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害与反性侵害的个人意见:应该知道与应该承认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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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女人,作为女性主义者,也作为中国政治少数派,我一直想谈谈性侵害和反性侵害。这是一对极其复杂的问题,也不太可能在我这里得到解决。然而,我在思考过程中得到的一些答案,我相信它们都是值得成为常识的真实;我在思考过程中无法回答的一些问题,我也相信它们确实不应该有一个“众所周知”的答案。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我将在此分享的,正是我关于性侵害与反性侵害的所有知与不知。
一 )利益相关
为了令我的观点得到最充分的理解,我必须首先说明我亲身经历过的性侵害和反性侵害相关事实。
第一,成年男人性骚扰过我。大约10岁至25岁之间,我遭遇过四次性骚扰,都发生在公共场合,施害者都是陌生成年男性。性骚扰发生时,我基本呆滞无反应,有过的反抗言行仅限于一句“你是不是有病”并快速离开现场,既没有报警,在这篇文章之前也没有上网曝光过。
第二,比我大五六岁的未成年女孩带着刚上小学的我玩过性游戏。同样的情节放在其他人身上或许可以定义为性骚扰,但我认为那次经历更接近心理学定义下的性游戏。
第三,我被男性“性安全对待”过。这个说法是我自创的,用来描述几位男性熟人在特定情景下对我的身体和隐私的高度尊重。在此不做具体描述是因为我不希望任何人——无论是何种性别——产生置身于类似处境也许并不冒险的错觉。
第四,我了解过大量性侵害及反性侵害知识、事件和评论,曾为反性侵害一方提供过支持。
第五,我从未用语言或行动对任何人施加过性骚扰,包括在前述女孩之间的性游戏时我也是彻底被动的。
分享以上经历是为了说明,在性侵害这件事上,我从不是施害者,对任何性别的人都谈不上彻底不信任或彻底信任,既不是完美受害者也不要求自己是;在反性侵害这件事上,我努力保持理性、真诚和同理心,既不是完美反抗者也不要求自己是。
我只想作为一个希望所在社会能够恰如其分地分辨并惩治性侵害行为的公民,来讨论我认为应该如何实现这个愿景。
二 )社会如何反对性侵害
很遗憾,反对性侵害这件事客观上远比性侵害这件事困难。
与成立条件十分简单——只需在施害者和受害者之间存在违背受害者意愿的性相关行为即可——的性侵害不同,反性侵害的实现要复杂得多。一是参与人数多:理想状态下是调查者、处罚者、教育者,不理想状态下是舆论公审者;二是对参与人有一定要求:上述各类人需要完成的任务各不相同,具体任务要求完成者应具备相应的素养。
因此,当某起反性侵害(如MeToo)事件发生的时候,一般大众参与其中的方式很有可能不会是调查者(如记者、律师、公诉人)、处罚者(如法院、施害人所属组织机构)、教育者(如教师、公益组织成员、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而是舆论公审者,负责根据个人的价值判断对一方当事人发出声援,对另一方当事人发出声讨。
不难看出,充当舆论公审者的门槛和成本是最低的,承担的风险和道德义务也是最低的。这个事实对反性侵害行为有利的一面是,它很容易吸引到足够多的一般大众来扮演舆论公审者,从而突破无法依靠专业调查、处罚制度的不理想状态,以较低的执行成本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伸张正义的机会;而对其不利的一面是,舆论公审不见得公正,处罚效果不一定恰如其分,当事人很可能不得不过度暴露隐私,此后的生活受到的长期影响难以预测,还有可能波及其他亲友。
如果舆论公审发生在存在或有望建立反性侵害专业制度的社会中,还有可能成为制度之外的补充力量,甚至推动制度进一步完善,加强对专业人士的监督;其自身的副作用也可能受到社会警惕,人们最终会回到主要依靠专业力量反性侵害的道路上去。
相对的,如果舆论公审发生在一个缺乏甚至抵制反性侵害专业制度和专业人士的社会中,它本身也难以成为有效的反性侵害方式。因为在这样的社会中,一般大众只会用符合自己朴素价值观/利己价值观的方式去参与舆论公审,难以分辨事件本身的信息真伪、是非曲直,作出公正判断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了,而所有的副作用不仅存在,还可能被强化。
的确,舆论公审中会有相当一部分人持观望态度,打算“让子弹飞一会儿”,可是舆论公审不存在“事实不清,发还重审”,只要事件能引起是非之争,就一定会产生胜负之分,而且这过程往往很快。拿不定主意又有意愿参与舆论公审的人们很容易注意到一个单纯的结果:哪一方被“打倒”了,哪一方就是“坏人”。在下一次舆论公审中,他们就更容易站到之前的“好人”那一方,去声讨“坏人”。因为人们无比渴望一件事:以善的名义压倒恶;人们也无比痛恨一件事:以善的名义去作恶。前者令他们不给证明有罪的人任何机会,后者令他们不给冤枉栽赃的人任何机会。
当争胜的欲望压倒了明辨是非的初衷时,与性侵害相关的舆论公审就距离伸张正义越来越远了:既可能偏转到令受害者再次受辱的公开处刑,也可能偏转到对施害者无伤大雅的八卦绯闻,还可能偏转到一般大众“审丑疲劳”之后的无人问津。
这是不是等于说,作为个人,越是处在条件不理想的社会,越不应该参与反对性侵害的舆论公审?
