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時
作者:白水 難度:★★☆☆☆
人生苦短,時華易逝,這往往都是騷人墨客創作的永恆主題。所謂:「人生處一世,去若朝露晞。年在桑榆間,影響不能追。」(曹植〈贈白馬王彪〉)時間一瞬即逝,八十年如朝夕,今天的只留在今天,又有幾多往事可以回頭。亦說:「大江東去,浪淘盡、千古風流人物。」(蘇軾〈念奴嬌•赤壁懷古〉)儘管昔日縱橫天下,但有多少英雄豪傑又敵得過年華呢?都給浪淘盡。假如時間可以重來,那會是多好,所以說:「人生如若初見,何事秋風悲畫扇?」(納蘭性德〈木蘭花令•擬古決絕詞〉)
這種對於時間的感嘆,又豈只是文人的專利?時間最教每個人沮喪的,莫過於它的流動。時間就好像哲學家赫拉克利特(Heraclitus)所言的長河,不斷流逝,這一秒迎來的立即是下一秒,下一秒轉眼又變成上一秒。所以一切都會過去,最美好的事情會過去,昔日最純真的初戀會過去,中學的友情又會過去,就連與家人最珍貴的時光都會過去。一轉眼,就已經不知多少年。而你永遠不可能踏進同一條時間長河兩次,除非一切都會如尼采所說會永劫輪迴,但也須等得你過完這一生才可以重來一次。當然最壞的事情也會過去,歷史上的大屠殺、國家與國家的紛爭還有文化的浩劫,通通都會消逝。所以時間透顯了一種虛無,時間會沖去一切的好與壞,所有事情都歸無,人生原來到頭來什麼都不剩,就好像白活一場。
永恆的瞬間
雖然發生過的事情都會過去,但發生過就不會消失。你喜歡過就是喜歡過,快樂過就是快樂過,儘管一切都會過去,但就算連上帝都不能消滅發生過的事實。就算有一天你失去所有記憶,你已經忘掉了一切一切,但發生過的事情也不能改變,它還是出現過的。所以人生並沒有白活,一切都是真實的,實實在在的存在過。那瞬間沒錯只是一瞬間,但卻是永恆的。
假如我們着眼的是物件,那物件有形有體,當然會是可毀可滅,最終的確是什麼也不留;但如果我們看重的是事件,事件就是永恆的。所以小王子的玫瑰也許終會凋零,但不要緊,我們在意的是它存在過此的事實,那它將永遠的盛放。提出這個「事件實在論」的李天命就寫過這樣的一首〈無題〉:
我在沙上寫了一首詩,
又在沙上抹去這首詩,
只讓海知道。我在天上寫了一首詩,
又在天上抹去這首詩,
只讓雲知道。我在心裡寫了一首詩,
又在心裡抹去這首詩,
只讓你知道。
寫過又抹掉,那又何妨?這首詩如果作為一樣在海上在天上在心中的「物件」,那它始終都會流逝,但假如它是一件發生過的「事件」,那存在過就永遠都存在,都在海裡在雲裡在心裡。消逝不妨礙永恆。
瞬間的永恆
事件發生過確實就不會消失,但我想米蘭昆德拉大概會回答:「einmal ist keinmal(發生過一次的就不算數)!」他想要說的「輕」大抵就是這些只發生過一次的事情。發生是發生過,但重點放於「只」字:事件都「只」是發生過一次。
米蘭昆德拉用了一個很特別的角度去理解這些只發生一次的事情。他說,如果尼采所說的永劫回歸是真的,所有人生出現過的事情將重來又重來,那所有事情就會像凸起的硬塊,那實在感將重重的壓倒人們。法國大革命、二次世界大戰一切一切都會永遠的歷歷在目。可是反過來說,現實就是,我們還未知道是否一切真的會重來。確實是沒有人可以取消發生過的事情,但年月會把這些只發生一次的事情沖淡,有血有肉的事件只會剩下模糊的記憶,到所有還記住的人都逝去,就只剩低虛浮的文字和斷續的影像。
所以只發生過一次的事情實在是輕得像不曾存在過,幾乎沒有任何重量。到現在我們還可以感受到法國大革命的豪情壯志嗎?二次世界大戰的壓迫和動蕩是否還教人驚心動魄?存在過的永恆是永恆,不容更改,但存在過的永恆就好像一瞬間,我們轉眼就忘掉那輕不着地的事實。
一花一世界
事情發生過就是發生過,而慢慢確實也會煙消雲散,前者是永恆的瞬間,後者是瞬間的永恆。那到底時間是永恆還是瞬間?其實都是永恆都是瞬間。事情發生過一次,即使以後彷彿消失得無影無縱,像是不曾發生過,其實它只是暗暗地隱去,卻不曾離開過,並且往後一直影響我們。業力不可思議,你的過去雖然已過去,但卻會構成你的現在,而你的現在又影響了你的將來。發生過的事情就是一層疊上另外一層,層層疊疊相交,如盤絲網糾纏不清,因果難斷。蓋棺而論,要是尼采沒有寫出如此離群獨立的哲學,他還會不會瘋掉呢?又或者假如沙特沒有遇上西蒙波娃,他的人生和哲學又會否有所不同?法國大革命和二次世界大戰雖然深埋於歷史之中,但有誰又可以說它們沒有份建構未來。
所以瞬間和永恆都需要被重新定義。事件發生於瞬間,但瞬間其實不曾流逝,只是以一種隱去的方式埋藏,繼續插手左右你的未來人生。一花一世界,一刻包含了過去現在和未來。現在隱含了看不見的過去,又指向了還未看見的將來,全都在當下之中。這一剎那是瞬間的,但又是永恆,像是劃過一度痕跡,將無聲無色地留傳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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