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收地|古洞北村民批安置資格被 DQ 發展局:逾一成不符安置、補償
文|集誌社記者
新界東北發展計劃持續多年,其中涉最大收地範圍的古洞北,今年1月展開「餘下階段發展」,收回區內 109 公頃土地,逾千戶受影響。古洞北受新發展影響村民聯盟(22日)召開記者會指,一眾村民願意配合政府發展收地,但安置問題一直懸而未決,包括有古洞寮屋居民因登記或住址證明問題,安置資格或領全額賠償資格被 DQ。而未能通過公屋資產審查的村民,亦只能入住租金高近三倍的房協專用安置屋,聯盟要求政府集體安置村民到新建的彩石邨公屋,令村民得以維繫建立逾幾十年的鄰里關係。
發展局回覆資料顯示截至10月底,1,070 受影響住戶中,約 36% (390 戶) 獲安置上樓、10 戶獲發放現金特惠津貼,仍有逾半申請(550戶)正在處理,另有逾一成 (120 戶) 不符安置或補償資格。
八旬村民收地始知寮屋被除名 安置資格被 DQ
82 歲的「梁伯」,自 60 年代居於古洞,他向記者展示家外化為鏽紅色的鐵牌指,當年的「寮仔部」(現為地政總署旗下管理寮屋部門)於 60 年代為其寮屋登記,並在鐵皮髹上一組黃字記號,如今只剩一面鐵鏽。
梁伯憶述到 80 年代,他在寮屋搭建簡單的燒焊工作室而獲發工廠牌照,「寮仔部」再為其住所登記,屋外有 3 組紅字登記號碼,包括住屋、騎樓以及工作室位置,其中工作室更需定期繳交牌照費;到後來他不再燒焊,工作室寮屋號碼順理成章被剔除。
直至今年面對收地,梁伯向地政總署登記申請安置資格時,卻獲署方回覆指沒有其寮屋登記,並指當年工作室除名時,已將另外兩個單位一併除名;意味梁伯在過去 40 年,都「不存在」於古洞,突然成為「非法僭建」,梁伯說「依家你突然話無得安置,一家大細瞓邊度?好徬徨、好心噏。」
選民信件不被視作住址證明 安置無期
此階段收地逾 1,000 戶受影響,發展局今年初曾指,會為受影響村民提供公屋、百和路/洪水橋專屬屋邨安置、或特惠補償等三項措施;受影響戶遷出日期不早於 2025 年 3 月、上月底起可申請專用安置屋邨。
不過,古洞北受新發展影響村民聯盟成員蘇凱琦(Niki)說,不少居民因住址證明問題,未能通過地政總署的安置資格或領取全額賠償。她解釋古洞村民日常依賴鄰里、甚至村口士多地址作為收信地址,但地政總署的「核准特惠津貼」,是按 2014 年進行戶口凍結前,戶主居於已登記的建築物的年份而作分級賠償,村民申請時則需提供「不間斷住址證明」,問題是使用選舉事務處發出的選民登記信,也只被視為通訊地址,實際上與刻意刁難無異。
Niki 說有部分村民未能通過地政總署的審批,聯盟在 9 月份曾向區內 200 戶統計,發現僅有一半住戶曾獲地政總署聯絡安排審查,其餘住戶的安置方案仍然無期。
安置屋邨租貴公屋逾倍 村民盼安置同區新建公屋
聯盟另一成員 Moon 指,古洞收地項目政策多年來一直改變,村民無所適從,即使願意配合發展交回土地,當局卻一拖再拖。她亦擔心符合安置資格的年長村民,多年來習慣互相照應,未來四散或令他們難以適應,「(村民)唔知道去向點樣,好多感情都喺古洞發生。」
現時三種安置方案中,村民需通過入息審查才能獲分配上公屋,Niki 認為有正常工作的村民,很容易會超出入息限額。而若獲安排申請入住房協提供的百和路/洪水橋專用安置屋邨,即使在不包括差餉下,一人單位月租需付 3,991 元;遠高於同區新建的公屋彩石邨月租僅 1,040 元或公屋富戶需繳付的 1,911元。
聯盟指希望爭取村民能獲安置到新建的首期彩石邨。Niki 說,「任何一個(安置)方案都唔係我哋所想,(現時村民)好多家人、長者同住,(搬離後)好多時都無後生關顧。」若政府安排彩石邨集體安置,村民將可繼續照應,強調幾十年來建立的鄰里關係,較政府的安老政策更適合貼切。
發展局回覆:逾一成住戶不符安置補償資格
《集誌社》向發展局、地政總署、房協查詢有關安置問題。發展局統一回覆指截至10月底,約 1,070 個受影響中,約 390 戶獲安置上樓、10 個住戶獲發放現金特惠津貼,有 550 個申請正在處理;另有約 120 個住戶不符安置或補償資格,原因包括住戶在港擁有住宅物業、是現有公屋租戶、於凍結登記後才遷入、或所住寮屋無登記等。
在遷出日期上,局方指今年 6 月已張貼公告,要求首批受影響住戶於 9 月遷出,其後再作彈性安排,在不影響工程進度前提下,獲編配專用安置屋邨住戶不早於 2025 年 3 月底遷出。發展局指考慮到單位以免經濟狀況審查的方式提供,有關租金已低於市場水平,有困難者可申請「特惠租金」;又指地政總署正積極接觸受影響人士進行資格審核,鼓勵住戶盡快提交所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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