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嘉瑜遭前任男友林秉樞施暴
高嘉瑜遭到前男友林秉樞施暴的新聞,在短期內已攻佔各大媒體版面,遭親密伴侶暴力對待的狀況再次引發國人關注。不少人對這樣的狀況感到不解又納悶,為什麼在工作崗位看起來強勢的高嘉瑜,遭到林秉樞威嚇兩句就嚇得不敢吭聲,甚至到周刊把暴力事件公諸於世後還在猶豫要不要報警。
沒經驗的朋友恐怕不會了解,恐怖渣男在威脅女方時,都會死咬住對方的軟肋,像是「要對父母不利」、「把親密照片傳出去」等,對局外人來說因為不是自己的事,自然無所謂,但當事人在當下聽到這些,那懼怕感會被放大好幾倍。
所以,遇到家暴受害者時,即便我們不懂對方的感覺,也要抱持著同理心,不要瞧不起對方或責備對方。
被沒結婚的前男友打,也能聲請家暴保護令?
很多人以為,只有已經結成一個「家庭」的人,才有權利聲請家暴保護令。但其實家庭暴力防治法存在著的「恐怖情人條款」就是為了保護屢屢遭交往對象暴力相待的未婚人民。
聲請方式與保護範圍都與已婚人士聲請的沒太多差別,可以依照自身狀況來聲請「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緊急保護令」,以盡早脫離恐怖情人的魔爪。
渣男手裡有親密照片,如何處理?
在網路上散布裸照可能會有妨害秘密罪、散布猥褻物品罪、誹謗罪等刑事責任。但對受害者來說,比起事後提告,更想知道要怎麼防止照片被傳出去。如果擅自偷翻電腦、手機後刪除,可能會反過來變成自己觸犯妨害秘密罪,甚至有時候不甚刪掉重要檔案或被對方誣陷,問題更多。
如果照片是遭到偷拍得來,可以直接提告妨害秘密罪。但如果沒偷拍證據或是自己主動發給對方,可以在被恐嚇時請律師協助寫律師函要求對方把照片刪除或禁止外流,讓對方知道倘若不配合就提告,很多這招對很多欺善怕惡的渣男很有效。
但若是發現對方的行為偏激又激進,擔心報警會刺激對方,也可以來電和律師討論該怎麼做,畢竟每個渣男的性格不同,我們也很難給出一套公式化的答案,還是先評估後再決定比較保險。
遭恐怖情人男友揚言對家人朋友不利,怎麼辦?
說要傷害他人,很明顯已經觸犯恐嚇罪。不過隨著跟騷法的三讀通過,現在連家暴受害者身邊的朋友,也有權報警請求協助以避免對方真的靠近。
也許有部分受害者認為,自己一個人受苦就好,不希望家人受傷,選擇配合對方。但這樣的觀念其實非常不正確,沒人應該理所當然受到暴力對待,包掛自己本身。如果還是感到不安,可以來電與我們聯繫,一起找出擺脫對方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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