并非如此。如果舆论公审产生之初的侧重点不是辨明单次具体事件的是非曲直,而是推动建立反性侵害的专业制度,那么的确有希望令社会反性侵害的不理想状态朝着理想状态靠拢。哪怕只靠拢一点点,也可能改变某些具体当事人的整个人生。
事实上中国MeToo刚兴起时,也确实在朝这个方向努力。有记者、律师和曝光者建议建立高校防范性骚扰机制,有大学生希望学校依照校规公开过去的性侵害事件信息。然而,当局很可能并不把这些努力视为普通公民反性侵害的正义之举,而是将其视为“境外反华势力的破坏活动,因为‘发起者都在国外生活多年,针对的是中国长江学者,明摆着要攻击中国学术制度’”。
当一个社会里唯一有权主宰制度建设的组织这样看待反性侵害行为的时候,问题显然不仅与反性侵害有关了。这个组织不需要主动站到正义的对立面去,它只需将自己的利弊得失——甚至是面子——摆在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就能自动实现惩善扬恶的效果。它并不主动支持性侵害,它只是不容忍任何人试图建立一套仅仅以事实本身的是非曲直为依据的性侵害调查、处罚甚至是教育制度,无论这些制度看起来多么无损于它的绝对权威。因为这个组织必须完整掌握区分正义与不义的定义权,否则谁知道哪一天它自己会被定义为不义呢?为了不让这一天到来,再怎么严防死守也不为过。
在这样的社会里,舆论公审最终也会像投诉、报警、起诉等反对性侵害的常规途径一样,沦为徒有其表的摆设。铁了心要支持曝光者的少数人和铁了心要支持被曝光者的少数人还会继续吵下去,但这种吵闹对于当事人的实质影响与当事人本应得到的待遇相去甚远——无论是受害方还是施害方。
反性侵害的舆论公审也许在任何现代社会都会沉寂下去,但它给每个社会带来的改变并不相同。在有些社会,伸张正义的成本降低了一些;在另一些社会,人们不再提出成本问题,甚至不再提出正义问题。
三 )个人如何反对性侵害
如果必须给这个问题一个最直接的答案,那自然是“到反对性侵害更有效的社会中去生活”。然而对于去不了这类社会的大多数人而言,这个答案没有什么意义。更何况,在任何社会中遭受性侵害都是灾难,即便在某些地方不必担心自己不是完美受害者,也得继续担心自己不是完美复仇者。
所以我只能提供我的个人心得,既不推荐什么也不保证什么。我能确定的只有一点,无论读者观看后有何感受,我的心得并没有在任何一种意义上伤害任何人。
我的母亲从我七八岁起就时不时向我强调防范强奸的重要性,但她从未提起过任何强奸以外的性侵害(如性骚扰),也从未讲过什么是强奸,所以我的相关知识主要来自自己胡乱看的书,从性教育科普、法律案例到文艺作品,什么都有。
看书解决了我的很多疑问,只有一个基本问题困扰了我最长时间:为什么跟其他类似暴力程度的人身伤害相比,被性侵害的受害程度和被重视程度要严重得多?
