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之五。健忘之必要
記得的童年時光裡,我總是忘東忘西。
放學前才抄寫的聯絡簿,回家似乎便把內容全忘了。每天,我不是忘記帶作業回家、忘記帶明日考試的課本回家,就是忘記帶手帕衛生紙剪刀到學校。
與同學不同,孩子總容易感到窘迫,時不時得跟旁邊同學借筆、借抹布、或共看課本的我,總感覺全身不自在,像是全世界都知道,我又犯了錯。
忘記作業時更慘,只好趁到校的早自習、以及那堂課開始之前的每節下課時間振筆疾書,寫了什麼大概自己也記不得,只求來得及完成。
這陋習一路到大學也沒見起色。大學四年,我丟了一次家裡鑰匙、五張學生證、還有大約十六把傘。也怪台北多雨,上公車時還傾盆著,下車時常常便止住,我步伐輕快離開,總是到下一次雨點落下,才扼腕想起在公車或捷運上,那隻孤零零的雨傘。
也有一些社交死亡的時刻,例如忘記朋友上次染的髮色、忘記一起看過的電影、忘記已經吃過的餐廳、忘記誰與誰已經互相認識、或者誰與誰早已不講話了。天下男友最害怕的那問題:你看我今天有什麼不一樣?我也總徹底回答不出來。
健忘這件事,常被當成漫不經心。我也不是沒有努力,但生活中無數面向,總不停在發生,我要防堵也無從開始。
直到長更大了些,才發現也許善忘也能是種好事。
第一次分手,第一次把原本日日相見的人,徹底清出我的生活,像是回復一次原廠設定,怎麼人便得從頭學著一個人做所有的事?
也幸好那場戀愛,大多不在我後來居住的城市。哭哭啼啼幾個月,有天突然發覺,一些以往生活的細節,我居然已記憶不起。我不記得我們一起住的頂樓小屋地址,不記得我們一起看過的影集情節,甚至連他眼睛的顏色,我都講不出來。
後來我也忘記了另一些人,忘記生活中曾經與他們的牽手、我曾經多著迷於怎樣的微笑。一日朋友笑著提起我被第一次求婚的荒謬,我才重新翻出記憶,明明當下覺得會銘刻許久的好多片刻,好像在人生路上走著走著,就也掉落於哪裡的長草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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