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思想中遇見神
認識我的朋友大概都知道我提過,我並不是那種因為遭逢某些重大變故之後才遇到神的人,我的歷程很不一樣。
是這樣的,雖然我出生在基督教家庭,但老爸其實幾乎不上教會,老媽則是拜拜家庭出身,所以從小媽媽會拜拜,但阿公阿媽會帶我去參加禮拜,也學會一些聖詩。當時我去的小教會沒有主日學,所以參加的是主日崇拜,牧師講台語,傳道在旁邊同步翻譯成華語,算是有趣的經驗。
(這個經驗後來讓我負責看電視時翻譯給阿媽聽。)
老實說那時候沒有想太多,但因為從小就是書蟲,所以不管是教會發的小冊子還是廟裡的善書,我全都吞下去。
對,小二我就看完天堂遊記、地獄遊記之類有的沒的東西(廟裡發的,裡面充滿十八禁內容),然後兒童聖經故事當然也滾瓜爛熟。
對我而言那都只是奇幻故事,但也沒那麼單純。
雖然只是國小低年級的年紀,但我對幾個題目很感興趣,一是人死了以後會去哪裡,二是漂亮女生,所以我會寫跟死亡有關的短詩,以及畫很多漂亮女生(而且不給別人看,畢竟那個年代的小男生畫這種娘娘腔的東西會出問題……)
之後因為忙著唸書……對,我成績很好,怎麼念都是前幾名,但因為喜歡黨外雜誌,連帶對國立殯儀館的課本感到厭煩,所以老實說不是很用心念學校的書,都在念其他科普類的書,雖然還是有上T大就是了……
總之我的雜學是從國小就開始的經驗值累積,比方說我很愛古生物與古文明,而我對最近半世紀以來考古方面觀點的變化很清楚,因為那是我從國小開始就很喜歡的主題,每有新發現我都會注意。
但那也代表我對於「滅絕」很在乎,而另一個相反的興趣,則是未來學。
換句話說,早在我接觸「哲學」或「神學」這些名詞以前,我已經對於「人從哪裡來」與「要往哪裡去」非常著迷。
所以我會喜歡奇幻與科幻文學也一點都不意外,而且從小就是設定控,因為現實世界的一切對我來說已經太過理所當然。我關注焦點在於更重要的東西上面,就是「意義」。
我存在的意義是什麼?人類存在的意義是什麼?宇宙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如果沒有意義,那麼又何必浪費精力存在?而既然存在,那意義就是必要的。
年輕的時候,原本覺得宗教看來是一種解答,但卻是完全不能讓我滿意的解答,或者說,這些解答爛透了,所以我很快就排除宗教選項,轉往科學,畢竟是我擅長的部份。
但正因為我很擅長,很快就發現科學本質上的限制,讓科學永遠不可能解答這個問題,徹底不可能,因為這正是科學的定義。
我也曾經轉向哲學,覺得這個原本等於神學的學科,在排除宗教以後會不會更純粹,後來發現正好相反,哲學離開神學之後,跟鹽失了鹹味一樣糟糕,變成一個半吊子的社會學與半吊子的心理學,而後兩者都還是科學的一種,會重視科學方法與限制,但哲學卻沒這些基礎,以至於工業革命後的哲學內容越來越貧乏。
很多人生命經歷過巨大變化,於是他感覺到神,但我可沒遇過什麼處理不了的問題……好吧!感謝上帝保守,總之我一直沒遇到什麼糟糕到不行的事情,或者真的很糟糕,但都還有辦法處理,也因此我沒那種戲劇化的感動。
我的掙扎一直都在腦袋裡面,講給別人聽也沒用,畢竟我不是念哲學系,但其實我對這個命題可是苦惱到不行,對我而言這是最重要的命題,不然我活著根本沒意思。
終於,我又重新開始研究聖經與基督教神學,因為生長在基督教家庭,反而我在自我學習的歷程中,優先排除這個我自為很熟悉的部份,轉去讀一堆其他宗教的思想,所以繞了很大一圈。
