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紀女性與他們的世界S1-1|偉大的女伯爵瑪蒂達——北義大利的不敗碉堡,教會也為她雙標?(上)
人生開局那麼難——喪父和制度性限制
統握佛羅倫斯、比薩、摩德納、維羅納、卡諾莎等義大利的心腹地帶,作為神聖羅馬帝國在北義大利極有影響力的邊境伯爵(margrave),波尼法爵三世(Boniface III, 985 – 6 May 1052)或許未曾預料到自己會遇刺而亡,他或許也沒有想到就在他離世三年以後,他尚年幼的獨子也隨他而去。衛戍卡諾莎城堡的重擔落在9歲的小女兒瑪蒂達(Matilde di Canossa, c. 1046 – 24 July 1115)肩上,然而他與母親也隨即成為皇帝的階下囚,遠離家族故土。
小瑪蒂達的父親或許沒有預料到這一局面,但他應該能夠想像妻子和女兒在當時的帝國政治和法律制度下,處境或有多艱難。在教育不普及與資訊傳達不便利的年代,尚無法培養龐大官僚體系的資源和制度,政治權力對於領土和封臣的治理、社會運作,仍高度倚賴於教會神職人員的協助[1]。承襲羅馬法和教會傳統法規,瑪蒂達所身處的11世紀正是教會法(canon law)體系逐漸成形的時期,也影響了後來的民法[2];而無論是羅馬法並不將女性視為公民,或是教會傳統對女性的歧視態度,都使得大多數教會法典否定女性掌權乃至作戰的權利。
也因此,延續丈夫對抗皇帝的政治立場以及與教廷的親近關係,無論是母親貝亞特麗絲(Beatrice of Bar c. 1020 – 18 April 1076)[3]或是瑪蒂達自己,都分別與來自下洛林公國的戈弗里父子再婚/結婚(基於與老戈弗里建立反皇帝陣線)。也就是說他們的首要選項是:找個男人來靠。而對方的家族也樂於有機會接收卡諾莎家族的廣大領土。
九歲的女孩面對父兄先後亡故、母親再嫁、成為人質被囚於北方的一連串事件,想起剛滿八歲經常來訪的小表妹的天真、開朗、還有一點霸道,我難以想像瑪蒂達如何熬過這一切。從她飽學拉丁文、兼擅德語和法語,可以想見她和出身法德邊界的高貴母親應該有充足的相處時光;而以她後來展現的戰略才能也能推想,或許她曾經從父親那裡學習或觀摩這門家傳技藝,那麼或許她在德意志地區懷念家鄉的蒼翠丘陵時,也曾思念父親的陪伴。
在皇權與教權之間
父親的死可能與一場長期的鬥爭有關,瑪蒂達在這場鬥爭中扮演的角色為她帶來榮譽與爭議,但也耗盡她的大半生。這場爭鬥即著名的「敘任權之爭」(Investiture Controversy),鬥爭的兩端一方是皇帝,另一方則是天主教教宗。起因源於上述封建權力與神職人員之間的相互輔助關係:統治當局需要受過教育、有法律知識和論述能力的文職人員,來協助封建體制下反覆要遭遇的衝突——土地資源的繼承、分配、戰爭、協議,以及確保上級與下屬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穩定運作。皇帝和領主賜予教堂和修道院的領地供養修道者與教會聖職,而他們提供行政上的協助,並且藉由來自主教與宗座(papacy)[4]的支持和解釋作為神權對皇權的保證[5],形成兩者之間的相互循環。
聽起來很美好,那麼問題出在哪裡?教會至少按照福音精神而言是必須超越世俗與利益的群體,誠如所有望向超越性的信念體系,以期試著回應和克服不那麼美好的現實。而中世紀教會的運作,也是由宗教團體式的經典、信條、習慣而逐漸形成的,教會有自己推舉領袖、指派牧者、分工等方式;然而即使是指引教眾的修道者也仍是肉身之軀,仍有情感與需要,和世界之中的庇護之所,因此不可能完全脫離王權或皇權等世俗權力範圍,同時他們所指引的教眾也是世俗之人。
