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组党期间吕洪来给全国民运朋友的一封公开信

给全国民运朋友的一封公开信
吕 洪 来
鉴于目前国内民运无序发展的现实,特别是一些朋友将组党活动推进到实质性阶段后,所反映出来的对社会责任意识、公心意识与全局把握上的差距、
鉴于目前国内民运的发展缺乏近期与中远期目标与指导思想的现实、
鉴于目前国内民运的实际规模和水平及国内民众对民运的实际了解与支持程度、
鉴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一些朋友所表现出来的急噪、盲动与非理性、
鉴于目前中共决心实施依法治国,新的一届国家领导人所表现出来的开明与务实、
鉴于目前海外民运已经完成整和、与之相比国内民运所显现出来的明显差距、
为了中国现代民主事业,为了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为了保证中国民主运动继续沿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我特向全国的朋友们表明以下的见解和看法:
一、组党是中国民主运动深入发展的结果,是政治运做的高级形式,而长期的封建专制统治,造成我国国民的觉悟与现代民主制度的要求之间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公民的民主素养、民主生活习惯、公民意识等,都有待培养与提高,因此对于组党我一向认为我们每一位朋友应本着对社会、对事业、对民族高度负责的精神来对待。在我国组党只能是中国民主运动深入发展的结果,而不应成为推动中国民主运动发展的手段和形式:特别是目前,中国民运自身的现状与进行全国性组党的要求相去甚远。 出于以上考虑,我在此郑重表示:不主张在现阶段进行实质性的全国组党活动。不主张以反对党取代政治反对派,不主张以政党运动取代民主运动。
二 、在现阶段,我们每一个朋友,应继续坚定不移的贯彻”双胜双赢,良性互动”的指导思想和”公开、理性、和平、即非暴力”的方针,坚持以”循序渐进”的方式,稳步的推进中国的现代民主事业,坚持”走两步、退一步”运做方针,和”广交友、缓结社”的原则,以”公心至上,服务大众”为自己的行为宗旨,将”社稷安危”作为自己一切行动的出发点。
三、坚持以中国政府以签署的联合国《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做为自己行为的准则和依据。对于国内现行法律与国际公约相背离的方面,应以建设性的精神、积极推动中国政府完成国内法与国际标准的接轨,这应成为我们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
四、中国民主运动,是在一个经济落后、人口众多、封建专制主义残余影响十分浓厚的国度内开展的,因此历史与现实向中国的民运人士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即我们必须站在时代与历史发展的高度、正确把握自己的思维与行为,必须最大限度的兼顾国家、社会、公众等多方面的实际利益,必须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坚持以“客观、公正、全面、历史“的观点看待中国的各种社会问题,要具有宽广的政治胸怀和审时度势的能力。形势越好,越应倍加珍惜,越应仔细把握好自己的思维与行为,特别是当前应以我们的道德力量赢得社会各界的认同与支持。
朋友们:
中国的民主运动已经发展到一个关键的历史时刻,在组党问题上的分歧 ,使中国的民主运动再次处于发展中的一个十字路口。愿大家表明自己的观点,以向海内外的朋友们、向关心支持中国民主事业的各界人士、向历史、证明现阶段中国民主运动的主流与大方向。
1998年 11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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