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蝦、拚多多採集軟件合法嗎?蝦皮電商-矩陣帳號、無貨源銷售,必知法律風險!

peter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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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蝦、拚多多等採集軟件的合法性涉及多重法律風險。無貨源銷售模式利用平台間的資訊落差獲利,但使用爬蟲或第三方工具擷取數據,可能違反個資法、未授權存取或不正當競爭規範。電商平台的數據經去識別化後,是否仍屬個資受保護,抑或成為平台財產,仍存爭議。此外,商家若使用違規工具,可能面臨民刑事責任與市場公平競爭問題。在法律尚未明確規範前,商家應審慎評估,尋求專業建議,以降低法律風險。

1.          蝦皮電商-矩陣帳號、無貨源銷售模式

受到中國電商市場的影響,公開的秘密是,同樣的商品,在蝦皮、拚多多、1688卻有著明顯的價差。而在台灣,這樣的平台近用資訊落差,就是賺錢獲利的機會,新的無貨源銷售模式漸漸改變了台灣的電商經營模式。

撇除其他商業成本上的考量,在法律的風險與成本不能視而不見。而使用採集軟件找尋到低價格的標的商品;再透過知蝦等第三方工具,抓住有效關鍵字,上架商品,對於電商苦手們,這些都是必要的第三方工具,那麼使用這些工具、軟體,會不會觸法呢?

2.          大數據資料不是個人資料?

蝦皮等電商平台擁有大量的個人資料,包含購物習慣、消費行為、商品搜尋紀錄等。電商平台蒐集這些個人資料,再去識別化處理為轉變為市場分析的數據資料,累積成大數據後,再授權、販賣知蝦等數據處理業者,整合成SEO優化工具、比價工具,以為使用。而如此的個人資料加工生產鏈,應是每一個大數據、AI業者,包含Google、Tesla在內,正在布局的事情。

會遇到的法律問題是,這樣子的市場數據資料工具,會不會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或者是數位資料的蒐集處理利用規範?若蝦皮允許透過API或其他技術手段提供數據,且用戶同意其資料被蒐集使用,則法律風險較低。然而,若這些數據是在未經同意下被抓取,則可能涉及未授權存取、違反平台規範甚至個人資料保護法,連帶的,使用這些工具的蝦皮商家也可能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虞。

如何解套,可能還要等待我國的《資料治理新法》立法,是否會比照歐盟的《歐洲資料法》一般,實現數據資料與存取權的共享近用。

3.          數據資料是隱私權、人格權,還是財產權?

法律保護個人資料的理由在於個人資料是隱私權的一種型態展現,對於表彰個人意志的個人資料有自主控制的權限。但是,當個人資料經過去識別化的加工,變成了不具識別性的數據資料後,似乎難以展現表彰隱私以及人格權的特色,反而因為經過資料庫的累積、分析後,賦予了個人資料原本所沒有的商業價值,更像是財產權的一種展現,卻因為沒有有形的實體,是應為無體財產權的一種。

4.          數據資料的所有/控制主體是誰?

去識別化後的數據資料已不再構成個人資料,那麼合理的解釋,其所有權或控制權應回歸到數據的產生者,即電商平台本身。一般而言,電商平台的使用條款會規範數據的歸屬與使用方式,若用戶同意該條款,則平台有權控制該數據。但若第三方工具透過技術手段自動蒐集這些數據,則可能構成未授權存取,甚至觸犯相關法律,如違反服務條款、擅自使用資料庫等。

5.          違法使用資料庫內容的商家會不會有法律責任?

刑事責任的部分,似乎不構成侵占、背信等財產犯罪,就像侵害著作權、商標權的情形,並不會構成侵占、背信等犯罪,而是透過特別法立法來課予刑事制裁。至於妨礙電腦犯罪的部分,第三方工具方如果透過不正當方式取得數據資料,確實有可能構成無故取得他人電磁紀錄罪的空間。

民事侵權的部分,商家是否會因為使用第三方工具軟體因而構成共同或間接的侵權行為責任,須負連帶賠償之責,雖說不無可能,但目前而言,因果關係及損害的舉證不易以外,侵權行為以權利受害為必要要件,究竟「資料庫的使用」是否已具備「權利」的性質,還是僅是一種「利益」損失而已?說實話,就看我國的《資料治理新法》什麼時候完成立法,賦予數位資料「權利」的法律地位。

6.          不正當競爭行為?

如知蝦或其他工具透過技術手段大規模獲取蝦皮數據,可能影響其他賣家公平競爭,甚至導致價格操控,極有可能構成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不正當競爭行為,遭主管機關裁罰,甚至須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7.          蝦皮商家怎麼辦?

無貨源電商模式的興起,使得知蝦、拚多多採集軟件等工具成為熱門工具。然而在法律未明確規範之前,使用這些工具時,建議仍需要找尋專業律師諮詢,評估商家團隊的商業模式中,如何調整降低法律風險。


#蝦皮電商 #矩陣帳號 #無貨源銷售 #知蝦 #拚多多


CC BY-NC-ND 4.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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