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遭日本公正取引委員會下達「排除措置命令」,成美國四大科技巨頭首例
美國科技巨頭 Google 因為強制要求手機製造商必須在商品出廠時,只能在內部建制自家的搜尋引擎,此舉已經違反日本的《獨佔禁止法》。日本公正取引委員會今天(4/15)正式向 Google 提出「排除措置命令」(禁止令)的行政處分,而這也是公正取引委員會首次針對全球 4 大科技巨頭(Google, Apple, Facebook, Amazon,合稱 GAFA)下達此命令。如果 Google 不遵從命令,做出改善的話,可以科處罰則。
要求手機原廠設定須使用Google搜尋引擎
根據日本公正取引委員會的調查,Google 最晚從 2020 年 7 月開始,便要求 6 家使用 Android 作業系統的智慧型手機製造業者,手機原廠設定中必須事先搭載 Google 自家搜尋引擎 Chrome 或是 Google Search 等以 Google 搜尋服務為主的應用程式,並將 Goolge 搜尋功能設於手機起始畫面的桌面上,才能在這些手機上搭載 Google Play。日本公正取引委員會雖然沒有公布這 6 家手機製造業者的品牌名稱,但表示這 6 家在日本市占率約 8 成左右(應指 Android 作業系統的手機市占率)。
此外, Google 還和 4 家手機製造商與 1 家電信業者簽訂廣告分潤契約,只要這些業者不在手機原廠設定中搭載其他公司的搜尋引擎,Google 就會將廣告獲益分潤給這些業者。
Google提出的改善方案遭拒絕
事實上,日本公正取引委員會早在去年 12 月,就已經通知 Google 即將做出相關處份。期間 Google 也試圖嘗試透過確約程序(確約手続き)解決問題,但遭到公正取引委員會拒絕才會正式頒布行政處分,要求 Google 排除這個狀況,讓手機製造業者可以自己選定手機原廠預設搭載的搜尋應用程式,以及要放在畫面的哪個位置。
在公正取引委員會下達這次的排除措施命令後,Google 在接下來最長 5 年內,都有義務向公正取引委員會及公正第三方回報改善情形。如果 Google 不願配合相關命令,就能課處罰金。
日本公正取引委員會三管齊下查Google
退一步來說,日本公正取引委員會在 2023 年 10 月就大動作發表,將著手調查 Google 是否違反《獨佔禁止法》,並首次開放募集民眾意見。而日本公正取引委員會當初公布的調查又可分成 3 大方向:
Google 本業的搜尋引擎功能
廣告分潤
手機應用程式內「課金」
第一點即為這次的行政處分內容:Google 必須要解決 Android 系統的手機預設使用 Google 搜尋功能的問題。
生成式AI讓Google優勢不再?
根據日本總務省的資料,Google 約佔日本國內手機搜尋市場的 79%,Google 2023 年在的廣告營收高達 3,070億美元,當中 6 成都是來自搜尋引擎的廣告。對於日本公正取引委員會而言,現在市面上有越來越多搭載生成式 AI 的搜尋引擎,Google 卻利用這種方式引導用戶繼續使用 Google 的搜尋引擎,來穩固搜尋龍頭寶座,已經影響到良性市場競爭。而 Google 要求業者必須將 Google 搜尋引擎預設在手機桌面上明顯的位置,是企圖影響市場的明確證據,才會做出「排除措置命令」。
分潤問題已解決
第二點的廣告分潤問題,日本公正取引委員會在去年 4 月認可 Google 提出的改善計劃,所以透過「確約程序」(確約手続き)就能解決,不需要走到行政處分這一步。而根據 Google 提出的內容,Google 在接下來的 3 年必須放寬針對 LINE Yahoo 等入口網站平台(portal site)的連動型廣告限制。
課金問題暫緩處理
至於第三點的的課金問題,日本即將在今年底正式上路的《智慧型手機軟體競爭促進法》(スマホソフトウェア競争促進法,簡稱「スマホ新法」),就有禁止平台業者限制應用程式供應商只能該公司提供的金流服務(同法第 8 條)。《智慧型手機軟體競爭促進法》和《獨佔禁止法》相比,要證明 Google 違法比較容易,所以日本公正取引委員會應該是考慮等《智慧型手機軟體競爭促進法》上路之後,再以此要求 Google 限期改善。
不過《智慧型手機軟體競爭促進法》是否能有效監管 Google、蘋果及旗下子公司 iTunes?目前被日本公正取引委員會列入適用對象的 Google 和蘋果,又會在日本推出哪些應對措施?都需要持續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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