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七日書 05 | 高桌晚宴
港大法律學會的其中一個傳統是每年十月左右,在陸佑堂舉行牛劍(或哈利波特)風格的高桌晚宴(還是叫 High Table 比較習慣)。港大很多舍堂、CEDARS,以至中大、理大都似乎有 High Table,所以也說不上是萬中無一。理論上,LA High Table 是要讓法律系學生跟法律界接觸交流,但要說真正承載回憶的地方,實是每年晚宴後的合照。

剛剛入學時去第一個 High Table,作為新生還未有很固定的 tribe(圈子?),所以預設就是跟迎新活動的大組、友組、組爸組媽合照。大學五年主要不是跟這一群人過的,所以這裏很多人連名字都不太記得了。十年後莞爾的是,其中一個友組組爸(後來的上莊)已是扶搖直上的高級檢控官,據稱作風狠辣、常常「往死裏打」。當然人各有志,他從來都是想做刑事檢控,只是本科四年不會想像到,在之後的香港做同一份工作竟可以有這麼不同的意味。
第二個 High Table 是自己上莊的時候舉辦的,作為搞手反而很難享受活動。港大文化喜歡叫同莊的人做「莊友」(有別於其他大學的「莊員」),因為理論上在同一支莊搞活動的也是朋友。當然理論歸理論,最後是不是全莊十幾個人都是深交的朋友,又是一個微妙的問題。
之後的記憶就開始模糊,連有沒有缺席過都想不起了。可能是上莊那一年的群體意識太強,一整年日見夜見,對於落莊後的反差實在難免迷茫。雖說一日莊友、一世莊友,當我們不再有先天原因要頻繁見面的時候,剩下來又有多少人留下來,原來才是真正的考驗。
也不是被排擠,例如落莊後其實已訂好機票住宿去大阪玩。誰知出發前幾日先父病歿,再有機會跟他們旅行已是 year 4 幾個人去台北(而我至今還未去過京阪神),可能命中注定「冇朋友」的 insecurity 就是我成長必經的一大課題吧。

無論如何,去到 year 3 幸運地終於屬於一個相對上做自己也沒所謂的 tribe(相識幾年大家都知道彼此「咩料」,願者上釣)。當然,多年來這個圈子有人加入、有人淡出、有人 quit group;再之後四散不同時區,先不說見面,找時間 facetime 都變得困難又是後話了。
如果不是離開香港、又寫七日書,應該會覺得自己已經完全告別大學歲月。乍暖還寒的塔林忽然提醒了我。例如說 2018 年跟初戀 J on and off、半地下的關係反反覆覆接近一整年,High Table 後找她拍照那刻的尷尬 drama,可以說是我們的 beginning of the end。多年前的傷早已經好了,但可能今日才是第一次能夠溫柔地輕撫那疤痕。
更不用提,在新香港逆流追隨志向的 W。老實說,我真心為她找到自己喜歡的職業高興,並祝福她繼續事業愛情兩得意。我猜真正地想一個人好,就算自己不會作出一樣的選擇,也要尊重每人有自己的人生。
Again,傷口早已好了。
為美好光影感激可以隨身走
就讓迎面變背後
沒有傷春的我看一看枯葉伴晚秋
如葉也不必考究每一片將活著多久
—— 林家謙《某種老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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