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灵:两种自由主义的前世今生
题注:2019年1月5日,三辉图书在杭州单向街书店主办了《英国进步主义思想》分享会,主题是“19—20世纪之交的英国自由主义社会改革及其遗产”。本文是我在分享会上的发言整理稿。
杭州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我先说一下弗里登(Michael Freeden)的这本书《英国进步主义思想》(The New Liberalism),因为这是一个新书分享会。我个人认为这本书可能会进入中国出版史。100年以后,50年以后,他们写作我们这个时代的出版史的话,可能会写到这本书,写到这本书为什么会换一个书名来出版,从而记录我们这个时代到底有着怎么样的出版经历。如果你们买了这本书的话,回去要告诉你们的孩子,不要把这本书扔掉,因为它背后有一个很曲折的历史故事。
如果说大家觉得这个书名改得不够劲爆,我可以提供一个更加狗血一点的例子。另外一本书和今天这本书的出版经历是非常类似的,那本书的书名叫做《持续执政的逻辑》,不知道有没有人听说过这本书。这本书也是翻译的一本外文书,英文原名叫The Logic of Political Collapse。所以这两本书是有一点类似的,有种异曲同工的味道在里面。
我自己的第一本书,今年要在台湾出版了,为什么在台湾,原因也是有点类似的。因为我的书里有一个关键词叫“极权主义”,这个词比较麻烦,很多出版社不大愿意出。有一次我在豆瓣上征询网友们的意见说:这个词语能不能换一个词语,有没有合适一点的?他们给了很多建议,比如说权威主义、全权主义、全控主义,都挺不错的。还有人提出说要不然就来一个音译吧,极权主义的英文是Totalitarianism,翻译成中文就是“托塔利塔里安主义”。我受到启发,觉得这个有点太绕了,我说干脆叫“托塔李天王主义”算了。我就把这个词改成托塔李天王主义了,后来出版社说不行,你这个有点像调侃,这样不行。所以这本书是否能在大陆出版社出版仍是一个未知数。我觉得这样的出版历程是很能说明这个时代的特色的。所以我觉得《英国进步主义思想》这本书会进入未来的出版史,这本书的整个出版历程是非常具有历史价值的时代烙印。
今天,我要讲的是两种自由主义的三个一般区别和三个特殊区别。一种叫“new liberalism”,也就是本书所谓的新型自由主义;一种是“neo liberalism”,也就是通常所谓的新自由主义。
一般区别有三层:首先,我要从这两个词的词源开始说起。neo的原意是指某些事情在过去就已经存在了,老早就存在过了,只不过在当代的时候我们重新复兴出来,neo这个词的意思就是复兴古老的版本,是一种新兴的,有点像文艺复兴一样,有复兴的意思。我们国内翻译的所谓“新自由主义”指的就是这种,但是其实这个翻译是不那么恰当的,它是一种新兴的古典自由主义,曾一璇把它翻译成新古典自由主义是可以的,这是neo的意思。而new就是新型的,新的,不同于老版本的意思,与刚刚讲的古老版本的自由主义是不一样的。如果说neo liberalism跟古典自由主义的关系是different in degree的话,那么,new liberalism跟古典自由主义的关系就是different in kind。这是从词源上来讲,二者的差异。所以,接下去我就用刚刚讲的新自由主义来代替neo这个词源的自由主义,而new liberalism就用新型自由主义来代替。实际上,用新自由主义来翻译neo liberlism并不准确,因为这种自由主义不是新的,而是旧的。但是,由于这种翻译已经约定俗成了,所以就姑且用新自由主义来表示neo liberlism。
其次,这两个词在整个政治光谱里面是不一样的,所谓的新型自由主义是偏左翼的,而新自由主义是偏右翼的。左右翼的标准就是,左翼更加关注底层的民生,关注弱势群体,而且提倡福利国家,而右翼可能则是反对福利国家,所以这是两种自由主义在政治光谱上的差异。
