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翠珊有何資格當英國首相?
文翠珊有何資格當英國首相?首先,若法律禁止女性參政,她便沒資格了。上世紀初,英國女性連投票的資格都沒有,更談不上參選。理論上,基本權利是「天賦」的;實際上,都是人們實牙實齒爭取而來的。
英國國家檔案館的展覽Suffragettes vs. the State展示了英國女性爭取投票權的重要一爿,重現了當年政府與抗爭者猶如Tom and Jerry那種貓捉老鼠的博奕過程。展覽正中是100年前的警局陳設,辦公桌旁邊還掛了一襲乾濕褸,彷彿隨時會有「阿Sir」穿上出門,偵查社運分子的行動。
不過根據展覽布局,警方似乎反被對方包圍了:她們皆有名有姓,拋頭露面,都是Suffragettes之成員。Suffrage是指投票權;十九世紀出現了以和平手段爭取女性投票權的人,叫Suffragists,爭取多年沒有成果,於是出現了主張勇武抗爭的Suffragettes,以「做啦仲講」(Deeds not words)為座右銘。其行動中較為人所知的,就是在倫敦西區擊碎多家商店櫥窗,引起建制批評便反唇相稽:難道現在最重要的議政主題就是碎玻璃嗎?
碎玻璃和女性當首相有何關係?勇武抗爭對爭取英國女性政治權利之途是助力還是阻力?論成效與倫理,Suffragettes的暴力至今仍富爭議。沒爭議的是:香港人仍沒權利選擇自己的政治領袖,不論性別。
[原載於am730「超齡學生大笨鐘」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