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追追追 - 警察執法過當01

黑色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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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則新聞,心裡只想著,又來了…

📰八德副所長5槍誤擊斃女乘客 列過失致死被告無保請回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4451565

每次警察對人用槍致傷致死,遭被告或送辦,屢屢討論的重點都著重在下面兩點。

#是否有急迫用槍枝情形

#開槍射擊位置

而每次黑編的疑惑都是一樣的,警察是人不是機器,更不是神。要求每位員警要在短短關鍵的3~5秒內做出是否該開槍?還要判斷合理的法定瞄準位置?然後長時間以來,居然還沒人強烈質疑裡面的矛盾之處。而用槍的員警就在這樣的標準下,先送辦,再討論是否有罪責。最近,署長用人爭議才讓警界士氣浮上討論,然而平常只要警察開槍不小心打到人,就足以讓士氣下降了,能用的警界高層也只能是運氣好沒打到過人或沒開過槍的人了吧!這還需要討論士氣嗎?

開槍打到人的員警,不管是否合乎規定,等待著他的不是守護市民的獎勵,而是長年的訴訟。這就是我們台灣人,感謝警察守護市民、維持治安的方式。

#纏訟6年後終於獲判無罪確定

📰擊斃拒捕竊嫌 警無罪定讞 警用槍執法 刑局修法保障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292551

『為了保障警察權益、減少員警訟累等,將朝3大方向修訂「警械使用條例」』

而說好的修訂「警械使用條例」,去年大選前,大家盯著執政黨過了什麼法案那麼長時間,有人看過誰提出修正案了嗎?就跟消防員要去違章工廠盲目救火一樣,礦業法即使蔡英文去和齊柏林導演父母致意一樣,#今天公祭明天忘記

反滲透法這種大法可以在短短一個月又幾天的時間衝過,修訂一個合理的「警械使用條例」需要多少時間?完全執政的民進黨只有想不想過,沒有能不能過。花點心思在治國上面可以嗎?民主進步黨?

#清廉勤政愛鄉土

#回顧過去警察開槍事件

🍙2008年9月29日凌晨,蘆洲分局五工派出所警員林冠宏執行攔檢勤務,發現兩名行跡可疑的男子共乘1輛車牌以毛巾遮蔽的重機,由於男子拒檢逃逸,林展開追捕共開6槍,造成後座吳姓男子頭部中彈死亡。檢方認定,2男雖不服攔查,但未有衝撞攻擊行為,認定林有疏失,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

🍙2011年7月11日凌晨,北市內湖分局警員朱世凱、吳俊德獲報處理路上喧嘩事件,過程中林姓男子與員警發生激烈衝突,林男甚至手持西瓜刀朝警方揮舞,朱對空鳴槍警告未果,隨後再開4槍將其擊斃。檢方調查認定朱當時跌倒在地,與林男距離不到半步,若不開槍反制將危及生命,屬正當防衛,將朱不起訴。

🍙2013年8月13日晚間,黎姓竊嫌因拒絕受檢遭警方圍捕,北市萬華分局漢中街派出所警員張景義當時正處理民眾路倒事件,協助追捕黎嫌,朝車輪開2槍,1槍貫穿擋風玻璃擊中黎的腹腔,造成黎送醫不治。台北地院審理認為,張用槍具急迫性,且射輪胎已減低對黎及路人的危害,因此未違反比例原則,官司訴訟多年,2018年1月9日一審宣判無罪,但家屬仍要求上訴中。

🍙2014年2月16日下午,桃園楊梅分局永安派出所警員葉驥接獲通報,有人在資源回收場變賣贓物,一查發現羅姓通緝犯的蹤跡,警方要求他下車盤查,但羅仍發動車子,葉對空鳴槍喝令「停車、不要動!」未果,隨後朝羅腿部開3槍,羅中彈後仍開車逃逸,最後跌落附近稻田,造成大量失血送醫不治。最高法院認定葉可避開或射破輪胎阻止,用槍逾越合理必要程度,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

🍙2016年1月22日凌晨,楊梅警分局警員劉政國巡邏時發現失竊轎車,閃燈鳴笛但對方仍拒絕盤查,為防止贓車逃逸、衝撞,劉朝車子的右後輪開槍,子彈卻不慎從右車窗玻璃貫入,擊中坐在副駕駛座上的徐姓少年,導致徐身亡。檢方認為,在沒有能力擔保不會誤射的情況下「根本應該放棄開槍」,將劉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2017年8月31日上午,新竹縣竹北警分局警員陳崇文和民防李坤龍獲報處理全身赤裸的越南移工阮國非,過程中他踹斷李坤龍鼻梁,並不斷用石頭攻擊,警方噴辣椒水及大聲警告「再不趴下就要開槍了!」等制止都無效,阮甚至企圖搶警用車,陳於是朝阮共開9槍,隨即將阮送醫但仍不治。檢方認為阮沒武器,應可射輪胎威嚇,陳雖不是有意朝致命部位射擊,但未注意比例原則、用槍過當,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2018年4月16日上午9點多,一名翁姓通緝犯因拒捕且拖行員警,遭警方開6槍擊斃,通緝犯母親接獲警察通知前來,認為兒子只是拒捕又沒槍,應該打腳就好,淚訴:「不該打死兒子」,而做完筆錄後,竟又說「不認識他」拒領兒子遺體,更氣憤罵警喊告。該案經台南檢方一年的調查後,認定警員顏利丞用槍時機符合規定,所以不起訴處分。

相關連結:

📜同為警察執法使用槍械,為何兩案判決大不同?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22044

📰警擊斃嫌犯「近10年僅2例無罪」 桃園警葉驥判半年定讞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417/1151697.htm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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