第三,新型自由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的核心差别是,新自由主义强调自由,反对福利,或者主张低福利,不要福利国家,重点是在自由而不是福利。那是因为它对国家有一种防范,有一种警惕。要福利就要强国家大政府,而强国家大政府会吞噬自由。所以我们必须防止国家作恶,这是非常关键的。正是如此,新自由主义主张把国家的权力压缩得尽可能小,越小越好,最小国家或者是有限国家,让国家就像一个看门狗一样,看好我们的家,陌生人不要进来。如果有陌生人来到我们家门口,那么,你就在门口叫一声,提醒家里的主人注意,这是新自由主义对国家的解释。而新型自由主义改变了,它既要自由又要福利,为什么呢?对新型自由主义来说,国家不是防范的对象,因为国家可以给我们带来好的东西,给我们带来福利,所以它对国家的解释发生了变化。国家既可以防范那些陌生人入侵,同时也可以有一些积极的作用,提供积极的援助。比如说帮助贫困家庭改善他们的经济状况。
这是三个一般区别,接下去我讲一下这两种自由主义的三个特殊区别。首先,从哲学上来说,新自由主义的理论基础是个人主义。但是,对个人主义这个词语,大众还是有很多误解。第一个比较重要的误解是认为所谓的个人主义就是自私自利,不管他人,就是利己主义。我个人认为这是对个人主义的一种非常常见的误解。但是实际上,个人主义并不是自私自利,而是说希望你自爱,自己爱自己。也就是说,当我们在决定我们自己人生的时候,我们是从我们自己的利益出发来考量我们自己的人生的;当我们在采取行动的时候,也从我们自己的利益出发来采取我们的行动的;当我们发言的时候,也是从个人利益角度出发来发表我们自己的言论的。这是一种自爱,并不代表就是自私自利,不爱别人,这不是个人主义的核心。
第二个误解是,很多人认为所谓的个人主义就是离群索居,你个人过自给自足的生活,独立于社会之外。我们知道终南山上居住了很多隐士,他们隐居在终南山里,和外界隔绝做修士,修身养性。据说现在也不行了,因为房租涨价了,他们都搬出来了,离群索居的生活也是比较艰难的。这是对个人主义第二个比较重要的误解。个人主义实际上并不是说要过离群索居的生活,而是说它对国家有一种距离感。个人主义认为国家不能以自由或者是集体的名义来压制个体的自由,所以它对国家有一种距离感。在我们讨论利益或者是重要问题的时候,个人要优先于国家,或者个人要优先于集体,你不能以集体的名义来压制我,这是非常重要的,个人主义非常重要的前提就是这个。
我们知道国家可能会用各种方式来压制我们个人的生存空间。比如说国家要修一条路,要从你家经过,把你家房子拆了可不可以。那么新自由主义就认为不可以,它认为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权力不能进来,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也就是说你修路也不行,我不同意你把我的房子给拆了。但是政府强大的时候,随时可以把你的房子拆了,就算你不同意也不行。他会说把你家房子拆了,这是对大家都好,不是对你好,而是对所有人好,大家好才是真的好,用这样的逻辑来告诉你拆你家的房子是正当的。这是我讲的对于个人主义的两个误解。
第三,个人主义有自己的社会观。它的社会观是说,所谓的社会或者是国家,不是人为设计的结果,而是个体行动的产物,或者说不是设计的结果,而是自生自发的产物,是自然成长起来的。我记得约翰·密尔在《论代议制政府》的开头讨论了两种政府观。第一种是,政府是机器。比如说钟表,钟表是人类精心设计的产物,它的每一个零部件,每一秒的运转,都非常精妙,它是人为设计出来的。而政府就像钟表一样,可以经过严密设计,井井有条,运转自如。因此,这种观点认为,政府是人为设计的产物。
