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 │ #33 《法高哲》存在先於本質

wen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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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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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高中生哲學讀本》#33 我們是否真的想要自由?

個人閱讀心得記錄,有很多個人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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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否真的想要自由?

理論上,所有人都想要自由,但假設所有人都想要自由或想更加自由,這種說法可以說是毫無根據。

1.我們可能喜歡受奴役甚於自由

藉由順從,人們發現任由別人為自己選擇和思考更加容易。為自己的自由承擔責任,同時勇於思考,這不容易,也沒有人能為我們代勞。

艾蒂安‧德‧拉‧波埃西 - 奴役大獲支持的矛盾

《論自願為奴》

「我只是單純的希望有人能讓我了解,為什麼這麼多人、這麼多城市、這麼多國家,有時竟會忍受一個暴君的一切,但這人除了人們賦予他的權勢,沒有其他權勢![…] 要擁有自由,需要的只是想要自由:如果只要想要就已足夠,那世界上有哪個國家會覺得,為了獲得自由,一個簡單的願望是過於貴重的付出呢? […]

為了獲得自己想要的財富,勇敢的人類無懼任何危險,任何痛苦也不能讓勞動者灰心喪志。只有懦夫和麻木不仁的人,既無法忍受不對的事,又無能獲得他們認為好的東西,只能在旁邊流口水。他們的怯懦已經劫持了他們,不讓他們去追求力量;他們剩下的,只想要擁有力量的自然欲望。這種欲望,這種天生的意欲,不分智者和愚人、不分勇者與懦夫,人人都有,這種欲望讓他們希求擁有一切能讓他們感到幸福獲快樂的事物。我不明白為什麼,人們只對一樣事物沒有同樣強烈的欲望,那就是幸福:如此巨大而美好的事物,一但失去,所有不幸便尾隨而至,而沒有自由,任何其他美好的事物都將因為受到奴役的腐化,完全失去美妙的滋味。」

Q:請解釋作者這句言論:「[暴君]除了人們賦予他的權勢,沒有其他權勢!」

君主被人民賦予的權力,僅可使用在為了國家、為了人民,這邊講的「其他權勢」可能是指「個人利益」,為了個人對權力、財富等的追求而使用權力所造成的各種損害人民利益的事。

Q:要獲得自由,光是想要自由是否足夠?還是必須要有強烈的意志?

只是「想」當然是不夠,除了有強烈的意志,還有受這意志所影響的行動。

Q:如果我們選擇接受奴役,換句話說,如果奴役是自願的,我們還是自由的嗎?

本章節對自由的定義,簡單來說是身心一體,理性且負責的選擇。如果從這個角度來說,因為是自身自由選擇被奴役,那即使被奴役會被限制自由,那也是自由的。但如果從「奴役」這件事本身來講,因為已經被限制自身不管是行動自由或思想的自由,那就是不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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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想法

我不太認同這邊「喜歡奴役甚於自由」的說法。我覺得目前沒辦法確認,究竟人們是懶的思考、不想承擔責任,還是與之相反。因為一個人做決定有很多因素,我覺得不能因為某些人看起來是好像懶的思考,或文中提到的懦夫、麻木不仁的人,就直接冠上〝自願為奴〞這種稱呼。一個人會成為現在這樣的人,跟他的成長環境、經歷、教育、資訊來源等有各式各樣的因素。

當然文中講到的「這麼多人、這麼多城市、這麼多國家,有時竟會忍受一個暴君的一切」等等,這些真實存在,但為什麼這些人會如此,他們為什麼會如此行動,我覺得還是要有一個詳盡的研究。

總之可以理解文中所要表達的,那種現象也確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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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曼努爾‧康德 - 承擔自由需要勇氣與膽量

《答「何謂啟蒙」之問題》

「啟蒙是:人們走出自己所造成的未成年狀態。未成年狀態指的是,無他人之指導便無法使用自己理智的無能。自己所造成的指的是,造成這種未成年狀態的原因並非出於缺乏理智,而是出於缺乏不依他人的指導來運用理智的決心與勇氣。勇於思考!勇於使用你自己的理智!這就是啟蒙運動的座右銘。

為何極大多數的人,儘管自然已讓他們擺脫受他人控制的狀態 […],卻仍然自願當一輩子的未成年人?為何其他人能夠輕易就自命為他們的監護人?原因是懶惰與怯懦。未成年狀態是極為舒適的狀態:如果我有一本書可代替我的知性,有個神職人員可代替我的良知,有位醫生來代替我決定吃喝什麼……我就不需要為自己操勞。只要我能付錢,我就無需思考,其他人會為我承擔起這份繁瑣的工作。絕大多數的人 (包括全體女性) 都認為,邁向成年不僅艱辛,並且極為危險。那些監護者注意到這一點,並好意為他們行使監督之責。他們首先讓他們的家畜變的無知,並慎防這些和平的生物跨越監禁牠們的養殖場,然後向牠們指出試圖自行走路的可能危險。然而,這個危險也不是真的這麼大,因為跌過幾次之後,牠們最後終將學得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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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想法

