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東去——司徒華回憶錄》5 我的雙親
在眾兄弟姊妹中,我並不突岀,故母視給我的關注亦不太多,要我回想箇中深刻的事情,實在不易,但我仍記得一樁。一九四一年,母親帶着我們七兄弟姊妹回故鄉赤坎避難後,未幾便病倒,那段日子,她總愛喚我替她搥背。有次,她讚我乖巧,還説病癒後給我錢買零食,這句話深深刻印在我的腦海中,於今未忘。母親翌年便過世,後來父親討了繼母回家,家庭關係驟然變得緊張起來,發生很大變化,憶念亡母之情益深。
父親對我的影響明顯較大,性格亦有幾分像他。父親只唸過兩年私塾,及後憑努力自學,寫得手好文章,我看過他為家姐日記寫的序言,文字流暢,感情真摯。他十分重視子女的教育,即使環境如何困難,也盡力供我們讀書,故戰亂期間,我們兄弟姊妹未嘗停學。父親對明哥和阿強寄予厚望,盼能好好栽培兩人成材,雖然我的成績不及他倆,但父親仍讓我繼續學業。
抗戰勝利回港後,當時很多學校仍未復校,明哥只好暫時停學。那年頭,美國華僑可申請自己的兒子赴美,坊間即生起以「假父子」買關係、讓孩兒赴美發展以「斷窮根」的想法;在明哥休學那年,父親亦想仿傚。他給明哥找了一位陳姓金山伯、按當時市價、小孩每歲得付一百元正。以明哥當時的年紀、要付的金額當然不是小數目,明哥跟金山伯拍了一張「假父子」相,申請赴美手續辦妥,準備起行之際卻突然峰迴路轉,明哥決定留港升學,那張照片至今仍然保留著。最後,明哥獲拔萃男書院錄取,畢業後則選擇入讀師範。
父親在家族裡、威望很高,對弟兄姊妹非常關顧。祖父年輕時撇下無依無靠的妻兒、去了墨西昌後杳無音訊,直至二十多年後的一九三八年,因排華才忽然歸來。父親一直擔起照顧家庭的責任,協助弟妹成長、就業,大家對他都十分敬佩。
父親少年踏足社會,認識朋友也很多、有新聞記者、作家、編劇家等等,甚至跟一些江湖人物亦有交情。抗日勝利後,父親和明哥返港、做過生意。有親戚送了一艘船給父親做貨運,據聞他在彌敦道間一間酒店內開了一間小店,接待黑白二道人士,走私貨物回內地。當時,戰後內地物資短缺,百物騰貴,父親疏通聯絡了俗稱「避風塘」和管倉的江湖人物,走私火水及電油等物資。聽明哥説,他們對這宗生意甚為着緊,特意走到彌敦道的天台,看那艘船駛去澳門的航道、第一次十分順利。但有一次、船隻中途拋錨,更着火焚燒,結果血本無歸。
到一九五零年朝鮮戰爭爆發,美國呼籲全球抵制中國,許多國家跟隨對中國實施禁運,內地唯有依靠香港作糧倉。父親又乘着時勢,打算將新界的豬隻運到內地圖利。父親沒有本錢,只有人脈關係,結果找到商人打本,但買賣後,父親只分得很少佣金,反覆思量不值得冒險走鋼綫,決定不再走偏門。
九歲那年,我讀小四,那時父親已在牛奶公司打工,早出晩歸,很少帶我們三兄弟出街玩。後來,他失業了,因而有空,帶我們三兄弟去宋王台旅行,還拍照留念。當天父親逐一向我們問詢志願,明哥搶着説、要做科學家,父親莞爾一笑,連聲説好。何強亦不示弱,説要做將軍,父親對他説,打仗時槍林彈雨挺危險的,但阿強表示不怕,爸爸點點頭稱讚他有志向。最後輪到我,只沉默無言,因為我知道自己沒有能力當科學家或將軍,在兄弟姊妹和同學當中,我自知能力平平,不想誇下海口。父親見我久久説不岀話來,輕輕地搖搖頭,嘆了一口氣,似是對我的無言感到失望,此情此景,我至今依然歷歷在目。雖然我為當年令父親失望而深感內疚,但仍覺得不説謊話是對的。那天,攝影小販為我們四父子拍了一張照片,明哥一直保留着,我後來也複製了一張。現在,我還能從那相片看見當時父親對我失望的表情。
