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審訊
信仰反思二:羅馬審訊在約翰福音中的意義
關於羅馬審訊的敘事,約翰為何要花這麼長的篇幅來展示一場審訊?為何不像耶穌和加略人猶大的對話:「你要做的,快做吧!」(約十三27)那麼簡單,卻在彼拉多面前稍為慢下來,和他對談?究竟甚麼促使約約翰編排這七幕戲劇呢?約翰在羅馬審訊的開始時特別地補充十字架的刑罰是耶穌應驗他指著自己將要怎㨾死。
約翰福音的羅馬審訊 (經文分析:約十八28-十九16a)
拙文乃筆者修讀課程之功課,內容冗長,極盡沉悶之能事。純為參考(若有的話),不建議閱讀。耶穌受彼拉多審訊的過程中,以多次的進入或出來的行動來切換場景,並推進情節發展。以下是按場景的切換來為十八28至十九16a劃分的七幕場景:第一幕:十八28-32 總督府外猶太人把耶穌被帶到總督府交給彼拉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