer from Capitalism

結語:豐富伴侶保障的討論,為回應替代框架出台做好準備

現離訂立替代框架的限期只約半年多,從局長內容空泛發言中無法得知具體的框架內容和進度,政府亦未有提及會向公眾或民間組織諮詢。但從局長強調政府會「維護」現有「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必須以此婚姻制度作為基礎,任何政策及施政方針都不應偏離」、「不會隨意、任意更改現行與婚姻有關的各項政策」等言論可估計,政府現階段無意推動同性婚姻,而且在考慮替代框架應包含甚麼權利和責任時,會善用終審法院給予的「彈性的酌情空間」。

不少媒體報道猜測,這次提出議案及進行的討論,其實是為了將近的立法會選舉鋪路,求得「重量級」選委支持。雖然仍有新民黨和幾位無黨派議員發言提出相反論點或嘗試釐清謬誤,但從69票贊成、10人棄權、0票反對的投票結果看來,「棄權」可能已是議會內的最大表態空間。

那麼在議會外的我們可以做什麼?面對未知會否如期推出的替代框架,持續關注與跟進是第一步。不過,替代框架的推出一定不是伴侶平權的終點,框架能保障到社群所關心的權利嗎?能回應非異性配偶的獨特需要嗎?若權利不足該如何進一步倡議?筆者樂見已有組織舉辦活動對同性婚姻和伴侶保障制度進行討論,唯有豐富社群討論、收集更多數據與故事,才能凝聚共識、累積力量,迎接這場伴侶平權的持久戰。

69票贊成、10人棄權、0票反對的點名表決,特此紀錄。
CC BY-NC-ND 4.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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