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疑的“国家市监总局:依法审查长和港口买卖”

陈家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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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FS

今天看到一则简短报道,“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长和港口交易进行审查”。许多媒体都进行了转载。全文如下:

3月28日,大公文汇全媒体记者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问:据悉,4月2日长和将与贝莱德签署巴拿马港口的交易协议,请问该交易是否要经过中国的反垄断审查批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二司负责人回复称:我们注意到此交易,将依法进行审查,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显示,反垄断执法二司负责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查处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案件,查处未达申报标准但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经营者集中案件。开展数字经济领域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监督执行经营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条件。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和合规工作。

乍一看,还以为是大公报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问,但搜索了半天,也没有找到有相关信息,那就只可能是大公报记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上也有这则报道(www.samr.gov.cn/xw/m...36ce4b0fbda9a183aaf.html)。合着这则报道完全可能是大公报自说自话。而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报道引用文汇网,但发布时间却早于文汇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于2025-03-28 20:49,文汇网发布于2025.03.29 04:15:31。让人一头雾水。

不管怎么着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如果真要依据《反垄断法》对长和港口买卖立案审查,理由太牵强。确实《反垄断法》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但似乎目前的报道并没有显示中国国内企业被排除在这项交易之外。贝莱德愿意出230亿美元购买长和境外的港口,中国有哪家企业或财团能出或愿出高于这个交易金额的价码?如果中国企业去告诉长和,愿意出更高的价购买,被长和拒绝,才能坐实被排除在外。《反垄断法》才能排上用场。根本上,中国企业购买包括巴拿马运河在内的港口,巴拿马政府肯定不会批准,这是“秃子头上的虱子 — 明摆着”。中国企业真要去竞价,那明显是去搅局。

所以,这则报道基本上就是烟雾弹,以混淆视听和威胁长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都不愿意自己出面证实这则报道,而是引用文汇报的报道,可见端倪。我估计,八成就是说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会真的对这项交易立案调查。立案调查,最后的结果也是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不用调查就能得出这个结论。何苦呢?但也不排除,明知道如此,也要给长和制造些麻烦,要求长和配合调查,提供交易信息。如果长和不配合,那就可以依法对长和进行处罚,对长和在中国境内的资产实施处罚,罚款和冻结资产等。俗话说,就是给长和“穿小鞋”。

我估计,中共的算盘就是拖延交易。要不顾一切阻止李嘉诚交易,对大家都没好处,不会走到这一步。李嘉诚也会给中共面子,放缓交易,可能在习近平和特朗普会面后再推进交易。让中共感到有所获得,上上下下都有所交代,最后糊弄过去就算了。

2025年3月30日

CC BY-NC-ND 4.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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