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九民运的一个未解之谜:赵紫阳为何要在与戈尔巴乔夫会谈中说出邓小平?
1989年5月16日,赵紫阳在会见来访的苏共总书记戈尔巴乔夫时说:“中共中央有个决定,在重大问题上要由邓小平掌舵,向邓通报,向他请教。” 这句话随着电视直播传遍了全中国乃至世界,激怒了邓小平。
为什么会激怒邓小平?据在美国西点出版社出版的《李鹏<六四日记>》讲,赵的话符合实情,但在这个时机,就等同于“向天下昭告,1988年的经济混乱,小平同志要负责;当前政治动乱,小平同志也要负责。而他只是名义上的总书记,他不过是按照邓小平的指示办事的[1]”。
在赵紫阳自己后来的反思中,他揣度这个程度可能比“激怒”还要更严重。在其回忆录《改革历程》中,赵紫阳说:“邓对我5月4日在亚银会议上的谈话是不满意的。但他对我同戈尔巴乔夫的谈话,恐怕不止是愤怒,而是真正伤了他的感情。‘六四’后他在接见李政道教授时说过,社会上也有这种看法。我在会见戈尔巴乔夫时,谈了有关邓在我国我党的地位。这番话完全是要维护邓,结果引起很大误会,认为我是推卸责任,关键时把他抛出来。这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2]。”为什么李鹏和邓小平都想到的问题,赵紫阳却“万万没有想到”?
首先,无论李鹏和赵紫阳,最终都确认,邓小平的被激怒,不是因为赵紫阳讲的是否事实,而是因为讲话的时机。其次,我们可以确定的是,在5月16日之前,赵紫阳在各种场合,已经多次重复同样的话,意在表明邓小平才是实际上的最高领导人,且这是1987年十三大一中全会议定的。那以后,赵紫阳在会见外国领导人、特别是“兄弟党派”领导人的时候,作出这个说明已经成为惯例。至于在国内场合讲,也是有先例的,5月13日,在会见工人代表和工会干部时,赵紫阳也曾作出邓小平实际地位的说明,似乎并没有人觉得不妥,按照赵紫阳的回忆,“那个提问题的工人再也没有说什么话[3]”。
所以,这其中的诡异之处,并不在于赵紫阳的动机是什么,而在于此前赵紫阳的每一次申明,都没有人觉得不妥,也没有引起邓小平或李鹏等人的异议。为什么三天前说出这个事实,就不是出卖邓小平,而5月16日说出,就是出卖邓小平了呢?这个“时机”的特别之处在哪里?
这个问题触及了党国权力体系的结构。尽管邓小平因具有“改革开放总设计师”的称号而实际上是党国最高领导人,但邓唯一的正式职务是中共中央军委主席。承认了邓的最高地位,就相当于承认了军人政权。因此,即便在党国体系中,邓也缺乏政治上的合法性。尽管存在这种致命隐患,不能公开触及这个话题,因为那很可能会把潜在矛盾转变成现实冲突,但同时,即便如此,邓小平却还能在统治集团的小圈子里保持住实际权力,这又是如何实现的?
权力是自己的意见成为他人意见的能力。任何一种意见,要被公众接受,都需要经过两个过程,一为商讨确定意见的“制度化”过程,二为获得其他人同意的“合法化”过程[4]。
那么,什么是“制度化”?我们正在使用的这个术语,是彼得·伯格和托马斯·卢克曼在《现实的社会建构》一书中定义的。我们需要首先来看他们怎么理解“制度”:“无论什么时候,只要存在与各种行动者惯习化的行动相应的典型化(定型化)行动,就可说制度化已经出现。换种说法就是,任何这样的典型化(定型化)都是一种制度。”作者们认为:“制度总是有其自身的历史,是其历史的产物。不了解一种制度在其中产生的历史进程,就不可能准确地理解它。制度,正是因其存在这一事实而也能通过设置预先就已确认好的行为模式来控制人类的行为,它能按照一个方向来引导后者,抵制或放弃许多其他从理论上来说可能的方向。强调指出下面这一点很重要,即这一控制特点内在于制度化中,先于任何专门设定来支持制度的制裁机制[5]。”基于这样理解的“制度”:“在日常生活的实际经验中,制度通常是在包括相当多的人组成的集体中展现它们自身。不过,从理论上来说指出下面一点是很重要的:即使只有两个人进行互动,相互影响的典型化(定型化)的制度化过程也会发生。每种社会情境只要持续存在上一段时间,制度化就会出现[6]。”
同样,在我们的用法中,术语“合法化”也有特定含意。“合法化的功能是使已经制度化的“初级秩序”客观化,在客观上可以得到,在主观上听起来可信[7]”。“合法化通过客观意义的认知有效性/正确性来‘解释’制度秩序。合法化通过赋予制度实际的强制性一种规范的尊严,来为制度秩序的合理性进行辩护[8]”。“在制度的合法化过程中,‘知识’先于‘价值’而存在[9]”。
在统治者们的小圈子里,政治斗争的过程为“制度化”的过程,其中每个人都是意见冲突的亲身经历者,一些失败者可能被排除掉,剩下的人通常都同意最终形成的“意见”。制度化过程很可能是各方政治势力权衡利弊的结果,但是小圈子之外的人,没有参与,也就没有经历过反复权衡,不是达成一致意见的群体中的一员,谈不上同意与不同意。
