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是忘记了李文亮医生所说的让大家知道真相:当权者“换个马甲”的所谓医疗改革本质就是滥权和逐利机制尚未破除,剥夺医患的合理权利。
在武汉市第四医院,针对专制管理包含两个含义。第一个含义是,某一个具体的管理者。第二个含义是,原则性的反思探讨专制本身。针对某个具体的管理者并不意味着原则性的反对专制。更直白的说,上级机构、保护伞以及监管部门更换医院某些管理者,并不是要解决不正义不自由的制度,而是打算自己说了算当“皇帝”,即使是中共党外人士也是这种目的。因此,在面对上级机构、保护伞以及武汉市第四医院某些领导滥权腐败时,指望另一个所谓强人,往往是缘木求鱼。某些医务人员和患者很难认识到,即使发现某个具体的专制管理者,也并不能使滥权腐败消失。因为滥权的制度仍然存在,人们依然还在接受专制滥权管理,就像非洲很多国家一样,新的独裁者代替旧的独裁者的轮换局面。
上级机构、保护伞以及武汉市第四医院王岚等人总是忘记了李文亮医生所说的让大家知道真相,而不仅仅是一个健康的社会不应该只有一种声音。在武汉市第四医院,滥权和逐利机制尚未破除,违背因病施治的伦理,剥夺医患合理权利,让每一位医务人员成为医院的“账房先生”。为了获得更多支付额度和效益,武汉市第四医院选择利润较高的病组,减少利润较低或者超支的病组,通过术式升级来规避基础病组(虽然医院拿钱更多,但却伤害了患者),利用门诊自费转移以及除外支付规则政策漏洞,绩效分配鼓励高靠、高编、挂床住院和术式升级赚钱。试想一下,当武汉市第四医院的职工或患者普遍享有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结社自由以及集会、游行和示威自由时,上级机构、保护伞以及武汉市第四医院王岚等人对权力的垄断怎么还可能维持得下去?
在武汉市第四医院,正义和自由观念的建立,需要的不是一两个人,而是整个群体都有足够的能力去懂得与专制滥权相对应的是什么。这是新制度的建立,不是中国精英们“换个马甲”的所谓医疗改革,也不是受害受骗者智商太低,而是需要伴随新的认知、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的产生。要解决上级机构、保护伞以及武汉市第四医院王岚等人的滥权腐败,更需要树立起新的制度和思维方式,一种新的价值理念。在埃塞俄比亚的首都还有一座红色恐怖殉难者纪念馆作为提醒,那么在武汉市第四医院,医患双方会以什么样的姿态面对上级机构、保护伞以及武汉市第四医院王岚等人的作恶呢?
2017年,武汉市编制办确定医院名称为“武汉市第四医院”,保留武汉市普爱医院、武汉市骨科医院为医院第二、第三名称。包括武胜路院区,古田院区,东西湖区常青花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党委书记: 院长:王岚
武汉市第四医院消化内科丁祥武大肆收受药械回扣,数量不菲,由下面医生出面收钱,几个人私分,万元左右不等,吃喝娱乐,我们医药公司不停轮流摊派,苦不堪言。
武汉市第四医院有领导坚持损害一部分人利益,不顾事实,一味打压,很多人都知道,敢怒不敢言,都是和谐社会,为什么这里没有阳光。
让我们在医疗改革过程中记住那些失去生命的人:李文亮,姜齐宏,胡淑云,杨文,刘崇贤,郭辉,赵新兵,李小莲,赵维萍,赵军艳,蒋绍模,王萍,李国庆,宋应西,陈妤娜,孙明岳,王云杰,康红千,朱玉飞,戴光琼,王浩,续广军,彭玲云,戴春福,孙东涛,陈仲伟,王俊,李宝华等。为逝去的同胞致以深刻的哀悼。即使这些人被官方追封为烈士,但忽视了医疗系统权贵在治理结构上的根本问题,刻意淡化了追责,以及对言论自由管控的讨论。对医患权利而言,这种“勇于近距离接触患者”的追封根本就没有任何意义,只不过是掩人耳目继续作恶而已。
公共讨论不应该以医疗改革议题为洪水猛兽,而是要承认经济技术发展其实并非真正建立在最广大公民的根本利益之上,讨论如何调整监督制衡关系更能帮我们建成“由享有人权个体所组成的、民主自治的人类共同体”。欢迎通过你的方式在墙内转发这篇文章,让我们共同开启一个“拒绝遗忘,共同探索”的小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