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明星一起晚餐
還是常去的小餐館,就為了一口家常味道的飯,當然我也能自己做,但就是懶,懶得烹煮完的善後,所以直接外食。
這天點好餐等待的時候,老闆走過來,有些興奮有些賊賊的笑說:「石頭耶…」
「喔,石頭的『俗』是吧? 這已經是史前級笑話了!」
「你才史前生物。我說的是五月天的石頭!」
「哪裡?」順著老闆眼神,是我右手邊那桌的正在吃飯一對男女,但我真的沒認出來。看來男人也很低調,有些不自在若也似無的掩飾著自己,再三確認後,真的是耶。
「不就是吃頓飯? 人總是要吃飯啊!」看我一點也不激動,老闆還是難掩情緒激昂。
「我連做菜都好激動,要好好煮出完美料理,不要出糗…」
「正常發揮就好啦! 」
這對男女吃完飯後,大概發現沒人認出他們,還坐著聊了會天後才離開。
老闆又飄過來:「你真的認不出來?」
我搖搖頭:「你不說我還真的不會注意。」
「五月天耶! 你竟然認不出來!」我搖搖頭。
再過一會,老闆又飄過來,「你覺得他們會不會喜歡我的菜?」感覺他整晚都在飄飄然。
「其實我有想過問他能不能合照耶…」老闆不死心,我抬頭眼神揪著他。「ㄟ就是你這眼神,制止我去做這件事…」
「讓人好好吃頓飯,這才是你的工作。」
「五月天你真的都認不出來?」我還是搖頭。「如果是阿信呢? 阿信應該比較容易認出來。」
「So What? 認出來又如何?」我繼續吃著我的飯。「我又不是五月天歌迷。」
這句話大概重擊老闆,他有些頹喪地默默飄遠。平凡如我,也只想好好吃頓飯啊,何況是這些名人明星,長期活在大眾眼光下,能夠跟平常人一樣毫無顧忌的上館子好好吃頓飯,或許更是開心的事。所以,在這樣的場合,我覺得他就不是明星,應該是一個平凡人,不該被打擾。
好吧,寫了一個標題與內容不符的文章(算是標題黨了吧),記錄遇上明星的一個晚上。
放一首我對五月天最有印象的歌:好吧,我只有他們第一張專輯,之後就沒再關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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