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与未知的两难:重访“李星星”案援助者
编者按:
2020年4月,李星星(化名)在主流媒体和社交博主的帮助下发声,指控其“养父”、海归高管与知名律师鲍毓明对其实施性侵害,因巨大的舆论反响,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派出联合督导组,指导山东、安徽、江苏和京、津两地警方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查。群情激愤之中,早在此前一年已经介入陪伴和帮助李星星,但又相继退出的援助者们却多数保持了沉默。2020年9月17日,联合督导组通报案件详情,记者重访当初的援助者,了解她们当初的行动,以及今天如何看待事件的终局。她们是真正投入时间、专业努力和情感陪伴李星星的人,并不认为存在非黑即白的真相;她们经历的内心冲突和挫折,凸显了性侵议题和受害者援助的复杂样貌,以及仅仅通过援助难解的结构性问题。
撰稿/费顿
编辑/赵小鲁
原文首发于全现在:https://www.allnow.com/post/5f66cb1d6d091b2e9f53d373
2019年4月,李星星一连给林漫(化名)发了三条微信信息。
“法律不是要保护受害者吗?怎么放着强奸犯不管,却一直来伤害我?”
“你们永远不会明白我的感受,就像我永远不明白。”
“太痛苦,只能结束自己的生命才能解脱。”
第四条是一个十秒钟的割腕视频。林漫开着会,看到后感到惊慌和不适,她立刻跑出会议室给李星星打微信电话,对方再一次把她拉黑了。林漫紧急联系上南京当地的社工和志愿者,让她们前去救助李星星。
虽然这样的情况不是第一次了。
回到会议室,林漫瘫坐着。做了十几年性侵害和家暴受害者援助角色的一位妇女组织负责人提醒她,“她在裹挟你,要谨慎,不要被她牵着走。”
自2018年1月1日北航博士毕业生罗茜茜实名举报性骚扰引发的社交媒体揭发性骚扰浪潮后,越来越多女性站出来指证曾经遭遇的性骚扰和性侵害。林漫也是从那时开始作为志愿者介入性骚扰、性侵害援助。一直以来,她都在“以受害者为中心”和“不被受害者裹挟”中小心翼翼地平衡着。只是,从2019年初,李星星主动加她微信找她求助开始,事情超出了她的能力范围。
一年后,李星星的社交媒体控诉先是收获了网友的同情与义愤,而在警方调查结论公布之后的则遭遇了舆论的反噬。但对于林漫她们这些曾经帮助过她的人,事态并未如此跌宕起伏,因为性侵的故事,大多是复杂的。
回避与反复
在李星星之前,林漫接触过性侵受害者。她学习过性骚扰、性侵害等性暴力产生的相关知识,参加过性骚扰干预工作坊。她很清楚性暴力背后是不对等的权力关系和陈腐的性别观念,以及干预机制和社会支持网的严重缺失。
所以当李星星断断续续对她讲述自己遭遇养父性侵,并被长期控制,绝望无助到曾经多次自杀时,林漫自然选择了“相信受害者”立场。
但援助过程中,林漫不是没有疑虑。
她注意到李星星特别不容易建立信任感。李星星只愿意和她打字和发音频,却从来不愿意和她视频。她发现李星星声称自己高三,却经常在上课时间段和深夜一两点给她发信息。她也觉察到,李星星的讲述里有前后矛盾和不一致的地方,当她提出问题,李星星又都会以“现在上课了”、“忙学业”来躲避回答。她想与李星星的母亲视频,被李星星拒绝。她想联系李星星口中曾经求助过的“社工姐姐”和“医生奶奶”,也被李星星以各种理由推延。她想看看李星星的学生证,想知道李星星就读的学校,李星星总是以“准备高考”挡了回去。当她查到鲍毓明的身份时候,李星星又阻止她与鲍的联系,甚至要求她不要去打听鲍的信息。
林漫坚持了“以受害者为中心”的理念,一切以尊重受害者的讲述和诉求为主。她想的是,或许,当事人还没有完全信任她,想求助但对她诸多防备。
