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从男权社会回归平权社会——《创世纪》的启示
以前读《创世纪》(16、17、21章)关于撒拉的故事时,觉得撒拉先是主动借使女产子,后来自己产子了又把夏甲母子赶出家门,真是个不可理喻的悍妇。最近读到奥古斯丁(《上帝之城》15卷)的解释时,虽然不认为他的解释覆盖完全,但却受到启发,发现这则故事其实隐含着“男权社会天生不义”这一论断,不仅夏甲是男权社会受害者,撒拉也是。
按奥古斯丁的解释,夏甲的儿子以实玛利是两性结合的自然过程,是“按血气所生”,所以代表着在自然过程中出生的袭有恶性的属地之城的人类(此处对恶的由来和定义与第11卷有些捍格)。以实玛利为何会诞生呢?因为撒拉想要履行对丈夫的义务,且因为没能履行而感到有罪,于是才把使女给了亚伯拉罕。可是,生孩子凭什么要被女人视为是对男人的义务呢?按理,就算不是两个人共同的意愿,也要更多体现女人的意愿,最多是女人对自己的义务。就是因为男权社会把女人物化和财产化,才相应地把“给男人生孩子”这种观念也强加到女人头上。倘若没有这种观念毒化,撒拉至于主动给丈夫找妾吗?不仅如此,倘若亚伯拉罕没有受到男权社会观念的刻骨浸染,他就理当保持贞洁而不是把继承人视为头等大事;但他接受了夏甲,也就是没能免除诱惑,而他违背尘世贞洁(对妻子)的同时也是对上帝不贞洁。正是因为如此,以实玛利才成为不洁之子,这不洁不是由于夏甲的地位低微,甚至不是奥古斯丁所说的“按血气所生”,而是因为亚伯拉罕和撒拉都接受了男权社会的基本观念,造出了这样一个体现男权社会烙印的孩子。
夏甲怀孕后,撒拉觉得她目中无人,开始虐待她。这寓指夏甲试图利用男权社会的规则、发扬母凭子贵的常规,结果换来的只有争斗,没有得到亚伯拉罕的保护。按奥古斯丁的解释,因为她的孩子是“按血气所生”,而人的本性在未来不配得到任何真正的幸福。但从人类社会整体偏离轨辄堕入男权社会的角度讲,上帝不支持夏甲的倨傲,正如上帝不接受该隐的供品(关于该隐这一段,奥古斯丁倒解释得很到位),乃因此举并非祛除不义法则的举动,只是顺应和利用不义法则,寓指对立和争斗这一男权典型法则的深化与普及。当夏甲逃跑后在荒野中哭泣时,上帝还是派天使帮助了她,并要求她回家,像从前那样顺服撒拉。按照字面,这容易被理解为服从地位的尊卑。但按照寓言的一贯性,则是强调要放弃在成为男权附属品后衍生出的争斗和不义之心(上帝有无同样劝诫撒拉,这并无记载)。
以实玛利13岁时,由于以撒出生,撒拉又要求将夏甲母子赶出家,不得分享财产。顺着奥古斯丁的思路,鉴于以撒是恩典之子,那么要求独享上帝的荣光就是合理的,且上帝许诺以实玛利享有尘世的荣耀,这就是对属天之城和属地之城的明确区分。不过遵循人类社会离辄这一思路,我们发现关键点在于,上帝从来没有抛弃夏甲母子,不仅没有责罚他们,还在他们于沙漠中断水濒死时帮助了他们,并向他们重申了未来,给他们以信心。因为,夏甲母子固然是不义法则的产物,但他们也是不义法则的牺牲品,且并未显明自身是不义之人,理当同情并给以机会。反观撒拉与亚伯拉罕,前者所为正是一个被男权观念充斥的女家长的自然行为——先是无后为大以致无所不用,后又嫉妒、贪婪与排斥;后者先是不舍得赶走大儿子,后来因为上帝对他保证了以实玛利的未来才赶他们走,但却只给了一点面包和一水袋水,这究竟是父爱还是公义?究竟又是谁离辄更远?
