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血抄經還債.
(摘錄於鸞書寶德雜誌224期)
屈突仲任:殺生業重‧抄經還債
參閱《太平廣記》的記載。
同官縣縣令虞咸,頗有名氣。
唐玄宗開元二十三年春天,虞咸前往溫縣,路旁有個小草堂,看見有人刺破手臂,用血調硃砂抄寫佛經。那人年約六十歲,臉色蠟黃,面黃肌瘦,業已抄寫了幾百卷的佛經。
虞咸好奇詢問,這個人敘述如下:
我是屈突仲任,與屈突仲得、屈突季將,是堂兄弟。父親擔任郡守,在溫縣購置莊園,因為仲任是獨子,溺愛而恣其所為,生性不愛讀書,常以賭博、遊獵為樂。父親死時,遺產數百萬,莊園房產很多。仲任縱情於聲色,常狂飲豪賭,以致不斷變賣家產;數年後,他又賣掉田畝,只剩下一所堂屋。奴婢大都遣散,家裡困窮,就在堂屋裡挖地埋了幾口大甕,貯藏牛馬等肉。
仲任很有力氣,有個僕人莫賀咄也可力敵十人,每到黃昏之後,兩人就外出盜竊牛馬,所盜之處必遠在五十里以外。遇到牛就捉住兩隻犄角,翻過來扛在背上。遇見馬、驢,就用繩子套住脖子,也是翻過來扛上。到家往地上一擲,往往都已死亡,然後剝去獸皮,把獸皮和骨骼埋到屋後的大坑裡,或者焚化,獸肉則貯存在地下的大甕裡。天亮時,莫賀咄就拿到市場販賣,購買米糧。如此經過十多年,因為他偷盜的地方遠,所以沒有人懷疑。仲任喜好獵殺動物,弓箭、羅網、鋼叉、鐵彈,滿屋都是。他殺死的飛禽走獸,不計其數。甚至捉到刺蝟,也裹上泥土燒烤,將熟之時,除去泥土,則刺蝟的皮和刺,就隨泥土一起脫落,然後再取肉來吃。他的殘酷,罄竹難書。
後來,莫賀咄病死,經過一個多月,仲任也暴死,只有心口微溫。他的奶媽已經年老,卻還在,守著他沒有埋葬。三日後,仲任甦醒,說道:「我被地府拘捕,與莫賀咄對證,到一處官署,有廳堂十多間;判官六人,每人各據兩間。仲任要對證的在最西側,正好判官不在,仲任站在堂下等待。過了一會兒,判官來了,原來是他的姑丈:鄆州司馬張安。張安見了大驚,對他說:「你在世上,作惡多端,而且所殺害的禽獸數以萬計,現在全部聚集申控,我沒有辦法救你了!」仲任嚇壞,一直叩頭哀求。
判宮張安與其他判官商量,說:「我的妻侄屈突仲任,造罪無數,今召入地府對證。他的壽命還沒有盡,我想放他回陽,又怕被殺的生靈不肯。如果我想要先放他還陽,行嗎?」
諸判官乃召請一位精通冥律的神祇,身穿綠衣,略為駝背。判官張安先說明實情,綠衣神說:「只有一條生路,但必須讓被殺生靈答應;如不答應,也是無益。」又說:「這些生靈被仲任所殺,都必須償還生命之後,才能托生。可以把牠們召來,誘導說:『屈突仲任現已拘捕到案,你們把他吃掉,就可以托生。但羊還是當羊,馬還是當馬,你們餘業未盡,還要轉生為畜生。等仲任托生為人,還依舊吃你們,你們的業報勢必無窮無盡。如果讓仲任暫且還陽,讓他為你們追薦福德,抄寫佛經,使你們各自脫離畜生道,得到人身,不再為人類所殺害,豈不更好嗎?』諸生靈聽說可得人身,必定歡喜,如此就能把仲任釋放回陽。如若他們不肯,那就沒有辦法了。」
判官把屈突仲任關到廳事旁的空房,然後把仲任所殺的生靈,召到廳堂之前,庭院有百畝大小,被擠得滿滿的。牛馬驢騾、豬羊獐鹿、雉兔刺蝟、飛鳥等,數以萬計。判官說:「屈突仲任已經拘捕到此。」諸生靈激動,全都咆哮憤怒,喊道:「這強盜還不快償還我們的債!」眾禽畜正在憤怒時,判官便請綠衣神到庭院中,講明道理。諸生靈聽說可以得到人身,都很高興。
於是,把諸生靈都驅趕到外邊,再召出屈突仲任,有兩個獄卒,手執皮口袋和秘木,把仲任放進一個皮袋中,然後用木來「秘」他。他的血從皮袋的孔中流出來,流到廳前,須臾間,血深與台階相平,約有三尺。然後連皮袋和仲任一起,再關進空房內。諸生靈都非常憤怒,一起喝地上的血,血喝盡,又一起來舔。此時,綠衣神又勸說:「你們已經得到償還,現在放屈突仲任回返陽世,讓他為你們抄寫經書迴向,使你們恢復人身。」諸生靈非常歡喜,然後各自散去。
判官又從皮袋中,放出仲任,他身體如故。判官說:「你已看見報應了,就應該努力修福,如果能刺血書寫全部的佛經,這罪業就可抵清。否則再來地獄,就永遠沒有出去的機會了。」
屈突仲任還陽之後,堅行其志,認真抄寫佛經,贖罪償業;後來,恢復健康,得以善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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