所以,任何意见,一旦出了小圈子,还要通过“合法化”的过程,才能获得公众的同意。
所谓“中共中央”,代表着统治者。除此之外的公众,是被统治者。后者自主的声音一度发不出来,被称为“群众”,被默认总是拥护统治者的决定。所以,在十三大以后的一年多时间内,只要是统治者圈子确定的意见,就被默认为已经“合法化”了。到底公众是否同意,谁也听不到,谁也不知道。可是,从4月底、尤其5月份以来,他们在天安门广场上表达自己的政治主张,被国内外广泛报道,发出了所谓“民间”的意见。
5月15日,知识界组织首次大游行,以支持两天前开始的学生绝食。组织者做好了只有几十人响应的心理准备,而那天到场却超过三万人。合法性的过程发生了变化,之前是党领导下的群众运动,党中央的决定群众一定拥护;而现在则是自发运动,公众表达出各不相同的自主意见。这种自发运动甚至不是凭空而来的。如果注意一下知识分子5•15大游行所打的横幅,就会发现,以著名研究机构和名牌大学为首的二百多个“单位”的知识分子,竟然是按照单位——群众的运动的单位——组织起来的。
5•15大游行中,知识分子发表的仅仅是表达支持学生的《五•一六声明》,并无太多新意。但是它使得知识分子——代表了公众中的精英——的意见,终于能被世界听到。于是,就在这一天,“合法化”的内涵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中共中央经过博弈形成的制度不再自动合法。
所以,当5月16日赵紫阳再次公开重申邓小平才是最高领导的时候,几乎所有人,包括李鹏,都会马上意识到,这样的内部决定,从来没有问过公众意见,现在公众会怎么说?同意还是不同意?
广场上的公众听到了历史的追问,旋即表达了自己的意见,第二天,知识分子发表《5•17宣言》,要求邓小平下台,以修补这一政治制度上的结构性裂痕,结束广场上的冲突。
其实不仅是邓小平的合法性问题,任何在“中共中央”小圈子里制度化的东西,只要拿出来公开讲,此刻,都等于要追究其合法性。只不过在这一个历史时刻,聚光灯照在了邓小平身上:邓只是军委主席,他的心腹赵紫阳才是党的最高领导人。按照中共党指挥枪的原则,赵应该“掌舵”才对。于是,即使从党的“规矩”来看,邓也是不合法的,是规矩的破坏者。
在这样一种形势下,邓小平是没有反击余地的,他只有改变形势,才可能反击。他要通过清除广场上的声音,将改变了的社会结构再拉回去。
邓小平要不惜一切代价,回到权威结构。那样一来,赵紫阳反成了规矩的破坏者,并因此而承担罪责;与此同时,从反改革势力的角度看,是赵具体执行的改革政策带来了“灾难性后果”,早就欲除之而后快。所以,在要赵紫阳下台一事上,邓小平是不难与反改革势力取得共同意见的。双方一联手,赵紫阳马上就失去了权力。几乎是同时,筹备已久的戒严公开宣布。此后的六四事件,以及后续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等等,都致力于压制和隐藏后一种——有公众意见参与的——合法化过程,使其不浮出水面进入公共空间,但这并不表明“身份平等”的历史进程不再推进,如高山上流下的水一般,堵上一道堤坝,水从这里过不去,自然会寻找其他的出路。
选自 张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1989-2008: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到新自由主义中国化?》,纽约:博登书屋,2024,p92-96。
[1] 李鹏:《六四日记》, El Monte, CA:西点出版社, 2010, p. 78.
[2] 赵紫阳:《改革历程》,香港:新世纪出版社, 2009, 第65页。
[3] Ibid., 第65‑66页。
[4] Peter L. Berger et Thomas Luckmann,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Reality: A Treatise in the Sociology of Knowledge, New York, Anchor, 1967, 240 p.
[5] 伯格、卢克曼:《现实的社会构建》,汪涌(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第47页。
[6] Ibid., p .48.
[7] Ibid., p. 76.
[8] Ibid., p. 77.
[9] Ibid., p.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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