2019年3月份,林漫链接了律师、社工、心理咨询师以及司法资源给李星星之后,李星星的表现更加反常和反复了:她一时说恨鲍,当援助者告诉她,基于鲍的美国公民身份,领事馆回复有证据就可以调查鲍的时候,又说爱上了鲍;一时说只想把鲍送进监狱,一时又说怕鲍一把年纪死在监狱;一时说要离开有鲍的环境,一时又说自己一辈子毁了,只能跟鲍在一起;她一时发信息来说决心举报鲍,一时又打来电话哭诉“算了,还是放了他,即便是一只狗,我也不舍得”。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李星星在求助过程中表现出的担忧、恐惧、反复,以及医院开出的抑郁和焦虑诊断书,暂时回应和解释了林漫和一起援助的律师、社工的一些困惑和无力,大家认为,李星星受到了极大的创伤,需要更多的时间来了解和面对。“相信受害者”、“没有完美的受害者”、“不苛责受害者”——这是援助者经常探讨的原则。
况且,受到伤害刺激的人在一定时间内无法面对伤害,或者伤害过于深重无法讲述,又或者讲述得混乱无序,甚至逻辑不清晰,都情有可原。林漫当时思考的是,对于一个有钱有地位有知识有权力的美籍律师来说,生于农村曾是留守儿童的李星星在绝对的弱势地位。
前期也参与援助的长沙律师付薇坦言,做性侵案需要和受害者共情,“不相信,不共情,你无法感受受害者的感受和理解受害者,无法提供有效的援助;但是共情到哪一步,就得抽离出来思考真相?这需要长期的学习。”
取证之困
付薇以律师的身份参与了李星星案子曝光前的前期援助。她记得自己2019年5月初开始介入时的角色定位:不是社工,不是咨询师,不负责李星星的情绪安抚,只负责案件本身的信息。
然而,李星星有强烈的诉说欲望,三更半夜也会给付薇发信息,打电话。当时的付薇初为人母,对“幼儿性侵”、“律师知法犯法”有母性天然的愤怒,她一边照顾新生婴儿,一边义无反顾援助李星星。
“那时候预设她当时情况危险,不及时处理就会产生严重后果,也考虑到作为援助者不及时反应会造成二次伤害,所以都是有求必应,不管多晚。”付薇想推进法律程序,然而她根本得不到李星星有效的信息。
“她给出来的信息是重复的,无效的,甚至是相互矛盾的。”付薇回忆,李星星反复问她“为什么警方不立案,为什么立案了又撤案?为什么她的证据不算证据?”
然而当付薇把问题细化,问她细节和具体的情景甚至报警的程序时候,李星星又欲言又止,“当事人不提供回馈,或者提供的都是无效的信息回馈,那根本做不了事情。”
李星星不断催促付薇作为律师去派出所,甚至质疑她“是不是故意不去派出所查她的报警和立案”,但是谈到具体的委托,李星星都再三拖延,没有回应。
当时在林漫、付薇以及其他援助者安宁(化名)等人的催促下,李星星提供了她口中的证据:鲍裸露上身拿着胶带的图片,恋童癖相关视频的播放记录、马桶上的血丝痕迹。
现在看来,这些所谓的证据其实不能解释什么,裸露上身撕胶带是在干什么?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具体什么情景下发生的?播放记录又是什么时候的?谁看的?马桶上的血丝是月经还是其他?怎么可以证实是李星星的?而且还是被性侵后的?但是当时放在李星星的叙述里,构建在李星星提供的信息上,参与援助的人都觉得事件很可怕,也未能对图片的真实性继续进一步调查。
此外,李星星也一而再再而三向付薇透露“要自杀”的念头和举动,让付薇在整个援助过程中感到压抑和紧张,甚至绝望又无能为力。
林漫提出她最大的困境,那就是该怎么求证这些证据的真实性。例如李星星在她再三要求下发出来的身份证号和真实名字,“那身份证那个时候是真实有效的,谁会质疑,这个身份证曾经被更改呢?要知道,修改身份证信息也需要一定的资源。”
况且,最高检察院和公安部出动督导组,查阅李星星的学籍资料和历史档案,调查相关当事人,并结合李星星的骨龄鉴定结果,才能查实她真实出生日期。
林漫回想,即便是李星星给她发过来的那份焦虑和抑郁诊断书,其实也没有办法求证是李星星的,“她截头截尾的,只看到症状,看不到名字、时间、身份信息。”
而作为自带干粮协助弱势群体的援助者有什么能力和资源来求证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呢?是不是没有办法到达真相的时候就停止协助呢?