还有一种观点是什么呢?国家是有机体,就像一棵树一样。树是自然长成那样子的,从一开始生根发芽,然后长出树叶,最后长成参天大树,它是慢慢成长起来的,而不是一下子蹦出来的。不是说你今天晚上睡一大觉,第二天起来出门一看,一棵大树就树立在那边了。不是这样子的,它是慢慢生长出来的。所以,政府是自身自发的产物,而不是人工设计的产物,这是个人主义的社会观点。
第四个是个人主义的人生观,个人主义认为每个人都可以按照自己合适的方式,追求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个体,都是独立自主的,而且每个人对生活的理解都不大一样。有些人可能觉得自己的生活应该是理性的,而有些人认为自己应该到终南山去生活,另一些人人觉得我应该到农村去,诸如此类,有各种各样的生活方式。但是,每一种生活方式,我们都应该尊重它们。我们认为他们是按照自己认为适合的生活方式去生活的,你不能说那些人跑到终南山去不事生产,所以我们应该把他们拉出来强制劳动,我觉得这是侵犯人家个人的独特生活方式的做法。尽管我们认为这种生活方式和我们不一样,但是我们要尊重他。
这是个人主义比较重要的四个观点。但是,学术界也好,公众也好,对个人主义有很多误解,所以我觉得有必要做出澄清。
但是,从新型自由主义的角度来说,他们倾向于否定这样一种个人主义,他们强调的是所谓的集体主义。这种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又不一样。他们的集体主义是从共同体的角度出发来讨论这个问题的。这本书当中的第二章就谈到了共同体是怎么产生的问题。其中有一个重要的思想家叫霍布森,霍布森是这样论证的。第一点就是,所谓的私人财产不是个人独立完成的,而是大家共同合作的产物。比如说我们在美团网上点一个外卖,我们付了钱。美团网上的钱不是美团上某一个人单独完成的,而是大家一起合作的结果。比如说我先通过订购,美团网那边接收了钱,还要外卖小哥来送,整个链条不是一个人完成的,而是很多人一起共同来完成的。因为这不是你一个人完成的,是大家合作完成的,所以这里的钱有一部分是属于社会的。这个时候,假如说有某一个人的生活出现了危机,比如说得了重病又没有保险,他缺钱。那么,国家就可以通过征税的方式,把那些原本属于社会的那部分钱给拿走,给那些真正需要的人。新型自由主义所谓的福利是这样产生的,共同体的观念是这样产生的,这是霍布森所说的第一个理念。
第二个,他认为垄断是需要限制的,为什么呢?垄断就是说你把原本不属于你的东西给拿走了。如果你通过自由竞争,本来可以拿到100块钱,但是由于你垄断了这个行业,所以你限制了其他人进入这个行业的可能性,这样你就把本来属于其他人的钱拿到你自己的口袋里面来了,而这是不应得的。所以说,你的钱有一部分应该是属于社会的,这样国家就要限制你,把你的原本属于社会的这部分钱拿走,给真正需要的人。如此一来,共同体的观念就产生了,福利的理念就进来了。比如说书店,当当网和亚马逊就涉及到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问题,其实政府应该出手限制这种恶性竞争的。因为它们的定价远远低于市场价,而这样就导致实体书店无法生存。这个时候,反垄断法就应该介入。比如阿里巴巴这样的巨无霸,其实已经垄断了很多不同的行业了,这个时候我们就应该限制这种垄断。再比如说最近的共享单车,很多时候就是在烧钱,不断有资本注入。像阿里系和腾讯系就是在不断地烧钱,但是实际上并没有产生任何社会价值,最后就是看谁先倒,小黄车倒了,摩拜就起来了,最后就是一家垄断。一家垄断之后对市场是非常不利的,它把本来不属于他的市场份额给抢走了,这不是正当的竞争,这种垄断是有很大问题的。