在這種情況下世俗權力和教權是相互纏繞、抗拮的,教會領導者(教宗、主教、改革者)希望能維持教會侍奉神的獨立性,具體而言就包括希望修道院和教區保有自治權、各教區的主教和神職人員的任免權;另一方面,皇帝需要教士在行政運作和大眾好感上的協助,同時又要避免權力和資源被教會吸收、與他的敵人結盟等,因此會設法干預和掌握任免權。
事實上當代未必就沒有世俗權力和宗教力量之間的爭議或衝突,由於宗教信仰通常也有很強的價值體系,而現代政治體制是以自由主義的原則來避免不同群體的價值衝突導致社會的極端不穩定和毀壞,所以即使社會上仍有宗教團體的遊說和影響,但至少不至於成為中世紀那樣的爭鬥程度。而在相對集權的國家如中國,我們也能看到多年來仍未減熱度的敘任權之爭,因為當局忌憚外部勢力的干涉,而努力排除教廷對主教任免的權力。
必須補充的是,無論是中世紀或是當代的衝突,背後都有複雜的細節與歷史脈絡,而本文不是為了專論這些議題,此處只是對瑪蒂達生活年代的重要背景做非常簡單的介紹,必有不足,如果想深入了解請在查閱相關資料。無論如何,當整個群體和區域接受特定信仰,那麼教會與世俗權力之間的競合關係大概就會開始浮現,在瑪蒂達的一生和她的領地,就位在鬥爭白熱化的中心。
改革與鬥爭的背景
沒有確切的證據能證明瑪蒂達父親的死和亨利三世皇帝有關,另一種常見的說法是波尼法爵對封臣的強硬管制導致積怨而暗殺他,但這樁陰謀背後皇帝可能參一腳的說法其來有自,因為波尼法爵曾經涉入教宗達瑪穌二世的任免之中[6]。此外,卡諾莎家族和皇帝之間的齟齬也還有另一個層面的因素:雖然系出同源,但德意志人與倫巴底人之間橫亙了阿爾卑斯山脈的物理區隔,以及文化和語言的演變、和當地關係的混合、與宗座相對親近的距離,都成了北方來的皇帝經常要應付義大利領主的因素。
說回敘任權之爭,遠因是導致教會腐敗的現象廣泛出現,在世俗權力能夠掌控神職人員任命權的區域,第9、10世紀販賣聖職、利益交換和教士結婚的情況嚴重,究其根本就在於世俗權力與教權的糾葛,使得尋求掌握權力與利益者透過這樣的方式攫取教會的資源乃至將之世襲化。
在本篤會內[7]首先出現了克呂尼改革(Cluniac Reform)基本精神就是恢復避世潛心修道的生活,避免領主以賜予土地、販賣聖職和嫁娶等等方式干涉修院的運作,確保修道院的自治權以及對其分院的權力。這一改革靠著虔誠的阿基坦[8]公爵威廉一世的支持而得以展開,也為後續教宗的改革奠下基礎。
著名的教宗額我略七世發起一系列改革,試圖導正世俗權力與教權之間糾纏而產生的腐敗與醜聞,並且希望能將分散於各地主教的權力收攏朝向宗座為核心,這同時就也包含從皇帝手上奪回主教的任免權[9],以及對結婚的教士在教會內的有效性與合法性的否定。其改革背後的核心思想是:教會由天主所奠基,接納全人類並因此高於個別的社會與政治疆界和權力之上。
由此在同一時期教會法形成了表達相似意涵的三階層體系:聖職/祈禱者、貴族/戰士、平民/勞動者。除了階層的高低以外,也同時區分了各自的職分/功能,神職人員尋求天主的訓導並指引全人類,底層百姓努力勞動生產以供養維繫社會秩序和精神養分的貴族與教士,貴族負責保衛人民維護正義。這樣的區分也關連到這篇文章的核心要點:那麼女性的位置在哪裡?女人能不能打仗?能不能指揮作戰?能不能掌管權力?
