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一點|第一章(14)
差一點|第一章(14)
陰差陽錯地,我變成了新聞工作者。我的任務就是把一堆別人的東西變成一堆自己的東西,只要沒有“政治錯誤”即可。張主編教給我不少省力的竅門,總結起來即原創不如編譯。他常說,所謂創作都是建立在別人研究基礎上的再創作。荷華跟大媒體比起來,沒有發掘熱點新聞的人力和財力,不如別人快便要比別人全,因此將別家的報導以自己的視角和語言貫穿起來才能形成荷華的獨特風格。
我給劉阿姨每月八百歐元的工資,並提供一日兩餐。劉阿姨認定我找到一份高大上的工作。我告訴她張主編人不錯,就是有點猥瑣。她說只要我把持住自己,不讓他佔便宜就行了。她向我吐露,她就曾被個猥瑣男占過便宜,至今還在後悔。我稍加追問,她便向我全盤倒出了身世:她跟我同齡,生長在東北的一個小村子裏,七年前通過蛇頭偷渡到荷蘭。 原本打算讓她男人偷渡的,可她男人膽小怕事不肯走。 她一怒之下自己出來了,留下三歲和半歲的兩個兒子。 七年裡,她在中餐館刷過盤子、到花房搬過竹子、在按摩廊做過女招。 做女招時碰到個猥瑣的華人老頭兒,老頭兒要包他做情婦,看在生計上她從了,最後不僅沒有撈到合法身份還染上了性病。 離開老頭兒后,她一度居無定所、衣食無靠。 她申請過進難民營和受虐婦女收攏所,甚至企圖通過盜竊被關進監獄,可全都沒有成功。 後來還是個當年按摩廊的姐妹給她介紹了一份保姆的工作才幫她渡過了難關。在那家呆了有半年,不知誰報了警,一天員警來敲門,要看她的證件,她的護照就放在主人家抽屜裏,可她死活沒有交出,任憑員警把她帶走,扔進看守所。
“為什麼不交出護照?”
“交出去馬上就把你遣送回國。”
"為什麼不想回國?"
"想啊,怎麼不想?"
"為什麼不回去呢?"
“錢還沒賺夠呢。快了,再熬三年就回去,三年功夫一眨眼。跟我一起來的那些人都打算呆上十五、二十年,我受不了這苦,錢賺夠了就走。”
“中間也沒回去看過?”
“哪能回去?回去就出不來啦!”
“回去後都認不出孩子了吧。”
她沒回答,望著前方,眼角的細紋被淚水濡濕了。
第二天見面,劉阿姨還像往常一樣樂觀。 她說再一想還是不回國了,要把孩子接出來讀書。 有人成功的,出來時是黑戶,後來嫁人變清白了,再回國辦離婚,把孩子接出來。 小孩子腦瓜子靈,半年荷蘭語就說得跟荷蘭人一樣嘰裏呱啦了。 我那倆小子要過來肯定也是尖子生,他們聰明,比我和他們爹都聰明,像他們的姥爺。 我爹是當年鄉里有名的算盤,人家算不來的賬他連紙筆也不要,眼珠子一轉就出來了。 " 。
她讓我寫張荷蘭文的字條,說她是免費幫我帶孩子的親戚。要是員警再找上門來,她就給他們看字條。我寫了,簽上名,留了手機號。我讓托馬斯幫我檢查荷蘭文語法,他緊張起來,追問為什麼要寫這字條。聽說劉阿姨是黑工後,他讓我辭退掉她。
“哪個中國保姆不是黑工?白工誰雇得起?”我反驳。
“送托兒所不好嗎?”
“托兒所每月一千六,我的工資全部進去了。你不是還想到大赦國際做義工嗎?”
他不說話了。我趁熱打鐵:“你的理想不是解放弱小嗎?為什麼不從身邊做起?你知道這八百歐元對劉阿姨意味著什麼?意味著她不用再去按摩廊做女工,不用再做糟老頭的情婦,不用再跟四五個勞工擠在漏水發黴的地下室裏。”這最後一點是我的想像。我在電視上見過中國按摩女郎的住處:漏水的锅爐、發黴剝落的牆皮、房門上一個大洞。
托馬斯把字條還給我。“你看著辦吧。”
劉阿姨拿了字條,更加安心地做工。每天我出門時,她總要舉起亞當粉嫩的小手向我揮舞;下班回到家,看到亞當鑽在她的懷裏不肯出來。嫉妒在我胸口狠咬一口,痛過後我又被內疚折磨,同時也莫名地感動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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