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要做點甚麼」是迷思嗎?
日前,我在社交媒體上分享呼籲各界寄送心意卡給十二位被捕港人的帖文。朋友便回覆我一段新聞:政治犯梁天琦疑因收到涉及劫獄、越獄等不當內容的聖誕卡,遭調至最高設防監倉服刑。擔心弊大於利,會危害被捕者的安全,亦諷刺我曾說不再提倡各種和你寫活動,是出爾反爾之舉。
我回應道,你的疑慮不無道理,要是有人貪玩、輕率處事,確有危害他人的可能性。但活動是由最關心被捕者的人發起,或許他們未有考慮到這方面的風險吧,或許他們認為利大於弊,也或許他們就想要做點甚麼,總比甚麼都不做要好。而跟聖誕卡事件不同的是,活動要求人們自行寄出心意卡,從方法上已能篩走部分人士。參考過往寫信給不同極權國家的良心犯情況,就我所知,不曾聽說因支援信件而加重對良心犯的刑求。
我亦坦承我的前後不一之舉,嘗試說明聖誕卡事件的問題在於人們一窩蜂地寫,收集機構亦無辦法檢查所有內容;而我仍有持續分享的生日卡、日常書信活動,是因為會動筆的人本來就不多,收集機構亦有空間過濾不合適的內容。
至於我分享帖文的主要原因,是明白能做的實在不多,推廣少數能做到事,主要希望人們可以保持關注和熱度。寫信不是甚麼新鮮的做法,假如有其他可做的事,我也希望可以做。唯一能夠想到的,是推動國際人權組織關注,發起聲援活動。我的推廣微不足道,所做的一切亦看不到任何效果,但仍然嘗試,只是為了活得真誠、不枉此生。
一路走來,感受到大家的熱誠一再減退。許多朋友已開始毫無芥蒂地乘搭黨鐵、消費藍色商家,好像偶爾轉發一下帖文就叫完成使命,甚至連推特都不願意用。當然還有很多朋友在堅持,令人感動和佩服,可以鼓勵彼此繼續努力。但不得不承認熱誠已大不如前,記憶不是責任、遺忘才是道理。眼見藍營的洗板不曾間斷,不似以往有同路人的覆蓋,不禁唏噓。要如何鼓勵大家不忘初衷、努力做個有良知的人,我都不知道答案。
最後,感激所有人權律師,希望大家保持關注、點燃希望。
Do no harm, or do nothing? This is a ques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