自己作主
在繼續之前,讓我們先稍微整理一下主要出場的人物關係,在此就分成皇權派和教權派兩方陣營,梳理其中與瑪蒂達的家族關聯的主要角色。
讓我們再稍微將時間點回推到波尼法爵離世之時,孤兒寡母的貝特麗亞絲尋求洛林的叔父和教宗良九世(Pope Leo IX)的協助,教宗安排貝特麗亞絲嫁給她的堂哥大鬍子戈弗里(Godfrey the Bearded),並讓其子駝背的戈弗里(Godfrey the Hunchback)和瑪蒂達訂親。雖然近親結婚為教會所反對[10],但教宗似乎希望透過這樣的方式能讓這些男人照顧兩位女性並且捍衛教會在義大利的權益。
但當皇帝以未經許可「和叛徒結婚」為由拘禁瑪蒂達母女時,無論是大鬍子或底下的封臣都並未積極作為,也未能阻止貝特麗亞絲年幼的兒子費德里柯不久後的可疑死亡。由於亨利三世染疾突逝,而亨利四世尚年幼,貴族會議同意戈弗里繼承波尼法爵的領土,瑪蒂達母女才得以回鄉。趁著皇帝的羽翼尚未成熟,貝特麗亞絲、大鬍子和宗座之間的共謀得以強化,佛羅倫斯成為支持改革者的庇護所,他們接待了和贊助了後續繼任的三位改革派教宗。
在這樣的環境下,我們可以推測出瑪蒂達對於皇帝和宗座態度的差異,一邊是囚禁過她並且很可能是父兄之死的背後推手,另一邊是幫助家庭出謀劃策、有地緣親近性、她虔誠信仰的領袖。也因此可以理解她為什麼會想離開第一任丈夫:小戈弗里是個駝子就算了(畢竟看瑪蒂達虔誠的程度,她可能不太在意男女之事,雖然她跟額我略七世的關係真的好到超友誼?),在政治上他跟父親、繼母的立場完全相反,是亨利四世的好友和忠誠的士兵,支持皇帝對境內行政官員(也就包括掌管土地的教士)的任免權。
1069年,駝子戈弗里繼承了父親在洛林的領地[11]並與瑪蒂達成婚,不快樂的瑪蒂達在婚後第年冬天女兒夭折之後,從寒冷的北方返回娘家。雖然當時沒有離婚的可能,但瑪蒂達基本上放棄了這段婚姻。兩年後,小戈弗里曾來到義大利試圖把妻子帶回去,但岳母阻止他們見面。
這一方面可能是貝特麗亞絲多年來共同治理,終於掌握了一些權力,有在父權社會中說話的餘地。另一方面女兒的遭遇可能也促使她回顧自己的人生,覺得受夠了:即使遵守社會和教會的規範,然而父親[12]、丈夫、兒子都不得善終,而自己和女兒都曾非自願寄人籬下,無權繼承、無法發揮才能[13]、都被迫進入他人安排的婚姻,因此這次她終於決定挺身而出,讓瑪蒂達留在身邊。
※這系列文章為寫作計畫的資料整理和紀錄,尚非最終成品,本人也非接受中世紀歐洲史訓練的專業人士,書寫的同時也在學習,如有錯謬尚請海涵,歡迎討論。
[1] 而許多時候教會領導者也來自貴族世家的庶出子弟,因其教養資源以及藉此與神權統治地區結盟的目的。
[2] 在整理文獻的過程中,許多與羅馬法或教會法的詞彙在中文的法律辭典中也能找到,也足見「教會」法的意義並不只是限於宗教信仰的範圍之內,從瑪蒂達的例子也能看到其發展與社會當中的實際運作和衝突之間的動態關係,並非以當代「政教分離」觀點的簡單二分就能釐清的。
[3] 貝特麗亞絲出身更加顯貴,父系直追加洛林血脈,母親則是皇帝康拉德二世(亨利三世前任}的姊妹,和自己的女兒經歷類似,她的叛臣父親被殺,和媽媽一起被帶回舅舅的宮廷中養育。而她作為波尼法爵的第二任妻子,同樣是出於舅舅穩定與維繫德意志和倫巴底-義大利之間聯繫的政治安排,嫁給大她三十歲的波尼法爵時,她才二十歲。
[4] 我將papacy相關的詞基本上翻作宗座,想要表達的是那是一種象徵性的權力與影響力,雖然教宗、教廷或是曾經存在一段時間的教皇國可以指個別的人物或是一個行政群體,但更重要的其實是宗座代表龐大的體制化宗教如何維繫其整體運作、與世俗權力關係的一種機制。因為從教會的傳統來說,教宗並不同於世俗王者,而更像是各地自主發展的教會領導者(主教)之間協調、統整的角色;當然這只是理念上如此,在不同的時代中也有所變化和演進,也時有與這個機制決裂或失聯的情況發生。
