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_ _
如果要說「我愛 __ 」,那大概是「我愛耶穌 」。
雖然聽起來有點離地,但我相信,耶穌才是真正的愛的起點與根基。當然,我也愛許多具體、看得見、摸得到的人、事、物。例如我愛我的家人,我愛創作,我愛文字,我愛貓咪。但「愛」的定義是什麼?始終需要一個標準,而這個標準,唯有耶穌基督才能真正彰顯。
這個世界對「愛」有太多定義了──
我愛你,所以我會無限、無底線地為你付出;
我愛你,所以我願意等你到天荒地老,哪怕你永遠不會愛我;
我愛你,所以你必須滿足我所有的要求,因為那是「為你好」。
還有更多扭曲的愛,例如情緒勒索,甚至恐怖情人。
人的思想其實很有限,我們常常不懂得如何去愛。但耶穌基督教會了我們什麼是真正的愛。祂早在我們還不認識祂、甚至完全不配得的時候,就為我們而死。想想看,我們與這位所謂的神有什麼關係?照理說毫無干係。但事實是:我們與祂息息相關,只是我們沒有意識到罷了。如果不是耶穌先為我們犧牲,我們不會懂什麼是捨己的愛,不懂什麼是溫柔、憐憫、願意等候的愛,更不會知道愛,其實也是需要有底線的。
我們不認識神的屬性,所以才得不斷跌跌碰碰、受傷之後,才慢慢學會。
When we don't know God, we have to learn the hard way — sometimes, even harder ways.
當然,是不是非得認識神才懂得愛?不是。我們可以透過閱讀、聽取他人經歷、或親身體驗,也能學會愛是什麼。那信神是否就代表與現實脫節?或者是mutually exclusive的選擇?也不是。因為真正的信仰,要求我們活出信仰,而不是空口說白話。
但在我認識神以後,我發現自己看事情的眼界也被打開了。這也許正是為什麼聖經說:「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
因為我經歷到神的愛,我能說人們聽起來很離地的話:「我愛耶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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