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所能知道的(羅1:19)
19 上帝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上帝已經給他們顯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帝就如同我們的父親,祂深知我們心中的意念與我們智慧的限度。祂不是遙不可及的神明,而是親近的天父,願意以我們能明白的方式,將祂的真理、心意與道路,一一向我們顯明。祂不斷向我們說話。祂啟示自己,並非要考驗我們的聰明,而是邀請我們與祂建立真實的關係。祂的顯明是出於愛,是為了使我們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然而,知道不等於領受。人可以在理性上知道真理,卻在心靈上拒絕接受。有人知道了真理,卻因驕傲、偏見而嗤之以鼻;他們看見光,卻選擇閉上眼睛,怕光照出自己內心的虛假與黑暗。也有人貪得無厭,對知識充滿慾望,不是為了尋求神,而是為了掌控、炫耀、甚至自立為神。他們的心不安於被愛與信靠,只想得到更多知識來掌握一切的奧祕。這樣的「知道」不但不能使人得自由,反而使人陷入更深的迷失與驕傲。
人類總喜愛自由,這自由並非出於對真理的愛,而是出於自我中心的執著。我們渴望選擇自己的道路,建構屬於自己的意義,不願行走在上帝所預備的道路上,總要保有「選擇權」,不願完全降服於那位創造與拯救我們的神。從思想到行為,從信仰到倫理,人都想保留最後的主權。但那並不是真自由,而是逃避、是反叛,是在黑暗中假裝擁有光。
然而,無論人如何逃避,天父永遠是天父。我們或許否認祂、抵擋祂,卻無法改變與祂之間根本的關係——我們是祂所造的,我們的生命在祂手中,我們的意義也唯有在祂裡面才能實現。人可以否認父親的存在,卻無法否認自己是從上帝創造出來的事實。嗤之以鼻的人,最終成為隨波逐流的世俗之人,將自己交給世界的價值觀,失去永恆不倒的根基。貪得無厭的人,則可能落入人為宗教之中,以敬虔取代與真神的關係,追求自我滿足,卻失去恩典與真理。
只有那些願意放下自我、敞開心靈的人,才能真正領受那位父神的啟示。他們不只是在頭腦中「知道」,而是在心靈深處「領受」;不只是接受教義,而是活出與上帝同在的生命。他們的自由不是用來選擇自己的道路,而是用來愛那位先愛他們的神,在祂的道路中得著真正的自由與滿足。
喜欢我的作品吗?别忘了给予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在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一起延续这份热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