這邊主要論點是未成年不用思考,所有選擇都是透過他人指導,是一個極為舒適的狀態。而成年則是使用自己的理智來選擇,並且對自己的選擇負責。

然後最後的「他們首先讓他們的家畜變的無知,並慎防這些和平的生物跨越監禁牠們的養殖場,然後向牠們指出試圖自行走路的可能危險。然而,這個危險也不是真的這麼大,因為跌過幾次之後,牠們最後終將學得走路。」我覺得這有點像在比喻邁向成年的過程,家長在小孩成長過程適度釋放小孩的自主權,讓小孩自己選擇,家長從旁協助,而不是一切都幫小孩選擇,做〝自己認為對小孩最好的選擇〞,這樣做我認為就如同文中所說的:「像牠們指出試圖自行走路的危險」,但從這些跌撞、失敗、問題中再站起來,才會有所成長,才會〝成年〞。


2.苦惱與焦慮是自由應付的代價

自欺指的是找藉口合理化自己的選擇,逃避必須承擔的苦惱與焦慮,好專做看不見這種責任。如躲在「這不是我的錯」藉口背後,否認自己的責任。自由是種負擔,必須一輩子承擔的重量。如果拋棄自己的自由,就是拋棄作為人的身分。

尚-保羅‧沙特 - 人類注定被迫自由

《存在主義是一種人道主義》

「杜斯妥也夫斯基寫道:『如果神不存在,一切就都被允許。』這就是存在主義的起點。確實,只要神不存在,所有都被允許,人類因而無所依憑,因為他在自身之內、自身之外,都找不到任何可攀附的可能性。首先,他找不到藉口。事實上,如果存在先於本質,我們就永遠無法參照某種既定不變的人類本性來解釋這個本質;換言之,決定論並不存在,人類是自由的,人類就是自由。另一方面,如果神不存在,我們眼前就找不到任何價值或是秩序來證明我們的行為是合理的。因此,在價值的光明領域裡,我們在眼前或深厚,都找不到任何辯解的理由或是藉口。我們是孤獨的,無從推託。我說人類注定被迫自由時,想表達的就是如此。注定,是因為他並未創造自己,卻又是自由的,因為一但被拋入這個世界,他就對自己所做的一切負有責任。」

恩…資訊量有點大..。

傳統哲學、宗教哲學認為:本質先於存在。

存在:事物的具體呈現。

本質:事物的目的、功能或意義。

比如椅子的功能 (本質) 是讓人坐,椅子在做出來之前就已經決定它的功能是什麼,所以實際製作出來 (存在) 才會是椅子。任何人所創造的工具都適用此概念。或某些宗教認為,人在出生以前就被某個至高無上的力量決定其目的是什麼。除此之外,一些傳統觀念如傳宗接代、孝順父母、性別分工等也都是「本質先於存在」,某方面來說跟「刻板印象」有點像。

存在主義的核心主張:存在先於本質。

存在:人作為活生生的個體。

本質:人活著的意義、目標。

沙特認為人不像椅子或工具,生下來就有預設的功能或意義。人首先「存在」,然後才在生命中尋找並決定他的「本質」。意義和價值並不是來自外界,而是人自行選擇。人活著的目的或意義不是被「先天決定」,而是「後天創造」。

所以上面那段,如果神存在,那就會存在一套規矩,告訴我們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如果神不存在,沒有人告訴我們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一切就都會是由我們自行決定,所以諸如「這不是我立下的規矩」、「我是聽從某某的指示」等都是藉口。人先是存在,然後才會在生活中尋找並決定他的生命意義,因為人有自由意志,不管你的出身、性別、種族為何,都能夠自由的選擇。也因為人能夠自由的選擇,所以每個人都必須對自己的行為和價值觀負責。

Q:為何沙特聲稱,對人類來說「存在先於本質」?

沙特是無神論者,所以如果神不存在,人就不存在一個「天生的使命」,而是人在生活中尋找他活著的意義。

Q:某件事物是否有某種「既定不變」的本性?

我認為不存在。這世界所有一切都會隨著時間改變,就算是價值,如本章所講的「自由」,我認為也會隨著時間有不同的解釋,甚至成為完全不同的意義。

Q:沙特為何形容價值的領域為「光明的」?

這段主要概念是在形容人的自由無可避免,是絕對的存在,當人在選擇時,責任也隨之而來。而「光明的」則表示所選擇的結果、責任無法隱藏或逃避。


總結「我們是否真的想要自由?」

這邊好像沒有直接回答這個問題?

第一點在說有些人可能是因為懶惰而不思考,所有選擇都依靠外界。第二點在說或許並不是因為懶惰而不思考,可能是害怕選擇而不思考。第三點在說自由的選擇是人天生且不可逃避的責任。

所以總結來說,自由是人天生且不可逃避的責任,無論如何都要面對,「我們是否真的想要自由」這問題好像就不是問題了。

在最後這邊,整體重看一次後我稍微變更了解釋方向,覺得這樣解釋好像也可以,但又覺得這樣解釋不是書中要表達的,所以..對這次的總結並不是這麼有把握。

恩。


CC BY-NC-ND 4.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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