我之所以有这个疑问,是因为我意识到没有什么防范方法能保证我一辈子都不被人强奸,正如没有什么防范方法能保证我一辈子走在路上都不会出意外。所以我早早开始推演要是被强奸了,最坏的后果是什么。
先看身体伤害。
我不怕处女膜破裂。因为处女膜既可能根本不会破也可能在体育运动中破掉,还可以修补,又不影响健康,不知道有什么重要的。
我不怕伤害生育能力,因为我根本不想生孩子。尽管这是我人生前20几年的想法,与现在不同,不过假如在另一个平行世界我因被强奸无法生育,我肯定也能像现在一样积极生活,因为生育能力完整不是我认知中的幸福人生必备要素。
我不太怕因强奸怀孕,因为我可以堕胎——如果生活在这样的孩子也会被规范领养的地方,我会考虑把孩子生下来送给他人。
再看社会后果。
我不怕“嫁不出去”,因为我不可能爱上会嫌弃我被强奸过的人。在确定恋爱之前,我一定会告诉对方这件事,对方的反应如果不是出自自身价值观的毫无芥蒂,我肯定不会跟ta在一起。
我也不怕被其他人歧视。首先,我肯定会想方设法保密,因为这世界永远不缺歧视者;其次,我知道不太可能绝对保密,尤其是在我决定追查强奸犯的情况下,所以我还是可能遭到歧视。但与上一条道理相似,我不在乎歧视者的观点和言语,哪怕因此损失了工作机会之类的实质利益,我也只会庆幸自己不需要跟这种人合作。同样,这是我小时候过于自信的想法,现在我实在没把握假如歧视的后果正好击中我生活中没有退路的薄弱环节,我还能不能这么想得开。但我能确定的是,我的生活还有其他支柱,我肯定能挺过去。
那么,被性侵的后果中我到底无法承受什么呢?
我害怕得性传播疾病。我小时候艾滋病还很难得到治疗,也意味着终生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这两点我都害怕。因为爱情是好的,拥有灵魂伴侣是好的,这是我从未动摇过的信念。但相比之下,我可能更害怕因为被施暴失去视力/听力/语言能力/一只手……奇怪的是,包括我在内的女人似乎并不像担心被性侵那样频繁地担心受到后面这一长串伤害之一,更不必说也可能遭受后面这类暴力伤害的男人了。相对应的,人们对待性侵犯的恨意和警惕心也远高于对待有过后一类暴力伤害劣迹的犯罪者。
我害怕被强奸后的心理伤害。不是“我脏了”那一类心理伤害,因为我并不觉得被强奸会让我变脏,正如我不会觉得被暴打一顿会让我变脏——我的意思当然是,除了血迹和污渍以外的、看不见的脏。我害怕的是,我可能因此不敢去某个地方,不敢一个人待着,或者不敢跟有某种特征的人相处,随时可能情绪崩溃……尽管这些心理创伤都可能通过心理治疗和时间的力量治愈,但也可能无法治愈,或者长期影响生活。不过,我毫不怀疑类似的心理创伤也可能产生在我被人暴打一顿之后,而其他被暴打一顿的女人和男人或许也是如此。
以上思索自然导向了我刚才提到的那个最想不通的问题:对我个人而言,性侵害相较于其他足以致残的严重暴力伤害,哪里更可怕,以至于要常年惦记着呢?
