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款App,能帮女性夺回堕胎权吗?
几天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推翻了1973年“罗伊诉韦德案”的判决,宣布“宪法不赋予堕胎的权利”,允许各州自行决定堕胎是否合法。此举引发了全球性的文化“地震”:美国总统拜登称“这一裁决令美国倒退150年”,美国民众接连上街抗议,英国、法国领导人都公开表示批评。
自美国前总统特朗普任命三名保守派大法官以来,加上保守主义风潮上涨多年,今年五月更有保守派大法官阿利托判决书草案的“泄露”——“罗伊诉韦德案”被推翻,明眼人都知只是“时间问题”。
表面上争的是堕胎的权利,但“罗伊诉韦德案”早已超越了健康、女权的范围,成为美国宪法、法律、道德和政治上的“生死命题”,更是年内美国中期选举背景下,反对堕胎权的共和党和支持堕胎权的民主党博弈的核心。
美国女性最关心的问题,从生理期追踪应用Stardust的“火爆”体现出来。该应用一度飙升至美国Apple App Store榜首,并承诺加密用户数据,不会上交给政府。
堕胎权翻转
“罗伊诉韦德案”被推翻,首先影响的是育龄女性。
由共和党把持的“红州”,已经全面禁止堕胎,并相继筹划立法,禁止本州女性去其他州堕胎;而民主党把持的“蓝州”,既不能保证未来联邦层面不会发布全面禁止堕胎的法令,还有可能因此背上和其他州的官司。
对于育龄女性来说,堕胎的法律风险已经大大提高,而堕胎本身就存在一定的健康风险,那么,利用科技手段如Stardust、Clue之类的软件应用,来观察和记录自己的生理周期、怀孕日期,就变得非常合理和可靠了。
除了下载追踪应用,女性也在大量囤积紧急避孕药。美国的CVS和Rite Aid Corp药店,本周一宣布限制购买,每人最多买三片,以确保能持续供应。
同时,能够长期避孕的宫内节育器的需求也在激增,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正在网上预约购买。
其次,对已经怀孕的女性来说,生育或流产的过程变得艰难起来。《柳叶刀》的一篇社论曾指出,全球每年有约1.2亿次意外怀孕发生,其中五分之三以流产告终,而只要使用医学推荐的方法、并由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士完成,堕胎大概率安全。
堕胎权在多个州被禁止后,患者是否可以流产、何种情况下适合流产,以及如何定义堕胎和流产的区别,都变得不再“大概率安全”了。在德克萨斯州,“帮助堕胎”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医生根本不敢做出“跨越雷池”的建议。
“红州”如密西西比州、德克萨斯州的堕胎群体,不得不跨州寻求帮助。其接受护理的平均距离,从25英里增加到125英里。这些人往往是少数族裔等边缘群体,并不富裕。
另外,保险公司和诊所也受到影响。前者要研究法律程序,帮助孕妇跨州进行堕胎手术,还得让雇主和公益团体去面对更高的雇佣成本问题和后勤保障。诊所和医生面对更多的临床困境,例如在“子宫切开术”和“排空堕胎手术”之间如何抉择——前者不会触发“堕胎权”禁令,但会增加患者并发症风险。
数据迫害
美国女性对堕胎的需求很高。有三分之一经历过广义上的“堕胎”,包括使用堕胎药。
这部分需求,虽然科技公司提供的生理期追踪应用,提供了一部分解决方案,但也隐含了很高的风险。应用中关于生理期、怀孕期、激素波动等数据,如今都可以用来起诉打算堕胎的女性。那些有“堕胎赏金”的州,还能用这些数据搞政治迫害。
德克萨斯州去年通过一项法律,任何公民成功起诉怀孕六个星期并打算堕胎的女性、医疗工作者或者任何帮助堕胎的人,都可以拿到至少1万美元的赏金。其他“红州”也有模仿的想法。
这种情况下,Stardust“火爆”是有道理的。因为创始人大张旗鼓地表示,该应用使用了加密手段,数据不受政府控制。根据Sensor Tower的数据,6月24日“罗伊诉韦德案”被颠覆当天,Stardust达到13万5千次新安装量,比前一天安装量增加4400%。第二天,又增加20万次安装,排位从应用商店的第119名升至第1名。
人们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类似的身体数据记录应用,之前都有和第三方追踪公司、分析公司共享数据的“前科”。去年,一款名为Flo的应用违反了隐私政策,需要与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达成和解。另一款名为Glow的应用,因暴露女性医疗信息,与加利福尼亚州达成和解。
然而Stardust的加密到底是否靠谱,目前还没有确切的证据。其官方介绍中,已经删去“端对端加密”的字样——此前大肆宣扬的就是这一点。
可怕的是,不仅仅是生理期追踪应用,浏览器、搜索历史、电子邮件、短信、日志,以及其他每天都需要打开的商业应用,都可能暴露用户的生理数据。最高法院的裁决,急剧放大了用户隐私暴露的担忧。
The Register近日联系了亚马逊、微软、谷歌、Meta和推特,询问“贵公司会做什么来确保收集的数据不会被用来起诉寻求堕胎的女性,以及提供堕胎支持的个人或组织?”这些科技巨头暂时没有回应。
人权从何处开始
堕胎权重要、敏感,因为它牵扯到的是权利如何推导的法理问题。
此前,一份疑似由最高法院萨姆埃尔·阿利托大法官(Alito)撰写的多布斯诉杰克逊妇女健康组织案(密西西比15周堕胎案)判决书草案全文在网上曝光。铁杆保守派阿利托,直接抨击了“罗伊诉韦德案”,称其一开始就犯下了“严重荒谬的错误”。
他的意见是,堕胎权既不是宪法规定的权利,也不是存在于美国社会历史上根深蒂固的权利,最高法院根本没道理“立法”。换句话说,这属于“原旨主义”看法——最高法院只能作宪法、法律的解读和诠释,不是立法者。
而1973年的激进判决,当时的最高法院是通过判例来立法的——直接宣布堕胎权全美合法。判决也留下了难以弥合的“口子”,没有将堕胎权视为基本权利从而给予完整的宪法保护,而是用本身就充满争议的隐私权作为堕胎权的支撑理论。这个做法非常“能动主义”。
不过,并不是保守派法官全都喜欢“原旨主义”,自由派法官就喜欢“能动主义”,大家还是按照自己的价值观来,需要原旨就原旨,需要能动就能动,反复横跳。
1973年“罗伊诉韦德案”宣告堕胎权全美合法之后,堕胎问题得以“扩大化”,从健康卫生问题,变成了宪法和政治问题。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平权风潮中,美国最高法院的自由派发挥出的能动性是非常惊人的。同时,反堕胎势力也从地方走向全国,从很少一部分天主教扩大到福音派基督教、社会保守派中间。
由于当年的堕胎权利源自“隐私权”,前者遭到禁止,也意味着一系列隐私权连带着也不那么“稳定”了。包括关联的同性婚姻权利、避孕权,都变得岌岌可危。
人们更多考虑堕胎权的权属问题。女性的(怀孕的)身体,到底是属于自己,还是属于国家/社会等公共领域,不同国家、地区、文化,都有不同的解释。同时,胎儿的身体又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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