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峻嶸:香港歷史科試題的思考
編按:最近香港中學文憑考試(HKDSE)歷史科的一條問題被教育局抽查批評,引起廣泛爭議。該問題關乎20世紀上半葉的中國和日本,要考生按資料和所學,回答「1900-45年間,日本為中國帶來的利多於弊」一說。港府狂轟此題目傷害國族情感,指題目沒有討論空間;坊間卻列舉種種回答方式,紛紛指向政府政治審查。歷史教育的空間如何說清?到底是哪裡出錯?
轉自/作者:李峻嶸
前言(這比正文可能更重要):香港的形勢愈來愈惡劣似的。中學文憑試終於順利開考,不但通識科被(親)政權一方狂轟,連歷史科也遭殃。教育局已要求考評局廢除被視為傷害民族感情的試題。該題目是否一條好題目,可受公評。我有份支持的「夜貓」,剛刋出了一篇模擬答案(我也將該答案放在本文底下),希望令人明白該題目也可以引申出否定「1900-45年間,日本為中國帶來的利多於弊」一說的答案。既然如此,這條問題根本不必然美化日本侵華,更無傷害民族感情的用意。
但現在的形勢是,政權將香港問題視為教育問題,通識科和歷史科成為了香港問題的替罪羔羊。如果考評局在壓力下真的取消試題,那些寒窗苦讀多年的學子,其心血就因為政權的政治審查而被影響。老實說,這比起警察對示威者的武力鎮壓更加荒謬。我還是希望有人有辧法力挽狂潤,但客觀環境似乎只容許悲觀的判斷。或者,捍衛自己的思考已是難得的事?
下文想藉這條試題討論一下我覺得香港教育制度在培訓思考時的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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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大陸、台灣、澳門的教育制度是否會常出現「利多於弊」或「弊多於利」的「概念」(我不肯定這四個字拼在一起是否算是概念)。在香港,從小到大就經常會聽到這「概念」。尤其是到中學階段開始接觸辯論比賽時,辯題經常就是「XXXX利多於弊」。
以前讀書,我的中學以英文作考試和測驗語言,不知是否因此較少受這套利多還是弊多的思路影響。讀完書後在香港的大專院校教書謀生,就察覺這種思路很有問題。或者是近年通識科成為了高中必修科,所有應考過文憑試的考生幾乎都答過「利多於弊」的問題,令我更覺這種提問方法是「弊多於利」。
我教的是社會科學,很多時匯報和作業都離不開要求學生就政策等事宜表達其立場。評分時,最重要的不是立場是甚麼,而是如何推論出立場。成績不特別好的作業,其中一個普遍的缺點,就是墮進了「利多還是弊多」的思考方向。例如學生會說:此政策有以下三個好處、又有以下四個壞處,所以是弊多於利,我們不認同。總之,就是正反兩方並陳,然後選擇了正方或者反方的立場。至於為何既有利也有弊但選擇其中一方的立場呢?很多時他們連解釋也沒有。有時我懷疑,他們因為的思考方式,所以變相將討論變成了一場運動比賽。既然我只數了三個好處,之後提出了四個壞處,弊多於利當然就是結論。又何需要進一步解釋?
他們似乎忽視了,到底一個政策有多少個利,很多時是視乎分析者將影響拆得多細緻。例如政府向全體十八歲或以上的香港永久居民發放一萬元,當然會令香港市民的消費力增加。這是一個好處。但我可以將這個好處分成:一、令基層民眾可以購買必需品;二、令中產階級可多外出消費;三、令租住私樓者可以減輕住房開支。這樣就由一個好處變成三個好處了。然而,更重要的是,「利多還是弊多」很多時根本不是我們思考時最應該採用的思考方向。怎樣才算是「利」?怎樣才算是「弊」?在「利」或「弊」之中,哪些利和弊較重要;哪些利和弊較次要?這些思考方向絕對比「利多還是弊多」重要。但當年青人在中學時期就不斷被鼓勵和引導去用利多還是弊多的方向去思考,要他們在大專時期修正就不是那麼容易。
當然,我相信也會有不少出色的老師在中學時期留意到這個問題。就算是題目是問「利多於弊」,也懂得教導學生用更高階的思考方法作答和思考。香港中學文憑試的評分準則,也不可能是要求學生答:「因為有四個好處;三個壞處,所以比分是4比3利多於弊」。既然如此,教育制度是否應該揚棄這種「利多於弊」或「弊多於利」的提問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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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香港左翼媒體「夜貓」刊出的模擬答案
歷試試題必引導考生答利多於弊?
按:本人反對廢除試題,亦不認為備受評擊的試題必然會令人答利多於弊。故特花時間試答。
十九世紀末,日本發動甲午戰爭,戰勝後要清廷割讓台澎遼東半島(遼東半島後因「三國干涉還遼」未落入日本手中)。甲午戰爭一方面證實了日本現代化事業的成果,卻又是日本走上軍國主義、帝國主義道路的關鍵一役。
既有近鄰在現代化事業上做得比中國好,晚清遂出現了留學日本之熱潮。國人留學日本,既因救亡圖存的情懷,也有官方推動。但如無日方配合,留日熱潮也無法出現。部分日本人歡迎中國留學生,或者確是出於善意。但從二十世紀上半葉的宏觀發展角度看,就算有日人本著善意,其良好意願也不幸地被日本的帝國主義擴張綁架了。無論是北洋政府還是國民政府,統治集團內都有親日官員。這與晚清以至民初大量中國青年人留學日本不無關係。資料C所提到的日本政法大學速成科,其中一位學員更是後來成立偽政府的汪精衛。所以當年國人留學日本無疑學到了現代化所需的知識,但同時也不幸地令日方更易在中國發揮影響力,以滿足其自身利益。
資料D更可見日方對中國所謂「支持」,不但不會做賠本生意,更是藉當時中國「弱國無外交」的事實來爭取最大利益。黃興希望日方在資金上向新成立的中華民國臨時政府予以支持,但換來的合約卻是三井洋行代漢冶萍公司借款與民國政府。利息高達七厘之餘,更要以大冶鐵礦作抵押,而且兌換匯水由三井自行決定。這樣的條款,對三井當然有利。更重要的是,條款實際上是要令日資三井得到漢冶萍公司的控制權和大冶鐵礦的資源。到十多年後日本向北洋政府提出「二十一條」要求時,就包括了要合辦漢冶萍公司和控制漢冶萍旗下礦山的條款。由此可見,日方為了其經濟利益,覬覦中國的天然資源已久。資料D的合約根本不是中日合作,而是日方乘人之危。
每一個國家都有現代化的權利。如果一個崛起的大國能本著國際主義原則為弱者發聲,真誠地支援弱國並帶動弱國的發展事業,當屬美事。但正如列寧所言,帝國主義是資本主義發展的最高階段。當發展道路與資本主義的邏輯緊扣,為了利潤對外施行壓迫以至是擴張,就難以避免。事實上,由日俄在中國領土上大戰,到九一八和日本全面侵華,不是因為日本人民特別喜歡侵略,而是日本統治階級要滿足其經濟利益的結果。日本的發展道路不但引起侵略,令中國生靈塗炭。事實上,大量日本人民也因戰爭死傷。所以不但「1900年至45年間,日本為中國帶來的利多於弊」一說,根本是不可能之事。日本統治階級當年的政策對日本百姓也未必是利多於弊。
——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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