付薇得到的教训是,再遇到这样的案子,她一定不能把求助者作为单一的信息源,“一定要去找其他信息源。”
然而,当林漫设法接触到李星星曾经求助过的南京社工以及南京的派出所,得以了解事情全貌时,就破坏了李星星对林漫的信任。
复制房思琪
幼女、性侵、囚禁、洗脑、恋童癖。李星星的故事中,每个词都是一个新闻热点。林漫有过媒体记者工作经验,对于这么多的元素放在一个故事上,她知道事件的爆炸性和杀伤力。
即便原则上选择相信李星星,并且对接律师、社工和心理资源进入援助,林漫对李星星多次提出的曝光维权诉求还是持了保留态度。她很清楚,要做媒体曝光,需要多方求证和佐证性侵事实,但是多方打听下来,她没有证据可以支撑这一性侵指控。她变得更加谨慎。
林漫绕过李星星,联系上南京的社工以及南京妇联,从对方口中得知李星星从未说过的信息:李星星确实曾报过警,而南京妇联也派出了援助律师、心理咨询师以及社工进行援助。
“为什么妇联给你援助,你说没有?”
“你报警时候是不是有南京的社工陪着?为什么(现在)不可以联系南京的社工?有什么顾虑吗?”
“案子是你主动去撤的吗?”
当林漫拿着这些问题问李星星的时候,李星星十分抗拒,指控南京社工和鲍有联系,根本不是在帮她。
李星星也质问起林漫,“为什么你和警察一样,不相信我?为什么受害者明明受伤了,还要流着血给你们提供证据?”
林漫回复李星星,“如果你要曝光,这些问题就是会被质疑和放大的。”
同一时期进入援助的援助者安宁记得,李星星多次要求曝光,而且曾三番两次说出“活不下去”、“站在桥上,想跳下去”,并发出定位给林漫,以此要求林漫写稿曝光。一些新闻机构的记者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
当林漫拒绝李星星的曝光诉求后,李星星不再信任林漫,转而向付薇和安宁求助。
安宁复盘援助过程,她发现李星星习得了台湾作家林奕含的小说《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中主人公的话语,“我的爱都是被迫情况发生的”,“不爱他,我怎么活下去?”,“被伤害了,就感觉自己一辈子都脏了”。
她也开始希望了解社交媒体反性骚扰的模式能否给她带来帮助。她会问安宁,在中国#MeToo狂流中,站出来的当事人怎么克服恐惧的;她们也会谈斯德哥尔摩综合症,谈创伤。
安宁问什么导致她反反复复,她的回答是:“我反反复复的是,我对他的态度,要不要让他坐牢,而不是对他性侵事实的反复。我很清楚,他是性侵了我,我纠结的是,要不要让他坐牢,坐牢死了怎么办?我也很清楚了,我即便对他的态度会反复,对他的亲情、爱情,都是在他这几年的洗脑下产生的。这难道不是大家应该考虑的吗?我一个十几岁小孩,怎么可能爱上他三四十岁的人?那么小就被这样伤害了,又怎么可能不反复纠结呢?”
