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平凡的邪惡看語言的霸凌

瑪西Mar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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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夜看見爆料公社刊登媳婦的遺言,主要控訴不堪婆婆長期語言霸凌,決定輕生,我心中警鈴大作,預感又要重回人民公審時代,果不其然今早電腦一開,全社群網絡和媒體新聞充斥著「婆媳不睦害輕生」、「我婆婆要殺了我」等驚悚標題;而新聞下的留言永遠比新聞本身精彩,外人的意見總表達的比當事人多,謾罵詛咒,好像每個人都深受其害一樣,非得將婆婆拖到廣場中央,進行大審判。

我不針對婆媳間關係討論,因為從古至今,左鄰右舍,你的親朋好友,大部分都有婆媳不和問題,一旦講出婆媳關係,我們自然腦補婆婆虐待媳婦、媳婦不倫不孝的畫面,很容易套入刻版情節當中,為思想的客觀性增添不確定性,再者,只從一封遺書、女方親友提供的資訊、婆家家產,僅看出當事人與婆婆相處不合,但實際相處全貌、媳婦本身的精神情緒狀態全不得而知。當然,也許你會質疑婆家刪臉書和隱埋死訊行為,但真相是需要當事人說明,想像的只屬於是一種猜測,未被證實為事實,擅自發送惡毒留言,表明要起底、肉搜、喘共是一種語言威脅,可能逼死老人。

任何人在缺乏思考之下,都可能成為施惡者

在《平凡的邪惡》中,思想家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記錄她參與納粹戰犯阿道夫.艾希曼(Otto Adolf Eichmann)的審判歷程。漢娜於1906年出生德國,因身為猶太人,她在1933年希特勒掌權後便開始流亡生涯,她理應恨透納粹,但作為一個思想家,她多數研究關注於極權主義、惡的本質,並非痛批納粹,相反的,她曾理性大膽地提出,在納粹時期,為了讓活命,交出其他猶太人名單的猶太領導不也是一種共犯嗎?

艾希曼作為著名「納粹劊子手」,和種族清洗計劃的主要負責人,屠殺近三百萬的猶太人,但在耶路撒冷大審判中,他甚至直言對自己的所作所為一點也不後悔,深信自己服從真理,抑是美德。艾希曼恨猶太人嗎?不,他沒有訴說任何痛恨猶太人字眼,甚至他的私人生活還擁有過猶太血統情婦,他僅是將上級指令設為圭臬,奉行而已。如同社會或職場的我們,一旦與體制結合,個人思考能力就下降。

而漢娜鄂蘭透過全程觀察和思辯,提出「平凡的邪惡」理論(the banality of evil),她綜觀艾希曼人生,找不到任何魔性、邪惡,故她不認為艾西曼十惡不赦,相反的,只是欠缺思考,如實地屢行上級任務屠殺猶太人而已,而從某個納粹角度而言,艾希曼更可堪稱為優秀工作者。意即任何一個平凡的人,在欠缺思考情況下,只要單純平庸、盲從的附和潮流,都有可能鑄成極大之惡。另外,她也指出未將艾希曼交付國際法庭,僅送至以色列審判,此舉缺乏審判的公正性,較偏向審判歷史,而非審判一個人僅取悅大眾,變成一場表演秀而已

網路霸凌,背後都是每一個平凡的人

我從來都覺得集體意識是件很危險的東西,若思想缺乏客觀,多數人可能淪為鼓譟、盲從的一群,最終成為施惡的一群人。而現今網路發達,凝聚集體意識變成輕而易舉的一件事,只需要使用聳動標題,就能產生高達1.5萬次的轉發,每個人在茶餘飯後,滑滑手機就成為陪審團一員,連召喚被告答辯都不需要,就能以輿論宣判他人的罪行,搞得別人生活雞飛狗跳,甚至自殺。我曾私下詢問鍵盤俠,你認識當事人嗎?或你有類似經驗嗎?不怕被告嗎?可怕的是他們多數不自覺有錯,因為言論自由,在加上留言中人人都如此謾罵,要告也輪不到他,大家都這樣,有些還自鳴得意對社會時事關懷。

肉搜、鄉民的正義就是善、無害嗎?也許達到所謂非法正義,但依法而論,有可能觸犯刑法第 310 條誹謗(毀謗)罪、民法侵權行為第 195 條、刑法第 27 章公然侮辱罪等;每一個惡意批判是有罪的,留言時保持思考、警戒、柔軟性,謹慎言行。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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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西Marcy喜愛閱讀和旅遊,曾從事護理工作十餘年,現為自由工作者、部落客。 厭倦市面上過度強調正面能量書籍,畢竟有光的地方就有影子,生命的體驗是從中汲取平衡,而非當影子不存在。著《下一次鳳凰花開》《表姊的佛牌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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