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婚姻談起:婚姻是一份契約】

鼻子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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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從歷史角色、社會學、法律觀點看來,婚姻似乎都跟愛情沒有百分之百的關係。

西方傳說從亞當和夏娃成為配偶開始,東方傳說則源於伏羲與女媧使中華民族開始有姓氏與婚姻制度,可見婚姻之起源始於不可考的傳說時代。亦有一說,在沒有婚姻制度之前,人類處於自然交配的母系社會,子女知其母舅不知其父(現在依然有這樣的母系村落存在,例如:摩梭人),俗語說:「天頂天公,地下母舅公。」天上地位最崇高的就屬玉皇大帝,而人世間則是舅舅。這說明了在臺灣舅舅的地位崇高,故每逢子女婚嫁時或有舅舅會出席的場合,都要請他坐大位,這樣的習俗傳承至今。隨著文明漸漸轉向父系社會,因此開始有婚姻嫁娶,女嫁男娶,甚至有用妻子冠夫姓的方式讓女子徹底進入夫家,讓子女成為父家香火的傳承。

德國社會學家Erwin L. Mueller曾歸為三種婚姻動機,即 #經濟#子女和感情,這三個動機因為時代環境而有不同的排序(引用維基百科),在經濟層面,娶妻除了增加勞動力,也娶進了女性的家產,雙方財富的結合,例如:漢人來台迎娶平埔族女性以取得土地;在子女層面看,在婚姻中具有固定性伴侶,繁衍後代,一起養育下一代的功能;在感情層面看,現代人在意雙方要在有感情的基礎下才走入婚姻,婚姻具有滿足親密情感與歸屬感的意涵。#婚姻是雙方財富#生理#心理的結合

在法律規範的婚姻制度中,#婚姻是一種身分契約,具有維護人倫秩序、性別平等、養育子女等社會功能,且因婚姻而生之永久結合關係,使配偶雙方在精神、感情與物質各方面互相扶持依存之功能。雷靜梅(2012)在「一夫一妻婚姻制度在現今台灣的意涵」提出婚姻能提升兩性關係的忠貞和排他,符合女性身心的需求,肯定了一夫一妻制度對社會穩定的正向影響。

綜合以上,

不管從歷史角色、社會學、法律觀點看來,

婚姻似乎都跟愛情沒有百分之百的關係。

愛情的盡頭是婚姻?!這會不會也是類似中秋節烤肉的迷因呢?

誰規定愛情的盡頭是婚姻?分析一下連續劇的結局,超過一半的結尾是結束在男女主角結婚,演繹出人們內在渴望的happy ending,渴望並非實相,我們卻在這樣的認知灌輸下,漸漸產生誤解,以為談戀愛的下一步是結婚。鼻子說:沒有!沒有規定!沒有這樣的規定!#愛情跟婚姻沒有必然的關係

古代婚姻還是媒妁之言,多得是白頭偕老,舉案齊眉,(這算愛情嗎?恐怕也跟想像的愛情不太一樣),現在都是自由戀愛,離婚的倒是不少。當你在婚姻中哀怨失去愛情的時候,請搞清楚結婚本來就不是為了延續愛情,婚姻的功能是經濟、繁衍後代、感情,這兒談的感情是指歸屬感跟安全感,婚姻就不是用來培養愛情的,請修正錯誤的迷思。看在經濟、子女、感情的份上,好好珍惜你的婚姻,好好履行你們的契約。

至於渴望愛情的人,那就好好經營愛情,根本不必然要討論結婚議題,這個議題與你們的愛情無關, 這種感覺就好像在國文考卷裡穿插一題數學證明題,然後企圖用國文的方式證明數學,最後絞盡腦汁卻兩敗俱傷。如果你是一個崇尚愛情與自由的人,就自由地在愛情中盡興,享受愛情的滋潤。

人們誤將愛情與婚姻畫上強關聯,然後再惡意怨懟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我只能說婚姻本身是無辜的,愛情本身也是美好的,致死的是想把愛情送進婚姻中延續的錯誤步驟。

王子與公主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童話故事下集」告訴我們這都是騙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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