我是一個平凡的人,談不上有甚麼突岀成就,即使今時今日,都不過盡一己能力做可做的事,我不知道父親在天之靈有甚麼感覺。但我最近收到一封用毛筆書寫的信,我不認識寫信人,信函大意是,他是我的同鄉,在維多利亞公園跟我有一面之緣並傾談過,他認為在開平的僑鄉中,同鄉對我的認識,比司徒美堂還要多。年長一輩都知道,司徒美堂是美國的僑領,後來回國,在北京當過高官。我覺得認不認識抑或是否出名、並不重要,最重要是向自己負責,只要問心無愧、根本毋須計較別人的評價。
我們兄弟姊妹、雖然未必都投緣,但深厚的感情卻是抹不掉的;我對他們就像父親對他的兄弟姊妹一樣,責任感深重。
一九五二年,父親在寶血醫院去世。臨終前,神父為他領洗,問他有甚麼遺言。他只留下一句話:「捱了一世,一個錢沒剰下,還有甚麼好説?」的確,他當時沒留下餘錢,遺下的只有繼母及我們十兄弟姊妹,年紀最小的只有一歲。我們就在醫院的殮房草草舉行送殯儀式,殮葬費用全賴二叔慨助。每每想起父親的遺言,我都感觸落淚。這幾句話,等同是對當時不平等社會的一個控訴。他試過做生意失敗,又安份地打了一世工,可是無論你怎麼勤力,或者具有聰明才智、到頭來仍無法改善生活,家人也不會受惠。這特別使我感受到社會的不平等,激勵我將來參與社會事務。過去,我跟繼母的關係一向不佳,曾吵過幾次、好幾年互不理睬、直至父親逝世那一刻,我認為家人要團結起來,於是決意修補這段關係,喊了她一聲「阿嬸」,從此冰釋前嫌。
父親過身時、家姐已遠嫁美國,明哥找到了工作,未幾也成了家,阿強則在新華社工作並入住宿舍,而我幾近畢業,數個月後亦覓得教席。那時,我跟繼母、二妹嬋女、三妹娟女、五弟衛幹、六弟衛鏞、七弟衛欣和么妹秀芬同住,一家八口就由我負責供養,兄弟姊妹讀書的書簿學費,亦由我一力承擔,故此,我在家中就像父親嗎樣,很有威嚴。我盡一己責任,亦以父親為榜樣,當時年紀最小的兩個弟弟和兩個妹妹,都由我遂一拖着帶他們上學,當監護人的。其中衛鏞和衛欣,都是就讀我任教的紅磡街坊公立學校,每天清晨,我都牽著兩個弟弟的手、一同返回學校的。
我初執教鞭,月薪三百八十元,毎月交三百元給繼母做家用,再為弟妹交學費,自己實際用的只有二、三十元。即使生活多艱苦,我對弟妹一視同仁,亦堅持讓三個妹妹完成學業,讓她們能憑着知識在社會上立足。我從不干涉弟妹的工作,給他們很大的發展空間。在政治上,更加不會勉強他們,我認為大家都要有獨立思想、各自發揮能力。
我自少克勤克儉,生活淡泊,不求富貴。保姆蘭姐去世後,嬋女照顧我起居飲食,她四十多歲才學做飯,每餐都蒸鹹蛋,購外賣,不是叉燒,就是燒排骨,大家吃得不是味兒,我卻甘之如飴。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我對吃的要求不高,而且吃得很快,這是兒時養成的習慣。當時一家十多口,還有表兄弟,每逢開飯就像開戰,吃慢一點便無菜下箸,大家都競相速戰速決。那時候的日子雖然艱苦,卻是十分快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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