所以,霍布森是从这几个不同的角度来论证,为什么国家可以通过征税等手段来提取原本属于社会的钱,然后再分配给那些真正有需要的人,比如说扶贫。我个人认为,霍布森的第一点论证其实是有一定的问题的,我是不大认同的。霍布森论证说,私有财产不是个人独立完成的,而是社会合作的产物。当然这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从社会合作的角度来说,未必如此。比如说,我们三个人一起完成一件事情,这个钱不是我一个人赚的,而是三人一起赚的,因此,国家应该拿走一部分。我把钱给了国家。但是国家把钱拿走以后,未必是用来扶持我们这三个人的,它可能是用来扶持在座的其他各位的。那么,我们这三个人就有意见了,凭什么我们三个人创造的价值要分配给第四个人呢?所以,我觉得这个论证是有一定的漏洞的。
我可以提供一个从洛克的自然权利理论出发来论证这个观点的思路。洛克的论证是从人对于自己的人身拥有所有权出发的。我们对我们自己的身体拥有所有权,然后我们通过自己的身体去劳动,这样,我们对自己的劳动就拥有了所有权。在自然状态下,树上的苹果是共同财产,不是某一个人的。我通过我的身体把劳动加在苹果之上,我摘走了这个苹果,那么这个苹果就是属于我的。但是,我觉得这是有问题的。因为一开始这个苹果不是我的私有财产,而是共同财产。即便我通过劳动拿走了这个苹果,从而使这个苹果成为我的私有财产,我的私有财产其实还是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我自己的劳动,一部分是作为共同财产的原来的那个苹果。我凭什么把共同的部分据为己有呢?所以,这个共同的部分是属于社会的共同财产,是人人都共有的。这个时候,国家就可以把这个原本属于社会的共同份额拿走,然后再分配给其他有需要的贫穷劳动者。这是我的思考。
这是我讲的新自由主义和新型自由主义的第一个重要区别,即前者倾向于个人主义,而后者倾向于集体主义。
第二个区别是它们对自由的理解不一样。新自由主义强调消极自由,而新型自由主义主张积极自由。我们知道,麦卡勒姆( Gerald C. MacCallum, Jr.)有一个著名的自由公式:X is free from Y to do Z。其中,X是人,Y是障碍,Z是采取行动。因此,自由就是我们这些人摆脱了障碍Y,从而采取行动Z。自由实际上由XYZ三要素构成。消极自由强调的是X与Y的关系,因此,所谓的消极自由就是我们这些人X摆脱了障碍Y。消极自由的障碍指的是人为的障碍,是他人的干预,而所谓的他人干预,其中最重要的是国家的干预。所以,消极自由的重心是防止国家权力侵入私人领域。因此,新自由主义认为,我们有一个神圣不可侵犯的私人领域,那就是自然权利的领域。国家的权力不能任意侵犯个体的权利,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这就是所谓的消极自由。因此,消极自由的目标就是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把国家权力关进去,把个体权利放出来。
而新型自由主义则转变了思路,他们主张所谓的积极自由。也就是说,他们强调Y与Z之间的关系。所谓的积极自由,就是我们这些人X采取行动Z。但是,如果你要采取行动的话,你就必须要具有能力,而其中一个重要能力就是你的财产。你有钱才能去采取行动。比如说,我要拿走面前这本书,那书店肯定不干了,因为我没有付钱。我肯定要先付钱,才可以拿走这本书。因此,首先我要有钱才拥有拿走这本书的自由,否则就没有个人自由,所以钱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穷人没有钱,这样他们就无法得到他们应该得到的东西。所以,新型自由主义经常批评古典自由主义,你这种所谓的没有干预的自由指的就是让穷人饥饿至死的自由。古典自由主义的大问题是,国家不干预穷人,让他们饿着,饿死也没有关系,但是这种自由是非常残忍的。所以,新型自由主义认为,国家要给他们提供良好的福利,提供生活必需品,这种积极自由观才可以给他们带来更多的经济能力。
