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日記|喜歡妳
我有一個沒有血緣關係的姊姊,我都稱呼她為「香港姊姊」。
第一次遇到她時,我二十歲,她已近三十。
那是一間Hostel的廚房,我剛熟悉學會如何用瓦斯爐煮白飯,吃好簡單的晚餐,正在洗碗槽這邊洗碗,眼角餘光瞥見她走進廚房,彎腰找東西。
我雞婆的用英語搭話,問她在找什麼,她說盤子。
我把盤子,以及其他任何她下廚會需要用到的東西都跟她「講解」了一圈。
忘記是從哪句話開始,確認彼此的「身分」後,我們從英語轉為華語。
那是我抵達異鄉的第一週,香港姊姊只比我晚幾天。
我還記得,剛抵達的第一天晚上,我跟一個義大利男孩搭話,因為第一次看人捲菸,好稀奇,我請他教我;隔幾天,他甚至主動說要教我煮最道地的番茄義大利麵,儘管他當時用的是番茄罐頭;在我們告別前,他緊張、害羞地要我跟他到Hostel的門口,那裡比較暗、鮮少人,他用含蓄地非母語說他喜歡我,我也以含蓄地「非母語」表達靦腆與沉默。
華人總是不太會拒絕嗎?抑或是我的生長環境沒有教會我「拒絕的藝術」呢?
現在想想,我甚至不太懂這裡的「喜歡」是什麼意思? 是喜歡我,還是想睡我?
那一週我很積極地在找租房,也真的被我給找到了,二房東是兩個法國男孩,我很喜歡他們慵懶的樣子,也很喜歡未來的小房間,紅磚牆面,沉穩色調的地毯,一張單人床,最重要的是,角落擺著一張小小的桌子可以看書、寫字。
在找到房子、談好合同的那天下午,我去赴了一個愛爾蘭人的約,他傳訊息跟我說,他很喜歡前天晚上跟我的聊天,問我要不要去他家玩。我回好,興高采烈地。
在公車上,用訊息跟香港姊姊說了這件事,她只在訊息裡簡單的回覆
:妳確定要去嗎?
:對阿,應該很好玩的吧。
:好。
幸好,這個愛爾蘭人的公寓沒有成為我的第一案發現場。
記得那天下午,我抵達他家後,聊了一會天,他教我打鼓,是那種戴著耳機才能聽見鼓聲的,不吵鄰居。
這一切事物對我來說是如此新奇,我像個餓了好幾天的孩子,看到什麼都想要伸手抓進胃裡,包括接下來的事情也是。
就在我還在努力抓住手中的節奏時,他的眼神突然變了,像條不小心跌進湍流小溪的小蛇,充滿無助。
:我以為我們早該在這張沙發上擁吻了。
原來我該抓住的節奏,是肉體的嗎?
:但我沒有試過。
用「沒經驗」取代「拒絕」。
:妳可以跟我試試,我會很慢,如果妳有任何不喜歡,我就會停下來。
我們從客廳到床上,從細細雨絲般輕輕划過嘴唇的吻,到愛撫。
也許當時的我的眼神裡有種惶恐嗎?
小蛇被無心的人撈上岸了。
:妳看起來有點猶豫,今天就到這裡吧,再接下去,我就「犯罪」了。
灼熱的身體在恍惚的穿整衣服中,慢慢降溫。
「犯罪」,有這麼嚴重嗎?
二十歲的我還不知道這件事可以很嚴重。
那天傍晚,我回到Hostel整理行李,趁天未暗,跟香港姊姊見了面,我們倆躺在附近社區的草皮上,跟她說下午發生的事,像新聞播報員講述案件經過那樣的理性與冷靜,也許帶點困惑與雀躍。
:妳真的很傻耶。
:會嗎?
她用手機播起Beyond的喜歡妳,我央求她一句一句教我唱,這是我學會的第一首粵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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