在研究哲學的階段,我開始注意到找哲學思想的根源與發展脈絡,雖說大多數都會已希臘哲學思想當開頭,但同時身為古文明粉絲的我,很早就注意到大多數分類是有問題的,比方說雅典被視為民主的發源地,但雅典的階級制度非常分明,跟民主的概念差距很大,所以這個命題這樣解釋是有問題的,那種人人平等的觀念一定有其他起源,這古代這種徹底階級制度的社會結構裡很顯然是個奇特的存在,不該沒有軌跡。
後來我才注意到,原來這種觀念的源頭不在其他地方,就在我從小就熟悉的聖經裡面(雖然這時我還沒從頭到尾讀完過),畢竟大學時也參加長青團契,這個階段讓我對於將神學與社會議題結合有很深的感觸,畢竟以前上教會跟社會是脫節的,但在團契裡完全不一樣,團契裡有討論當年的各種社會議題,不管是民主運動、勞工運動、環保運動、婦女運動,團契全都有涉獵,於是種下種子,讓我之後重新回到源頭。
是的,我從頭開始關注聖經。
當然,這也是因為我太太突然說要拉我去教會聚會(她也是來自拜拜的家庭,孩子小時候還會帶去收驚),而我一本既然去了就好研究的個性,開始收集參考資料來讀聖經(對,所以我一直都是用一堆參考書同步讀聖經,我從小看書就是這習慣)。
好啦!結果大家都知道了,我找到上帝,那種覺悟很震撼,那有點像邏輯一個門一個門開,最後來到一個房間,上帝在那邊向我打招呼,說「恭喜你,這是你第一次找到我,但這還不是全部,還有更多,繼續努力吧!」
是的,我是在反覆思考當中遇見神的,當我逐漸釐清宇宙應該有的樣貌,以及上帝在其中的地位,進而理解我自己應該處在哪種位置。
然後我知道上帝,不是相信而已,而是知道,我有了確據,因為我有了很清晰的宇宙觀,我知道上帝在哪裡,知道上帝在幹嘛,而我很想要插一腳。
然後就遇見神了。
這就是魯益師說的「JOY」,我不再只是迷惘的尋找,一個一個思考邏輯這樣解鎖,而是我已經知道了。(對,我的信仰過程跟魯益師有相似之處,我們都是透過思考遇見上帝的。)
是的,雖然耶穌說還未看見就信的有福了,但我從前只是風聞有上帝,如今親眼見到,我有了非常確實的體驗,所以我有強烈感動。是的,我一樣有得到感動,而且萬般感謝。
正如我提過早在我知道我會說方言以前,我早就會了,只是我不知道這就是方言禱告,而那時我甚至還在質疑所有宗教,但原來上帝一直在我身邊,而且已經給我滿滿恩典。
還沒求,祂就已經給我。
只能說,在尋找上帝的路上,上帝其實一直與我同在,直到我找到正確的鑰匙,開了眼睛,看見神。
原來真正要開的房間是我自己。
就這一點我覺得我遠比其他人好命得多,因為我不是只有感動,畢竟感動很常見,看鬼滅之刃也會很感動,但我是「知道」。
能單純相信當然很恭喜,但相信又同時知道完全是另一回事,正如你相信薪水即將入帳戶,跟已經在提款機領出錢來是兩回事,至少我心裡很踏實,而且毫無疑問。
我完全不會去質疑了,就跟不管發生什麼天大的變化,1+1永遠等於2一樣,只有信,或許會動搖,有許多試煉要克服,但知道就是知道,至少在這部份我根本不需要花心思去質疑。
這時候再讀約伯記,感受就完全不同了,也對上帝的無限大有更多理解。
(有趣的是,如果理解神學的這個面向,去讀克蘇魯的神話故事也會有不一樣的感受,非常有意思。)
現在我仍持續在一個一個線索不斷解開當中,但以前只是在探索中碰運氣,想說會不會找到有用的東西,但如探索有了全然不同的意義,因為現在這是個有趣的解謎遊戲,而且還是上帝親口邀請我加入的,因為聖經就在那裡,邀請每個人加入研究行列,正如我過去提過「頑皮的聖靈」。
難怪我從以前就一直喜歡多馬跟約拿,這兩個傢伙真的很有意思,雖然很多人在提到這兩位的時候多少帶點負面評價,但我要說,這兩位超有福氣的,因為那是交情夠好的才能跟他們一樣撒嬌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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