但是,这种积极自由有一个大麻烦。如果国家要提供良好的福利,那么,国家就需要强大的资源提取能力,就会具有强大的财政能力,这样,国家就会变得很强大,变成强国家。而这是我们非常担心的。表面上看,我们希望我们国家能够给我们提供更好的福利,但是我们完全有可能把一开始关进笼子里的权力放出来了。国家把自己的权力放出来之后,把个人的权利关进笼子里了,这是比较危险的地方。因此,我认为这是新型自由主义的积极自由观需要特别警惕的地方。
第三个区别是,因为它们对自由观的理解不同,所以它们对国家的理解也不一样。新自由主义主张弱国家小政府,而新型自由主义主张强国家大政府。因此,新自由主义强调的是所谓的消极国家。国家是必要之恶,因此国家扮演的只是守夜人的角色,仅限于保障个体权利。国家是弱国家,是有限国家;政府是小政府,是有限政府。举一个比较简单的例子。现在美国的联邦政府关门了,而且已经有两周的时间了,原因是特朗普总统想在美国和墨西哥边境建一堵墙,来阻挡墨西哥非法移民进入美国。他要建的这堵墙需要50多亿美元,本来他说好让墨西哥来付这个钱,但是墨西哥又不傻,它干吗要付这个钱啊,所以就要用美国纳税人的钱。美国人就不干了,国会始终不通过特朗普提交的建墙预算,所以美国联邦政府只好关门大吉了。我们中国人可能心里在暗笑,特朗普实在太窝囊了!堂堂一个美国总统居然连建一堵墙都建不了,还需要国会来批准,真是岂有此理。民主党和共和党现在闹得不可开交,美国上演的简直是一堵墙引发的血战!但是在人家的制度框架里,表面上美国对外是特别强硬的,但是在内部,美国政府其实是相对比较弱小的,很多都是需要国会批准的,不是总统一句话说了就算的。这个时候我们想,假如说美国是强国家大政府,强大到它的预算不需要国会说了算,那么,特朗普就可以轻松办到这个事,可能现在就已经把墙建好了,根本就不需要那么复杂的审批程序了。这是第一个案例。
第二个案例是,2011年有一篇文章叫《中国人留美史:“红色中国”要派学者到美国来?》。这篇文章讲到,一群中国人要访问纽约。美国人就问他们:“你们到纽约来干吗?”他们就说:”我们就想看看纽约市党委如何控制《纽约时报》?”然后,人家美国人就很惊讶,告诉他们:“《纽约时报》不归美国政府管,我们也没有所谓的市党委。”但是,中国人不相信,打死也不相信,纽约市党委怎么会控制不了《纽约时报》呢?假如说美国是强国家大政府,那么,《纽约时报》只有两个结局:第一个就是关门大吉,第二个就是成为美国政府的喉舌了。尽管小政府有小政府不好的地方,比如效率低下,但是它也有比较好的一面,就是可以很好地控制政府,防止它作恶。
而新型自由主义提倡所谓的积极国家观,就是国家不仅保障自由,同时也提供福利。这个时候,国家就是强国家,政府就是大政府。新型自由主义认为,国家不是必要之恶,不是防范的对象,而是求助的对象。因此,国家不仅可以保障个体的权利,而且还可以促进个体的福利。正是如此,新型自由主义的核心目标不是改善弱势群体的福利,而是促进全体人民的福利。也就是说,新型自由主义关注的不是某些人,而是所有人。这是我无法苟同的。我同意,我们对国家的期许是既要自由,又要福利。但是,我的观点是,我们所要的自由是所有人的自由,我们所要的福利是弱势群体的福利。也就是说,我的立场在新自由主义与新型自由主义之间。新自由主义的国家太弱了,没有能力改善弱势群体的福利;而新型自由主义的国家太强了,容易侵犯全体公民的自由。因此,我心目中的理想国家是,权力既不会太大到可以任意侵犯全体公民的自由,也不会太小到无法改善弱势群体的福利。然而,新型自由主义既要所有人的自由,也要所有人的福利。这样一来,新型自由主义的国家必定是强大无比的利维坦。
强国家、大政府当然有好处,我们知道我们国家就是强国家。许多人说,中国现在已经崛起了,是一个强国家了,很多国家已经开始向中国看齐了。我们知道中国建高铁速度很快。十年前还没有高铁,现在已经遍地高铁了。但是你看美国的铁路,就像蚂蚁爬一样。大家去了肯定不会坐火车,因为慢死了。再比如说中国的地铁,十年前杭州还没有地铁,但是现在杭州已经有多条地铁了。但是美国纽约的地铁还是100年前的地铁,看起来非常陈旧,很多老鼠在那里爬,脏得要死,车厢里还有很多流浪汉,一进车厢就是一股难闻的味道。很多中国人去纽约,说大都市一点都没有大都市的形象,非常邋遢。他们的效率很低,速度很慢。当初我在美国生活的时候,住所附近在修一条公路,几个月了还在那里修,效率非常非常低。因为他们修路要先审批,审批完了,工人还要严格按照8小时工作制来上班,晚上一般不能加班,到了周末还要休息。在中国,我们加班加点,速度奇快,效率奇高,感受完全不一样。