安宁指出,即便每一个援助者都意识到,李星星对每一个人的讲述都有所不同,且都有所保留,还有一部分的谎言,但又无法苛责受害者必须全盘托出、毫无遮掩,“有所保留的情况太正常了。”
本身是性骚扰当事人,后来援助众多案件当事人的弦子发现,有些个案里,举报者的叙述中,房思琪式的表达被模仿,得到巨大的关注,自然也会引来效仿。然而关注可能引起反挫。
援助者纷纷退出
林漫介入的半年过程中,看着援助者纷纷退出李星星的案子。
第一个退出的,是一开始就对李星星提出质疑的邱姓律师。
2019年2月下旬某一天,李星星告知林漫等援助者,她的养父鲍毓明来了南京,她想去见鲍毓明最后一次,并获取精液或录音等证据。
林漫等人当然不支持李星星这样的想法,他们给她分析种种风险,但无法动摇李星星的决定。林漫等人只好提出,那至少要让当地社工陪伴,要让她母亲知晓。
此时邱律师第一次提出质疑,他担心李星星有被迫害妄想症,他多次跟李星星提出,需要联系李星星在南京曾求助过的心理咨询师以及南京妇联未成年保护中心的老师。
李星星敏感地嗅到邱律师的质疑,变得愤怒又委屈,“我求助过她们,但她们都说没有证据,叫我不要去其他地方说。我不相信她们,也不想让她们知道。”
权宜之计是让李星星母亲介入。援助者们要求与李星星母亲通话。让他们深感震惊的是,李星星母亲竟然也同意李星星的决定,并拿出与李星星说辞一致的理由:“反正已经被他性侵三年了,几百次了,说实话都麻木了,再伤害一次能取得精液等关键证据的话,不在乎。”
邱律师无法相信李星星以及其母亲的说辞,提出可能另有隐情。他认为求助者不诚实难以有效援助,第一个退出了援助。
林漫也有了更多的疑虑,邱律师退出后,她在3月份给李星星链接了另一位律师万淼焱。万淼焱曾代理过李彦杀父案,也援助过罗茜茜、弦子等性侵事件的当事人。
李星星最初对万淼焱的援助表示欢迎。万淼焱也十分积极参与援助和调查,但她展开调查后,对李星星产生了更多的质疑。
万淼焱从南京警方以及南京妇联处得到更多的消息,除了李星星曾报警一事得到支撑外,她发现,李星星隐瞒了很多事情。例如,李星星的母亲早就知情,还收取过鲍的钱财。
她查到了李星星报案的经历:李星星报警被性侵,警方曾立过案,然而李星星不听劝告后来又去了酒店与“养父”发生了关系,并且去派出所撤了案,如此反复,警方也深感无奈。
万淼焱当时也是谅解了李星星,以为李星星就像大多数受到家暴的妇女,无法一下子脱离,也无法说出所有真相。
然而,万淼焱了解得越多越发现,李星星不仅不坦诚,还有说谎和诋毁他人的嫌疑。南京方面向她透露,一次报案后有注册的社工前去援助李星星,李星星在派出所把陪同的社工支了出去。当社工询问警方为何不立案时,警方回答“没有案子,这个女孩说她与对方是恋人关系”。
这个事件到了李星星口中,李星星指控,“是那个社工,是她和警察说我和养父是‘恋人关系’的,她为什么要这样害我?”
万淼焱从她的职业经验上提出质疑:社工陪同未成年人接受询问,只要未成年人年满10周岁,警察就会让未成年人自己陈述,而非父母或社工等陪同角色来取代本人陈述案件事实。
“这样的情况下,警察不会允许社工代替陈述。这位社工在南京长期从事未成年保护工作,她的专业能力也不至于在这样的情况下说出这样不负责任的话。”万淼焱分析,李星星不仅撒谎,还诋毁援助她的人,“她今天会这样诋毁援助者,若不合她的心意,明天就可以这样诋毁我。”
万淼焱还提出,李星星在派出所可以自然地撒谎,一个谎言背后就会有无数谎言。例如李星星曾发誓说从来没有拿过鲍一分钱,当有社工佐证她母亲曾收过钱后又改称,作为鲍的养女,用他的钱也是正常的。
万淼焱多次质疑李星星,导致李星星一度在林漫面前提出对万淼焱的微词,“这个阿姨太厉害了,说话好伤人”,甚至要求更换律师。
“李星星在警方面前说的话可以翻脸不认,更别说在其他人面前了。”万淼焱要求自己审慎接案,发现自己无法相信李星星,她坚决退出了对李星星的援助。
随后退出的援助者是安宁。安宁学过心理学,对女权理论有深入研究,也自学过一些妇女权益保护相关法律。在她看来,李星星事件是一个社会性结构性的悲剧,若没有极大的社会资源支撑,根本没有办法对李星星进行援助,“例如说对李星星与鲍进行隔离,可是能给李星星提供庇的地方有多少?”