多年以后,我终于可以清晰回答:对我而言,性侵害相较于其他严重暴力伤害,最大的可怕之处不在于它的伤害性更大,而在于它发生的可能性更高,被认证的可能性更低。
人们对避免被暴打的方法非常自信:不惹流氓小混混,不去治安不好的地区,不走没人的夜路,穿金戴银看场合,待人接物有分寸……总之就是“安分守己”地生活。但用同样的方式去避免性侵害几乎是不可能的:师长亲友和陌生人一样有可能试图性侵,在自己熟悉的生活场景中也可能被性侵,一人独处或跟异性单独相处也可能被性侵……
如果这样笼统地说显得夸大其词,那么用具体例子描述就是:
平时你称为叔叔、姑父、姨父甚至爸爸的人会在单独照顾你或带你去玩时露出另一副面孔;
异性老师或老板加班时以公事的名义叫你去他办公室或家里,你还在犹豫,对方就开始指责你太娇气、不懂事;
你一个人独居,每次回家开门时都要确保周围没有别人,怕被陌生男人冲过来推进屋里再反锁房门;
在工作场合或休闲场合,如果在预先没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发现在场者中只有你是女人,就会精神高度紧张;
还没准备好跟有好感的异性或男朋友发生更亲密的身体接触,然而对方直接开始亲昵动作,你必须在一瞬间决定是强硬拒绝后去面对对方的指责或失望,还是勉强接受后去面对自己的恐惧或后悔……
而以上所有场景中最坏的情况发生之后,如果你不准备忍气吞声,还面临必须证明自己当时真的不愿意的后续灾难。
你知道“Only yes means yes”,可是性侵害者和某些旁观者从来不问你那个可以用是或否回答的问题,因为他们会说“只要同意独处就是同意亲热”“只要没往死里反抗就是害羞、摆架子”“情感纠纷/仙人跳,女的想捞点好处”……
哪怕对我这样潜意识里不觉得被性侵害比被暴打更可怕的人而言,都会觉得真的太难了:
为了防范可能根本不存在的性侵害者,你从来不敢跟男性亲戚和长辈单独相处,你的同龄男孩却可以玩得很开心;
为了防范可能根本不存在的性侵害者,你从来不敢跟男老师或老板走得太近,你的男同学男同事却可以无比热情周到;
为了防范可能根本不存在的性侵害者,无论“家里只有我一个人”这件事是令你感到轻松还是寂寞,都会时不时让你感到恐怖;
为了防范可能根本不存在的性侵害者,你跟异性相处时要随时提醒自己不要有任何言行让对方“会错意”……
哪怕因此男人的世界比你更广阔,获得的机会比你更多,顾虑比你更少,你也只能忍受。因为你冒不起这个险。
话已至此,读者应该都会注意到,女人为了防范性侵害付出的代价存在于她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时时刻刻,而不是只存在于极少数时间地点。
这并不是那些不是性侵害者的男人的错,也不是高度警惕性侵害者的女人的错。这是因为性侵害行为存在的错,但人间不是天堂,没有任何力量可以在人类社会将性侵害行为根除,正如人类社会无法将所有人对人的暴力根除。
那么,明白了上面所有这些又有什么意义呢?
三) 承认自己不知道也是一种知道
我既不知道女人怎么做才能保证自己不被性侵害,也不知道男人怎么做才能保证自己不被当成潜在性侵害者。我不知道被施暴和被冤枉哪个更可怕,也不认为有必要做这种比较。
但我敢承认我不知道,我有困惑。
我敢跟影响我生活的人表达我的想法,我也敢去听ta们说出ta们的想法,无论说出的是不是我想听到的话。
我不是每一次都敢说,也不是每一次听到糟糕的回答之后都支付得起拂袖而去的成本——更不必说反唇相讥的成本了——但我每一次都会马上开始为离开这种关系作准备,并付诸实践。
我逐渐发现,我遇到的男性有的会主动安排令女性安心的会议环境,有的会娴熟愉快地一个人带孩子,有的会赞美女性家庭内外的劳动而非女性满足了男人的期待……他们只不过是我生活中随机出现的熟人,并不是我打着“招募女权男”招牌吸引过来的“黑天鹅”。
我逐渐发现,我遇到的女性有的穿着运动内衣和热裤在大路边晨跑,有的辞职带孩子之后进入全新行业,有的会承认自己在当了40年离异无孩女性主义者之后仍然喜欢西部牛仔型帅哥……她们也只不过是我生活中随机出现的一小部分可爱女性,并不是我打着“寻找同温层”灯笼寻觅到的女权伙伴。
我不知道如果其中一类人不存在,另一类人是否会单独存在。她们和他们即使彼此毫无瓜葛,却总在相近的环境中出现。
——我又在重复“去一个更好的地方”了吗?也许吧。但我想说的是,一个人的心会比身体先抵达那里。如果不相信这种地方是存在的,那么就去不了;如果不相信这些人是存在的,那么就看不见她们和他们。
尽管我仍然不知道如何反对性侵害,如何不在这个过程中产生连带伤害,但我相信最终的答案以以下的原理为基础:把自己和其他人当成人,保持对人类的好奇、警惕和合作,也接受别人对自己的好奇、警惕和合作。
而我不会放弃寻找答案。
生而为人,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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