[5] 我認為再看到「神權」的時候,或許不用很快就推想這是特定宗教或只是與宗教有關,而是可以將之視為人類總是遭遇到已知/未知、可解釋/難以解釋的難題,如同我的同輩們大概對於傳統的、有規模和制度性的宗教比較不感興趣,但是人生很難的時候我們也會求助於那些未必能科學性驗證的神秘、信仰體系。宗教性的天意或許可以視為在資源相對匱乏時代說服人們接受現實的穩定因素?如現代在科技革新、資本主義這種新的交換體系的出現,而使資源獲得更有效利用、帶來更好的生活條件,也隨之而來需要新的政治與司法體制,在新的知識體系典範轉換之後,權力的來源也重新思考而以人民為基礎,但現代的政治思想也未必都能回應新的現象,實際運作和理論之間也存在縫隙,同樣需要批判與調整。我想表達的是當我們閱讀過去時,如果想要更理解當時的人們所面對的世界和他們的心態,或許可以先不用急著從我們現在的高點批判其荒謬,而可以先設法多認出過去的人與當代的相近之處,由此在進一步從這個「同」區分出更細膩的「異」。(本條純為個人延伸思考,未參考特定資料,或許不久前《歐洲鬼地方》作者的演講可以作為一種有趣的對照?)
[6] 無用的可愛小知識:達瑪穌本名叫波波(Popo)XD。雖然是皇帝推舉的德國人,但是羅馬人似乎也算滿意他,因此最終順利就任。
[7] 基督宗教群體中本來就有偏向避世離群、禁慾苦修的群體,而在君士坦丁米蘭敕令使教會合法化並且與政治權力靠攏之後,大量人員加入降低了教會真心投入信仰生活的比例,而興起了追求宗教理想的修道運動,志同道合的人們聚集在一起共同生活,強調禁慾、貧窮、貞潔,以及對真正宗教權威的效忠。修會團體成為天主教內部的特定社群形式,或可將之視為不同偏向的人群在既有體制內的倡議、運動乃至改革,實踐他們在宗教生活上的特定精神與方向,時至今日以發展出非常多元的修會團體(society, community)。
[8] 今日法國中西部地區。
[9] 除了主教任免以外,當時教宗的選舉雖然主要受到羅馬貴族的影響和控制,但皇帝也經常介入教宗選舉。在額我略七世以前,他的前前任尼各老二世(Nicholas II)就趁著方才即位的亨利四世年幼,於1059年召開的主教會議中確立由樞機主教選舉,明確屏除各方世俗權力的直接介入。當時作為皇帝與羅馬溝通的重要橋梁,額我略七世對這些改革已有出謀劃策。
[10] 這類安排能讓領土和資源維持在親族之間繼承,不只是為了血緣至上,也是確保權力與治理的統一性,好比如果與王國或帝國外的貴族通婚,那麼領土就有可能轉移到其他政權,或對方有合理理由討取。這也是為什麼教宗或皇帝(也是貝特麗亞絲的表親)都對這對母女的婚事有興趣插手的理由,希望能藉此增加己方的影響力。
[11] 維基找到的資料說是下洛林公爵,但是另外一個參考Spike教授的演講中是說上洛林,而教授同時提到瑪蒂達在當地居住的修道院在上下洛林的邊界附近;何者較為正確的需要查找更第一手的資料,目前暫且如此。
[12] 關於其父的死亡原因目前找到的資料還有出入,但是和皇帝的對抗以及戰爭,多半會影響人們的健康狀況,這至少是可能的因素。
[13] 從貝特麗亞絲和瑪蒂達簽署的法律文件,可知兩人在才學和治理上都有一定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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