但是大政府和强国家也有可能蕴含着一些难以控制的问题,这也是我们需要警惕的地方。新型自由主义的根本问题是,如何在既要自由又要福利的同时,防止强国家大政府的为所欲为?我们以为把国家关在了门外,但是国家一旦强大到一定程度,完全可能一脚就把我们的家门踢开,然后随意拿走我们的私人财产,任意干涉我们的私人生活。国家要怎样就怎样,而我们一点办法也没有。我们以为国家既能保障自由,又能提供福利,然而在强国家大政府面前,国家可能既不保障自由,又不提供福利。我们以为打开了通往天堂之门,而实际上我们可能只是打开了无法关闭的潘多拉魔盒。这就像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中所警告的,通往自由之路实际上可能是通往奴役之路。我们一路高歌猛进,兴冲冲地攀登自由的高峰,哪里想到一脚踩空,掉下了奴役的深渊。强国家大政府就像怪兽利维坦,它张着血盆大口肆无忌惮地吞噬着我们的自由,因此,新型自由主义的关键是如何驯化利维坦。
自柏拉图以来,在西方很多国家,所谓的理想国是人们非常热衷和积极向往的。他们希望创建一个人间天堂,但是人间天堂没有等来,反而等来了人间地狱,血流成河,代价高昂。代价付出去了,但是天堂还是遥不可及,这是非常可怕的政治后果。这个后果往往都是国家特别强大造成的。国家希望个人可以献身国家,为国家做出牺牲。尽管我们个人牺牲了,但是整个集体却解放了,这是多么光荣而崇高的理想啊。然而,这种牺牲可能是数代人要承担的流血使命,最后,我们也没有等来我们想要的结果,这是非常悲凉的历史结局。所以,尽管我个人的立场是既要自由,也要福利,但是,我个人对强国家大政府是抱有一种警惕的心态的。强国家大政府确实可以给我们带来很多好处,但是相比它所造成的后果来说,它所带来的好处可能远远不及它所造成的后果,而且这些后果往往是我们无法承受的命运,这是我们需要警惕的地方。
有人说,我们能不能通过民主政治的方式来控制国家,让国家既能提供福利,又不会吞噬自由呢?我当然希望如此。但是,我担心的是,这是在创造另外一种类型的乌托邦——民主政治的强国家乌托邦。这个乌托邦就是通过民主政治的方式,把国家关进“笼子”里,不让它出来作恶,民主政治就是刚刚所讲的那个“笼子”。但是,如果国家的权力不断扩大,它是可以撑破这个笼子的。国家可以打破这个笼子,这个时候它就可以随意进入私人领域了,这是非常可怕的事情。一开始,我们希望国家尽可能保障私人的自由,又给个人提供很好的福利。左手要福利,右手要自由,非常美好,非常理想,但是很可能的结果是国家强大之后,左手没了福利,右手又失去了自由,这是非常可怕的结果。这是我认为强国家需要警惕的地方。这里的微妙之处是,我们如何不让国家强大到吞噬自由,同时又不让国家弱小到无法提供福利?公民的福利增加,国家的权力就应该相应增加,公民的自由可能就会相应减少;反之,公民的自由增多,国家的权力就应该相应减小,公民的福利可能就会相应减少。你看我们这本书,这本书当中的很多人都在为强国家辩护。但是具有反讽意味的是,这样一本为强国家辩护的书,国家却让它改名字。
当然,我们希望,国家作恶的时候,我们能够把它控制住;国家为善的时候,我们可以让它放手干。那是非常美好,非常理想的。我的担心是,理想很美好,现实很骨感,一般在现实当中它可能未必会这么做。当你想控制它作恶的时候,它可以随意做。但是,当你希望它去为善的时候,去改善我们福利的时候,它可能就不干了。就是说,它既不给我们提供福利,又不保障我们的自由,这就比较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