安宁退出的理由不是她不相信李星星的故事,而是她认为自己没有足够的经验和能力来平衡“以受害者为中心”和“不被受害者裹挟”。此外,李星星无时无刻的陪伴需求,严重扰乱了她的情绪和生活。
她对“收养”一事有极大的质疑,也怀疑事件中李星星父母亲的角色。即便如今最高检和公安部通报了鲍某涉嫌性侵的调查情况,安宁指出,她的疑问仍未被解答:通过“收养”来“改善生活条件”是李星星的真实意愿?还是父母的意图?更改出生日期发生在李星星被“收养”之前,那更改出生日期的想法和行动是谁在主导?其中父母亲的角色和目的到底为何?李星星是积极配合还是反对的?她是否又有能力反对?
接着介入援助的付薇律师、李莹律师、杨斌律师、林漫以及多位志愿者,都因为无法从李星星处获得有效信息,需要的材料李星星也长期没有提供,纷纷退出了援助工作。
据林漫后来了解,李星星把曾经援助过的志愿者、律师的微信再一次全部拉黑,又重新通过社交网络继续进行新一轮的求助。
冲突激化
2019年5月底,北京源众性别发展中心主任、律师李莹接到同事李慧茹的电话,说受助者李星星要跳海自杀。和对方通话——微信语音和电话背景是海浪和趟水的声音。
这一天在忙乱中度过。李莹打电话截住一位正在开车上班路上的当地朋友,一边辗转通过南京的妇儿权益工作网络联系上李星星的母亲。一两个小时后,那位朋友载着李星星母亲到海边,李星星已经“被人救了”——当时实情如何,朋友也不得而知。最后,李莹的朋友把母女俩送到了附近的派出所。
这让李莹后怕不已。自从4月下旬热线接到李星星求助以来,她的经历与之前的律师、社工与记者一样,“我当时是完全相信她的。”
当时,李星星的要求是能让公安再次立案。她自述还有几个月满十八岁,也说到自己已经有很严重抑郁症,有自杀倾向,医生让她住院。“我们觉得要更加重视她。我说你是未成年人,我需要跟你的父母沟通一下。”让李星星配合依旧不容易,李莹坚持之下,终于得到了与李星星母亲沟通的机会,“感觉她母亲没有什么主意,闺女怎么说怎么是。”但无论如何也不算太诡异——可能就是跟她遇到过的很多受害者家属一样,可能是因为能力、生活状态和文化程度,不能给孩子更多帮助。
之后,与山东与南京的相关部门沟通的过程中,李莹了解到许多李星星没有告诉她的复杂情况,觉得有些困惑和“情况不对”。当时,再次立案的可能性很小,她只能劝后者,“有证据不足的问题。我们会努力,不要太着急。”
事实上,与李莹等援助者的联系激化了鲍李之间的冲突。这一个时间区间在鲍毓明一方的记录中,是李星星和某位“北京阿姨”开始“阴谋”将其送进监狱的时期。一些援助者感觉到,她们的存在,最后李星星都会让鲍毓明知道,似乎这也成为了双方角力的一部分。
不久,李星星来电,说鲍毓明将其打伤,当时在派出所。源众决定帮她申请一笔紧急救助基金,但申请需要的身份信息,跟李星星磨了很久。
没几天,这笔救助金又退回了源众。李星星告诉她们,鲍支付医疗费。“我有些小感动呢,觉得这是一个懂事的孩子,知道这些对她的支持资源是不容易的。”
与其他人类似,李莹对李星星的感受,在困惑与怜惜之间往返。她知道她的反复和谎言,跟之前遇到的个案当事人差别很大;但在李莹看来,这些表现又跟过去遇到的受害者有相似之处:无法安放自己的情绪,因此爱上加害人,可以理解。围绕对李星星的照顾,源众和深圳市春风心理创伤援助公益平台以及南京帮助李星星的一位咨询师组成了微信群组。
跳海事件之后,李莹觉得情况危险,心理问题不能再拖了,“我跟她说,追究责任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对你来说最重要的是去治病。”李星星不合作,源众的同事再次申请了紧急救助基金,费了很多功夫,终于说服她住院治疗了。
“阿姨,我来北京找你好吗?”李星星开始如此请求。李莹感觉,李星星对办案表现出较强的主导性,而了解越来越多复杂情况的李莹,希望坚持自己办案的节奏和思路,婉拒了她的来访,让她先好好学习,不要耽误考试。
