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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上小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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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像驯牲口,法家像驯猛兽

江上小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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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原创思想的爆发期,出现了多种思想学说。所谓“百家争鸣”。百家是夸大其词,也就十几家吧!从个人主义的角度来看,这些思想学说之间的相同要大于不同。这些思想学说均致力于建立人世间的政治和社会秩序,而对自然和宗教缺乏兴趣。而建立政治和社会秩序则是以“君权至上”为前提和围绕“君权至上”而展开的。“君权至上”等于是不证自明的公理,天经地义。邓晓芒教授因此戏称“百家争鸣”为“百家争宠”。可能中国古人从长期的经验出发,发现如果没有一个独断一切的最高权力存在,就无法建立起稳定的秩序,社会就会陷入无休止的争斗和混乱之中,从而“君权至上”成为了全社会的共识。

这些思想学说中,法家和儒家影响最大,两者间的斗争最激烈。两派人物不仅在言语上相互攻讦,而且还在政治斗争中相互排斥和迫害。法家代表人物韩非子就说“儒以文乱法”,李斯更是撺掇秦始皇“焚书坑儒”。

儒家与法家的首要区别在于目标不同。儒家致力恢复和维护周朝旧有的秩序和礼制,反对诸侯大夫越礼和“犯上作乱”。而法家致力于富国强兵,通过“变法”打破旧的秩序,消除贵族的权力,将权力和资源集中到君主手中,增加君王能及时和直接调动资源的能力,以吞并他国,而建立起新的制度和秩序。

其次,儒家和法家对人性的认识不同。儒家认为人性本善。孔子说,“仁者人也!”;又说,“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孟子则说,“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法家则认为人性本恶。荀子说,“人之性恶, 其善者伪也”。明确指出人性本恶。韩非子则说,“且民者固服于势, 寡能怀于义”。说老百姓“畏威而不怀德”,欺善怕恶,其论断基础也是“人性本恶”。

第三,对人性认识和目标的不同,导致它们向统治者提出的治国方略不同,这是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主张要以道德教化为主,刑罚为辅。教导臣民忠君孝父,君王以身作则,体恤臣民。这样就大家就能各守其份,相安无事,社会和谐,天下太平。而法家则认为人性本恶,主张通过奖惩来激励和强迫臣民投入到富国强兵中去,以提高经济产出和军队战斗力。不搞说服教育那一套,只看事后效果。有功的奖赏,违法则严惩。按孔子的说法,儒家是“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而法家是“道之以政,齐之以行”。

第四,儒家除了要求忠君,也要求孝父从夫。法家的韩非子虽然说过“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天下治;三者逆,天下乱”,这被认为是“三纲说”的最早出处,但法家并没有赋予父母对子女,丈夫对妻子有多大权力。除了君王,所有人的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儿子打伤老子,老子打伤儿子同罪。法家想建立单一尊卑等级的社会结构,而儒家则想建立多重尊卑等级的社会结构。

第五,儒家既讲尊卑,还讲亲疏。相对于疏远的关系,主张更亲近更亲密关系之间相互维护和包庇,“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法家则只讲尊卑,不讲亲疏,不允许亲近关系之间相互包庇。但儒家的相隐也不是绝对的,不能触犯尊卑关系。父子之间不能对君王相隐,不然就是欺君之罪。儒家也主张“大义灭亲”,但不对称。父母或丈夫可以为了君王的利益而牺牲子女或妻子。但子女或妻子不可为了君王的利益而牺牲父母或丈夫。可以“为父绝君”,但不可为子为妻绝君。遇到君王征用,可以用父母年事已高,要尽孝推托;但不可用孩子年幼或老婆身体不好,需要照顾推托。法家则没有这么多讲究,君王的命令,就得无条件服从。

第六,儒家对君王有一些软性的道德要求。比如“为政以德”,等等。然而儒家对君王的道德要求基本不起什么作用,根本无法限制君王胡作非为,最终会沦落为美化君王的道具。而法家对君王则没有任何道德要求。法家则认为人天生好逸恶劳,老百姓“畏威而不怀德”,对老百姓越好,越不服管。对老百姓越残酷,就越顺从。儒家“以德服人”那一套不管用。为了巩固和加强统治,君王反而应当不择手段,让老百姓始终处于涣散、贫穷,愚昧、疲惫、自卑的状态,所谓“驭民五术”,弱民、贫民、愚民、疲民和辱民。法家的愚民与儒家有所不同。法家愚民在于不让老百姓获得知识和信息,这样老百姓就不东想西想,不迁徙他国,而安心务农;而儒家的愚民在于让老百姓对君王心生感激,发自内心忠于效劳君王。

总的说来,儒家奉献的统治方略温情脉脉,力图使老百姓心服口服,自觉自愿服从君王的统治,富有欺骗性和流于虚伪;而法家则简单粗暴,不搞“灵魂深处闹革命”,“不管信不信,只看服不服”。严刑竣法,言而有信,言出必行,绝不姑息。儒家的办法比较像驯牲口,而法家的办法比较像驯猛兽。

2024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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