粒史學加000087《史記》卷四〈周本紀〉27:你願意交出自己的孩子,讓暴民息怒嗎?
厲王太子靜匿召公之家,國人聞之,乃圍之。召公曰:「昔吾驟諫王,王不從,以及此難也。今殺王太子,王其以我為讎而懟怒乎?夫事君者,險而不讎懟,怨而不怒,況事王乎!」乃以其子代王太子,太子竟得脫。
召公、周公二相行政,號曰「共和」。共和十四年,厲王死于彘。太子靜長於召公家,二相乃共立之為王,是為宣王。宣王即位,二相輔之,修政,法文、武、成、康之遺風,諸侯復宗周。十二年,魯武公來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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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圖堵住人民嘴巴的厲王,最終在國人的反抗下逃亡,而他的王太子「靜」則被藏在召公家裡(厲王太子靜匿召公之家),這消息被國人知道後,他們就把召公家團團圍住 (國人聞之,乃圍之)。
召公說:「先前我多次勸諫君王,君王不聽,以至於遭到這樣的災難(昔吾驟諫王,王不從,以及此難也)。如果現在王太子被人殺了,君王將會以為是我跟他對立而心生怨恨,進而波及他的孩子吧(今殺王太子,王其以我為讎而懟怒乎)?待奉封國的諸侯時,即使遇到危險也不該怨恨;即使怨恨也不該發怒,更何況待奉天子呢(夫事君者,險而不讎懟,怨而不怒,況事王乎)?」
於是召公就用自己的兒子代替了王太子,最終王太子躲過了這場災難(乃以其子代王太子,太子竟得脫)。
換言之,在這場國人暴動中,周厲王的下場是逃亡,而之前不斷勸諫他的召公,則犧牲了自己的孩子,以換得自己的清白。
看到這兒,還真有點難以接受。為了證明自己只是在公務上跟天子的意見有所不合,因此不能波及到王太子的情況下,召公竟然就得背負起保護王太子的職責,進而得犧牲自己的兒子。為何召公不跟那群國人說明清楚?明明有錯的是周厲王本人而已,不應該波及無辜。
然而,這場國人暴動,卻讓我聯想到1789年的巴黎市民暴動,也就是所謂的法國大革命。當群起激憤之際,如果沒有一個排解暴力的出口,也就是流血的事件出現,是很難遏止眾人的怒火的。在勢必有人得犧牲的情況下,最終召公選擇犧牲了自己的孩子,這或許也間接證明召公的孩子跟王太子年齡相仿,才能蒙騙過那群怒火中燒的國人。如果有人想幫召公的小孩寫篇小說,應該會是一則很動人的故事吧!明明沒有犯任何錯,卻得為了父親的清白,為了王朝,而犧牲生命,想來還真是有點感傷。
言歸正傳,周王朝在天子出逃、王太子被認為已經遇害的情況下,由召公、周公二人共同治理朝政(召公、周公二相行政),號稱「共和」,這一年是西元前841年,也是歷史課本上曾提到的重要一年。因為,傳統中國史學界都認定,這一年是中國歷史上沒有爭議的確切紀年之始。
總之,在召公與周公「共和」下又過了十四年,傳來了「厲王在彘地死去」的消息。此時,王太子「靜」已在召公家長大成人,二位輔佐國政的「相」就共同擁立他為天子(二相乃共立之為王),這就是周宣王。宣王登位之後,由二相繼續輔佐,修明政事(二相輔之,修政),師法文王、武王、成王、康王的遺風,諸侯又都尊奉周王室了(諸侯復宗周)。十二年,魯武公前來朝拜天子。
或許是因為自己也已為人父,所以在這兩段內容中,我始終最在意的還是小孩的部分。當年,召公為了平息眾怒,犧牲了自己的小孩。十四年後,假裝是他小孩的「王太子」重新即位為天子。這樣的故事,以一個父親的角度來說,還是難以接受。
以功利的角度來看,召公這番「投資」,可以比擬呂不韋的「奇貨可居」。犧牲了自己的孩子,然後撫養未來的周天子長大,還握有主持國政的大權。除了名義上是「共和」之外,召公擁有了當時最高的權力。
但是,如果以人性一點的角度來看,召公當初把自己的孩子交給那群國人時,內心應該是相當煎熬的吧!畢竟,這個孩子沒有任何錯誤,但他卻得交出自己的孩子,讓暴民們發洩怒氣。我想,這應該是召公一生當中難以抹滅的陰影與汙點吧!
另外,當年那群國人如果發現十四年前打死的那個小孩,並不是王太子,而是召公的小孩時,心中是做何感想的呢?法國社會心理學家古斯塔夫.勒龐(Gustave Le Bon)的代表作《烏合之眾》一書中曾寫過幾句經典的話語:
「人一到群體中,智商就嚴重降低,為了獲得認同,個體願意拋棄是非,用智商去換取那份讓人備感安全的歸屬感。
個人一旦成為群體的一員,他所作所為就不會再承擔責任,這時每個人都會暴露出自己不受到的約束的一面。」
我想,當初那群把召公家團團圍住,嚷嚷著要召公交出王太子的國人們,應該會對十四年前自己的失控感到懊惱吧!?但在那個群情激憤的狀況下,還有誰能保持冷靜呢?或許,這就是召公不得不犧牲自己的孩子,以挽救王太子的原因吧!?
總之,這位歷經艱辛才救回來的周宣王,能否當個好天子呢?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吧!
以上,就是今天這段史料給我的小小感觸。
原文連結鱷魚把拔談天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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