很快,源众、春风的工作人员和南京的心理咨询师同时被李星星“集体拉黑”了。
黑箱
2020年4月初,李星星一案在《南风窗》曝光后引发全民关注。千千律师事务所介入援助,律师郭建梅和吕孝权共同代理。此时,李星星差不多已经把全国在性别暴力上最有处理经验的社会组织都求助过一遍了。
吕孝权坦言,案子成为全国性舆情事件后,有记者找到他们,请求给李星星援助,“但案子进行侦查阶段,我们可以做的事情很有限,看不到核心证据,调查的卷宗资料一页都没看到,对李星星提供的证据,如身份证,也没有足够的查证能力。”
介入代理后,郭建梅和吕孝权一直与李星星保持着联系。那段时间,李星星情绪和心理状态不稳定,有时候焦虑到凌晨两三点给他们打电话做长时间咨询。
两人会见过李星星,也多次提出想见见李星星的母亲了解情况。但因种种原因,一直未能见到李星星的母亲或其他家人。
对所有援助者来说,李星星的家庭就像一个黑箱,让人无法看清楚内部真实情况。李星星的家庭情况具体结构如何,父母亲在事件中到底是什么角色,她受到的教育是怎样的?李星星在老家县城的数一数二的高中读着书,成绩还不错,为何突然“请病假”去了南京?到底是什么“病”?按照现在的调查通报,李星星一家与鲍某在2015年9月才开始接触,然而李星星父亲在2015年3月就给李星星更改了年龄和身份证。为什么?更改年龄是谁的主意?到底又是如何调动资源更改身份证的?
这些都是导致李星星案发生的关键信息。然而,不管是媒体采访还是最高检察院和公安部的调查,都没有深入解释。无法全面了解这些因素,就无法从中探知逻辑关系,也无法准确分析和判断整个事件。那如何到达真相?
吕孝权的执业困境是,如何与各种当事人之间迅速建立起彼此互信及友好的沟通关系。面对纷纷扰扰的各路舆情,如何在第一时间进行有效辨识,并做好帮助当事人屏蔽二次伤害。如何及时有效稀释负面信息对代理律师身心的负担。
李星星对援助者,包括律师都不够信任,在受到质疑时又以一些自以为是的谎言回应,导致事件真相越发破朔迷离。介入的律师总结说。
李莹童年时期有过与父母分离的经验,这让她不断回到原生家庭和早期经验去理解李星星“为什么成为这样的一个孩子”。她的个案援助经验告诉她,熟人性侵案很少是简单明了的,而当事人复杂的精神状态,会让性侵害案件变得更加难解。“我们不能够轻易谴责可能的受害人,她们所作所为一定有背后的逻辑,一个是为什么没有安全感、对帮助她的人没有信任?跟童年经历有关。”
一些报道此案的记者披露,李星星在初中阶段学习较好,还是班干部;父母较早将儿子带去南京,而将女儿交给老家的父母。这让李莹更加质疑星星的家庭在她后来经历的事件中扮演的角色。
长期进行性别暴力受害者心理咨询的心理学者张澜(化名)表示,童年遭受性侵和其他早期创伤性经验,譬如家暴和父母忽视、贬低和歧视的个体,如果没有来自重要他人的支持,其对自己、他人和周围世界的看法会受到负面影响。这是童年心理创伤造成的后果。
张澜表示,在性侵事件中,有经验的援助者较多的是记者、妇女组织成员和律师,多是从社会结构与法律的角度去理解事件;而有相关个案积累的心理咨询师介入很少——处理这类当事人的个案,都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心理能量,同时可能需要支付昂贵的督导费来获得专业指导,以及支付同样昂贵的个人体验费(个人体验是指心理咨询师以来访者的身份,去资深前辈处进行心理咨询)来预防或者处理可能的替代性创伤。而司法系统的工作人员可能既缺乏对性别处境的理解,也不太了解这类当事人特殊的思维方式和言行举止,因此沟通可能会出现问题。
在救助李星星的过程中,助人者很可能因为感受到无力、无助、委屈或愤怒而最终撤退。张澜提醒,这样的救助工作需要非常专业的知识,包括性别视角、创伤学和人格结构领域的知识,以及相应的干预经验。“我们都要在有能力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去帮助她们,否则就像不会游泳的人去水里救人一样,白白搭上自己。”
