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專題 ➜ 快樂是…快樂史|第26期|#快樂是種不良嗜好
😇 幸福方程式
#邊沁(Jeremy Bentham)爲我們提出了一條計算快樂的等式,等式包含七項指標,以達到多數人的最大幸福為衡量是非的最大標準,用以計算一個行動的善惡傾向,決定行動的價值,以此衡量快樂。
但這種以繁複思考為代價的等式似乎成爲了悖論——如事事都需要計算,我們或已失去享受快樂的時間。這種强調計算及價值比較的功利主義甚至或會淪爲極權工具:一旦放入決定政策的議會之中,關於善惡的結論只會由最高權力的少數人論斷。
由此,以精神科學爲本的拉.美特利(Julien Offray de La Mettrie)對 #功利主義 嗤之以鼻,他認爲滿足身體的一切欲望是唯一的快樂來源,多數人的幸福不過是一派胡言——快樂就是我的快感,我即是標準本身,何需苦惱計算?
😇 快樂不自由
《#美國獨立宣言》明確地講述了「#自由」與「追求幸福」乃不可褫奪且等級相同的基本人權。然而,我們雖被賦予了追求快樂的權利,卻必須自己抓緊,承擔使自己快樂的責任,而不是把此責任交托於他者。#彌爾(John Stuart Mill)發現人們的快樂源於一種「服從」,服從德育規條、#消費主義而得到快樂,他卻無法從中看見自由。
「通往快樂的唯一機會,是把快樂之外的目標,視爲生命的目的。」彌爾把「快樂之外的目標」指向「自由」,一種從强迫人思索何爲快樂、何以快樂的邏輯中解放的自由。當我們以自由為目標,或早已在路途上收穫快樂。
「不滿足的人比滿足的豬更好;成爲不滿足的蘇格拉底比成爲滿足的愚人更好。」或許我們窮極一生都無法成爲 #蘇格拉底,但至少我們可以嘗試逃脫牢籠,遠離圈養,獨自尋找快樂的果實,不至於成爲任何一類「滿足的X」。
😇 快樂是種不良嗜好
「戰鬥」為 #馬克思 與 #尼采 回應快樂問題的關鍵詞。馬克思論述「異化」爲人們帶來絕望,當快樂的代價已沉重到我們無法以人的模樣存活,我們唯有反抗;尼采則認爲快樂不過是失去戰鬥欲的弱者的安慰物,真正的快樂,只會出現於勝利的强者身上。
沒有人説過人不應該快樂,快樂或能讓我們從痛苦中稍稍解脫,但若快樂要求我們以放棄做人爲代價,它又是否值得我們追求?也許,快樂不過是種不良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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