另一方面,上帝恩赐给没有生育能力也过了育龄的撒拉的儿子以撒其实不是出自两性结合,而是按应许所生,象征了恩典之子,是得到救赎之城的公民,有永久的和平相伴,在这些公民中间,没有个人的意志之爱亦即私意之爱,而有着共同欢乐之爱和不变之善(《上帝之城》15:3)。这正说明,恩典之子不能通过不洁的男人生出。在尘世社会中,哪一方更容易被黑暗俘获和为黑暗代言,上帝已经通过以撒的降生给出了提示。可惜,亚伯拉罕和撒拉不明白以撒象征什么。正如亚伯拉罕从前不明白,当他因为惧祸而将撒拉送给基拉耳王亚比米勒时,上帝阻止亚比米勒靠近撒拉(《创世纪》20),这不是帮亚伯拉罕守护财产和性命,而是阻止他将撒拉物化的不义之举。正如亚伯拉罕和撒拉现在也不明白,赶走夏甲母子并不符合上帝意愿,只符合男权社会的规则,而上帝对夏甲母子的恩典也是对亚伯拉罕和撒拉行为的警示。真正受祝福的难道不是以撒这个新生的应许之子,难道还是这对观念腐朽的老夫妇?亚伯拉罕和撒拉并未领会上帝的真正意旨,终究按照已有的常规生活并教导后人,所以男权社会气焰日盛,持续至今。
男权社会的起源和性质甚至在亚当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园的故事中就暗示了。上帝对夏娃的惩罚是,“我必多多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创世纪》3)。后一条正说明,男权制是一种惩罚,女人被迫依附于男人是一种惩罚,是人类离辄的后果。
奥古斯丁说,这段的意思应当理解为,统治妻子的男人也应当像统治肉体的心灵一样,正如上帝对该隐说过的意思(《上帝之城》15:7)。奥古斯丁是个出名的厌女症患者,所以他将此话解释为女人代表了肉体的邪恶欲望,男人代表了心灵。但即使厌女如他,也还补充了一句保罗使徒的话,“爱妻子便是爱自己。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子”(《以弗所书》5:28)。若说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充满了他的时代话语,那么保罗的这句话则具有不受制于各个时代的正确性,强调要用爱纠正“男权制”这项惩罚。奥古斯丁好像只突出了罪与罚,作为整体的男人群体则更离谱,片面地将伊甸园的过失归为阴性力量的过失,结果不能正确领会上帝的意图,一头栽入男权制,在惩罚之路上越走越远。深受男权制影响的时代和地区,有几个男人能像保罗所说,如爱自己那般爱妻子呢?最常见的是如爱自己的财产那样爱妻子,像对待潜在财产那样对待别的女人和女孩。
基督教秘传认为圣经是一部神话,不指向特定的空间与结构,是关于时间序列和历史的象征,是关于人类已经表现出和难免要表现出的一些行为和特征的有魔力的叙述,旨在唤醒人类灵魂中深埋的古远记忆(Meditations on the Tarot, pp. 14-15, 439-440)。今日有五六千年文明史可以验证的我们分明地看到,这一届人类恰恰没能免除圣经的谶语,对女人的物化加深了男女的对立,阴阳力量的严重割裂造成了我们所属的这段文明的不幸。当然,亚当夏娃故事的寓意不止上述,人类的离辄也不限于堕入男权社会,不过若将“男权”的寓意扩大,不仅指向两性的对立和男性对女性的征服,还指向面对自然界一切看似对立的事物时都采用碰撞、控制、征服、占有的方法,都试图发挥蛮力,那么“男权社会”正可以完整地寓指人类的离辄。男权独大,将斗争、掠夺、凌驾和破坏变成人对待一切的常态,摧毁人群中的安宁,也摧毁人与自然的关系。倘若没有男女平等观念在近代欧洲率先苏醒,今日的我们将依旧看不透黑暗。男女平等原是最初的平等,是各种平等观念的基础,然而历史轨迹显示,男女平等观念的推行竟然是在其他平等观念之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人类竟然试图只在男人群体中推行各种平等,实为本末倒置,难怪效果不佳。
人类因为不能领会上帝的意旨而堕入男权制,而今女权主义的兴起还被那么多无知的男人和被男权观念浸透的女帮凶视为洪水猛兽,具体的“女权主义者”当中那些不能真正领会“女权”内涵的过激分子或形式主义者也为此种对立推波助澜,这些都说明结束这场人类自选的惩罚还有很长的道路。就算不能理解男权社会与人类整体离辄的关系,仅从人类最基本的要求来看,也能看出,平权意义上的“女权”才是矫正当今社会诸多顽疾的正确手法,回归平权社会才是回归乐园的途径。
202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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