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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 Lune Arden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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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札记|礼物 by 马塞尔·莫斯

La Lune Arden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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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朋友的安(诱)利(骗)下首次接触了人类学书籍,本书研究方法完善、覆盖面极广,中译版翻译质量佳,作为新手入门非常不错!(就是作者所属流派节目效果太强了)

关于这本书的读后感,我想分成三段来写。第一段是对本书从导论到第三章的内容的梳理,也是让本人读下来茅塞顿开的一部分;第二段是对本书最后一章,即结论章,的客观(?)总结——好吧其实大概率不会很客观,因为本人读这一章的感觉大概是「哥们儿前面一直好好的怎么到了结论章突然发癫」(汗流浃背.jpg);最后一段则是极具个人色彩的吐槽。

Part 1 礼物的义务

这一部分中,作者首先概述了礼物交换中赠予、接受、回礼的义务性,并引出了夸富宴的概念——这些是理解市场和契约概念如何成型的重要前置。当然,再看一遍时我发现作者早在序言就埋下了他对道德与前启蒙时代的人文关怀的偏好了,他会得出什么样的结论早就有迹可循,不过我第一次看时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接着作者通过细挖环太平洋各个古老文明部族的夸富宴、广义的夸富宴等传统,引出了财富和礼物的交换(互相赠与)与权力、信用等概念的关系。作者认为先有礼物交换带来的信用观念、契约精神,才有了后来的以物易物-货币交易-信贷体系。其实以后推前的话,这里也能看出作者眼里,模糊的道德精神是地位高于逻辑严明有迹可依的法理的,不过本人在读的时候,还以为作者想说后者是前者的进化、优化版。

礼物必然会导致信用的观念。经济法的演进并不是从以物易物到买卖、从现金买卖到延期交割的过程。正是在有时间延搁的赠礼与还礼的体系的基础上,才一方面通过简化,使被分开的时间接合起来,从而形成了以物易物,另一方面又形成了延期交割和现金交易的买卖以及借贷。

进一步,作者将给予、接受和回报的义务从先前的一系列针对不同文明部落的考察中抽象出来,形成理论。

首先是给予的义务:给予是必须的,违反者会受到惩罚(损失地位、颜面),给予的象征——夸富宴——是接受者确认给予者权力、地位和存在的行径。

其次是接受的义务:接受赠予即意味着与给予者立下契约,因为接受即确认日后要回报,而拒绝接受则意味着逃避回报的责任。赠予和接受的动作分别完成后,双方便被礼物所代表的契约绑定在一起了。

最后是回报的义务:不仅要回报,还要高息回报,以象征尊严和平等。

作者认为,在没有法律约束的原始社会,作为礼物的物品本身产生了约束力,物品具有品性、具有名字、与人的定位混淆在一起,即原始社会中物便具有后启蒙时代只有人才具有的权利。

综上所述,在这四个重要的族群中,我们首先发现有两到三个群体具有夸富宴;随后找出了夸富宴的主要理由和普通形式;而且,我们还发现,所有这些群体中都存在着比夸富宴更具一般性的交换的古代形式:赠礼与回礼。不仅如此,我们已经认同,这些社会中事物的流通即是权利与人的流通。

接下来,作者明确抬出了「人权与物权的划分」这一概念,并试图从世界各地的古代法律中,找出两者从混为一谈到区分开来的发展路径。罗马法中,抵押物的交换体现了灵魂(人)和与灵魂相混同的事物(物)之间的往来,作者明确写道「事物本身原本也具有人格和品性」、并非现代法律所说的「是无生气的存在」,并在探讨罗曼语系词根reus时提出了「为物所有的人」这一概念,他指出先有了这一概念,才引申出「与物品交换事务相关的人」和「承担责任者」的概念——即人先是物的所有品,后才有人独立于物、单方面所有物。古印度法中,赠予和接受不是现代市场中按照客观标准(例如价格)交换的过程,而是包含了大量礼仪细节、每一步都要审慎考察的极为庄重的过程。此外作者还举例了日耳曼法、克尔特法和古中国法,不再赘述。

我们生活在一个将个人权利与物权、人与物截然分开(相反的做法目前正在受到法学家们的批评)的社会中。这种划分是根本性的:它甚至构成了我们的所有权、让与和交换体系的一种条件。然而,这种划分对我们上文所研究的社会来说却是很陌生的。当然,我们的文明——从闪族、希腊和罗马文明开始——对义务、有代价的呈献和礼物有清楚的划分。可是,这种区分难道不是直到很晚近才出现在伟大文明的法律中吗?此前它难道不也是经历过一个没有冷静计算的心态的阶段吗?甚至,它不也曾实行过这种人和物融合在一起的交换礼物的习俗吗?对印欧法律的某些特点的分析将使我们能够表明,我们的文明本身也曾经历过这种嬗变。在罗马,我们将找到一些这种转变的残迹。而在印度和日耳曼,我们将会看到,这种法律直到相当晚近的时代还仍然盛行。

综上所述,作者在这一系列研究过程中,主要论述了原始社会中礼物/物品交换的模式和义务,礼物的延时交换是信用社会的前置基础,原始的礼物交换包含复杂的道德和礼仪考量,并非明码标价的现代市场。

Part 2 作者的观点:回归古典

由于我看这本书前并不了解作者莫斯所属的流派,因此看到结论章时大受震撼。作者花了大量篇幅描写原始社会中市场交易的混沌状态,人权被视为物品交易来交易去,人的品性和灵魂可以通过物品交换进行交换——结果最后,哥们儿得出的结论竟然是应当回归原始社会。

细扒一下作者的脑回路:后启蒙时代/后工业革命时代的各种问题(比如创作者的版权所属问题、工人阶级的福利问题)全部都是由理性、逻辑带来的恶导致的;想要推动社会福利事业,就要人们更加慷慨、团结、充满爱,富人要甘愿散财给穷人,穷人要积极劳作;法律和政府的硬信用太low了,每个人靠道德约束行动才更加可靠。

可能这就是大陆传统哲学吧,回归古典、前启蒙的人文关怀,作为对启蒙带来理性恶的回应……分析哲学党的心情是:

Part 3 那么,吐槽时间到!

作者前面说了一大堆,以前通过礼物交换缔结的契约里把人的权利也交换了balabala。我还以为他想说,现在我们把人的权利独立出来、不再像物品一样,是好的。结果他反手就是我们要像老祖宗一样,通过所谓道德仁义把人权也像物品一样换来换去,才好啊。

我们来看看作者在结论部分的发言。

人成为机器,成为复杂的计算机器,实在只是不久以前的事。

(原始社会的礼物交换、广义的夸富宴)所有这些现象都既是法律的、经济的、宗教的,同时也是美学的、形态学的……所有这一切,都不仅能够引发道德秩序或利益的激情,同时也能够引发审美的激情。

在这些群体内部,个体,即使是突出强大的个体,也都不像今天的我们那么阴险、苛刻、贪婪、自私……他们都要比我们更加乐于付出、更加慷慨大方……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和相当多的社会里,人都处在一种奇特的精神状态中,他们的畏惧和敌意极度夸张,他们的慷慨与热情也同样夸张,但只在我们眼中,那才被认为是一种疯狂。

最后!虽然吐槽了一大堆!《礼物》这本书本身作为一部人类学研究著作还是非常非常值得看的,尤其对于完全不了解人类学的新手(比如我)来说,是一部极佳的入门手册!

CC BY-NC-ND 4.0 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