几年前,有性侵案需要介入,转介者提醒郭建梅:“这或许不是一个好的当事人。”郭建梅的回应是:“没关系,当事人很少有‘好的’。”——不会像一般人想象的那样无懈可击、纯洁无暇,对律师也未见得一定坦诚,这是长期为弱势女性与儿童进行法律援助的她,已经习惯的事实。
郭建梅坚持认为,即便没有发现鲍毓明违背李星星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李星星发生性关系的证据,但鲍某某明知其本人和李星星的情况,都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收养和被收养条件,且在误以为李星星系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仍以“收养”为名与李星星交往且发生性关系,就已经是有主观的性侵故意了。
多位救援者对鲍毓明都持类似的看法:他利用自己的社会经济地位而伤害了地位与阅历都与他有天壤之别的年轻女性,这是不公平的,只是法律并没有作好准备,干预这种不公。
社交媒体时代的援助挑战
真相并未因为调查结果出台而彻底清晰,社交媒体上已经出现了“反转”和“没有反转”的两极。
当下的网络环境下,受害者多方求助,一边习得别人的经验,一边也有了条件想着各种办法来打磨自己的故事。求助者还可能认为,求助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不如求助网络来得快速有效。然而,对维权的目标、代价与法律风险考量不足,反而可能让当事人因直接面对网络暴力和撕裂的舆论而承受超过预期的压力,增加个案解决的难度。
在最近梁颖—罗冠军围绕是否约会强奸而引发的网络风暴中,李莹的一位性侵当事人特意向她表示感谢。因为李劝阻了她实名在网络上曝光对方的行为,而又在法庭上为她争取到了胜利。对曝光,李莹的立场一直是:“要保护好自己的信息,避免遭受二次伤害,因为曝光是不可逆不可控的。”而她认为,很多当事人可能并未意识到,揭发事实需要极为谨慎,这个过程中离不开专业人士的帮助。
林漫曾多次提醒李星星要谨慎曝光和小心面对舆论。然而,无论是李星星还是帮助她发声的微博账号“烟台B律师性侵案受害人姐姐”,看来都缺乏媒体经验。不止一家媒体在发稿之前都遭遇到过李星星声称不发稿就自杀,而当一家视频媒体的报道导致李星星不满,“烟台B律师性侵案受害人姐姐”直接宣布:没有接受过这家媒体采访。
林漫注意到,社交媒体舆论仍然是要么“李星星诈骗”要么“鲍恋童性侵”的两极对战,要么“相信受害者”要么“归咎受害者”的对立立场。而这些长期耕耘妇女权利议题的援助者则更多地认为,没有非黑即白的真相。
“应该反思的是,为什么会有这样普遍的网络求助?”李莹认为,理解性暴力上理念不够和实践操作中的具体问题,现状就是很多真实的性侵害案件无法走法律程序,而网络能够作为一个外部压力,推动个案解决。而在社会支持系统不足的情况下,网络舆论对于受害者也是一个安慰。
弦子总结自己支持受害者的经验,如果要坚持践行自己的性别主张,承担对运动的责任,那援助者永远不可能轻松面对所有的呼救和求助。“援助者需要反思失误,需要面对混沌,否则怎么努力进步呢?”
林漫的反思是,援助者要清楚知道自己的能力范围和职责界限,坚守自己的底线和伦理,知晓援助行动的风险,不被求助者和舆论绑架。说到底,还是共情与理性的平衡。
对于援助者们,“总是狼来了,我们要不要相信性侵控诉者”这个问题是个伪问题。李莹在最近的一个讲座上提及,自己经手的三分之一的性侵案件无法立案或者定罪,而现实中诬告构陷很少,并且几乎都能被发现。“受害者打破沉默就很不容易了,我们还是要相信她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