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愛遵守主道
2025年03月21日
因愛遵守主道
讀經: 約壹2:1-6
選讀經文:約一 2:1-6
"1 我的孩子們哪,我把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2 他為我們的罪作了贖罪祭,不單是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3 我們若遵守神的命令,就知道我們確實認識他。4 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命令,就是說謊話的,真理就不在他裏面了。5 凡遵守他的道的,愛神的心確實地在他裏面達到完全了。由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他裏面。6 凡說自己住在他裏面的,就該照著他所行的去行。"
時代默想:
約翰全面指出耶穌中保的地位,更指出相信耶穌的人,必是以神的命令作為行事為人的標準,而遵守神的命令的人,就必在神裏面。
約翰以親密的稱呼「孩子們」(1a)來稱呼收信人,清楚說明寫此信的目的,是要他們不犯罪(1b),原文更具體,是要他們不「習慣地犯罪」,因為這與信仰不相配。
約翰假設信徒利用或誤解赦罪的恩典,習慣地在罪中生活,甚至放膽犯罪,即使如此,也不要灰心或放棄,因為耶穌是我們的辯護與代求(1,「中保」的意思),成了贖罪祭,代替我們受了罪的刑罰。無論是未信主之前所犯的罪,或是信主之後所犯的罪,祂都能潔淨(2)。約翰刻意強調耶穌作為中保的地位是信徒信心的保證,比地上一切的辯護律師更有能力,耶穌在神面前為我們所作的辯護與代求,才是我們真正的信心倚靠。
約翰進一步說明,我們若遵守神的命令,即是神多重的教訓(原文是複數),就知道我們認識神,強調領會和經驗結合(3)。不可不提,「認識」(原文ginosko)可解作發生性行為(參創4:1,「同房」又作認識或知道),真正的認識是通過親密的關係,約翰刻意用這強烈的詞彙來帶出認識耶穌不是抽象概念,而是實際遵守神的教訓。
第5節原文更準確,直譯是「對神的愛在這人(心)裏面確實地達到完全」,而不是「愛神的心」,神才是主角,彰顯神的愛。神的愛若只在我們心裏沒有表現出來,就等於還未「完全」。因為還沒有把神的愛的完美表明出來。而遵行主道,就是把神在我們裏面的愛完全表現出來。由此,我們知道神是住在我們裏面(6),「住在他裏面」是指與主親近和合一,也與耶穌「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約1:14)呼應,更是住在神裏面的,必然遵守主道。
信徒在世界作見證,必然遇到各種挑戰,也會失敗,但我們不要灰心,也無需放棄或失望,因為耶穌是我們的辯護和代求者,耶穌赦免我們的罪,也為我們代求,使我們能靠耶穌得着力量。請緊記,我們在世的日子是靠耶穌得勝,而不是靠我們的能力得勝。
回應禱告:
願主常常提醒我遵守主道是回應天父的愛最具體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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